甘迺迪遇襲後,現場的安全警衛及地方警察立即全面緝兇。由於目擊者中多數指稱槍聲是發自車隊後面上方的德州教育局書庫窗口,因此大批警員就到這座大樓中搜索。(註)
二十四歲的Lee Harvey Oswald (奧斯華) 在德州書庫工作。有兩名工作人員說,在槍聲響起之後的兩分鐘內,他們分別見到奧斯華走下樓梯。其中一人見他在飲料機買汽水。一名女職員(Mrs. Robert Reid) 還和他說總統被人射了。她說,奧斯華反應冷靜,也未聽清他說了什麼。
奧斯華離開書庫大樓後,他走向自己住的地方。(他在被捕後對警方解釋,他所以立即離去,是因為他確信既然總統受襲,今天勢必沒什麼工作,因此決定回家。)
他沒有像平時一樣在書庫旁等巴士,他步行走向回家的路上。途中一輛巴士駛來,他才敲門叫司機停車。他上車後,巴士行了不遠就因為前面交通受阻停下了。前面一輛巴士的司機走下來說,因為總統遇刺,交通封鎖。於是奧斯華要求下車,還要了轉車証。這輛巴士上的司機、及其中一名女乘客過去認識他,因此可以指証這回事。
走了兩條街,奧斯華見到灰狗巴士前有一輛的士(計程車),他給了的士司機一個地址: 500 North Beckley。這裡與他住的地方只相距幾條街。他到家時是下午一時,女房東見到他行動十分倉促,幾乎是在跑,而且不發一言。不久他又跑出房間。這時房東見他穿上一件夾克,匆匆拉上拉鍊。雖然那天很熱,根本不需要穿夾克。
(下為達拉斯的德州書庫建築,奧斯華就是由六樓最右邊的窗口射擊。另圖是書庫內部,他就是將這些紙箱疊起,架著槍射擊。)
下午一點十二分,警方在德州書庫六樓幾個大書箱的夾縫中、找到一枝步槍、三枚空彈殼。而前面一個書箱擺放的位置,明顯是用來架這枝步槍的。這時警方人員將所有書庫中工作的人都召集在一起點名。奧斯華是唯一不在現場的。因此警方在傳呼機中通知說,奧斯華可能是兇嫌,並描述他的樣貌。
奧斯華在換好衣服離開住所後,走到對街等巴士。可能因為沒有巴士來,他就繼續走向Oak Cliff 區。一點十五分時,遇到達拉斯市巡警J.D. Tippit。他是在對講機中聽到警方傳呼,而到這一區來查緝兇嫌的。見到奧斯華匆忙在他前面走過,就將警車開到他面前,叫他停下。奧斯華回過身來、走到警車右邊乘客位置的窗口,和Tippit 說了幾句話。Tippit 可能不滿意,走下車來。當他走向右前方車窗時,奧斯華拿出藏在夾克中的手槍,向Tippit 射了幾槍。Tippit 立即倒地身亡。奧斯華隨即逃向Patton 街。
這時附近有一名在等巴士的女子目擊奧斯華射殺警員。當奧斯華轉身向她舉起槍時,她驚叫起來、雙手遮面。幸好奧斯華沒有開槍。除了這名女子之外,後來共有八名証人向警方說他們見到奧斯華射殺警員Tippit。包括一名計程車司機、一名卡車駕駛,及一些路人。
除了人証之外,還有物証。因為奧斯華在逃經一處加油站時,將他身上穿的夾克脫下,拋棄在一輛汽車底下。後來經警方找到後、經奧斯華的俄國籍的妻子Marina (瑪琳娜)証實是他的。而且據目擊者說,奧斯華在行兇時,是穿著夾克。
奧斯華跑過加油站後,經過傑佛遜街,跑到一間電影院門口。女售票員見到他倉惶飛奔而來,但她一回頭,他已經閃身進入戲院。這時他還為附近一間鞋店職員見到。由於大家都已在廣播中聽見總統遇刺消息,就自動將電影院所有出口都關閉,並通知警察。一點三刻,警方人員趕到戲院,包圍住四周。奧斯華最初拒捕,用拳頭打一名警察,並掏出手槍。但還是為警方人員制服。其間未開槍。(下:奧斯華被捕後於警方的檔案照。- 達拉斯警方檔案)
在被捕時,奧斯華說:「我知道我有權叫律師.」並向制服他的警察說:「我要抗議警方這種兇暴行為.」在警車中時,他問警察為什麼逮捕他。警察說是因為他射死了一名警察。他不表意外的說:「有警察被打死嗎?」不過稍後他又說:「不知道你們為什麼這樣對待我,我只不過帶槍進電影院.」在車上,警察問他姓名時,他拒絕作答。警察在他身上搜出兩張不同的身份証件:一份是Lee Oswald,一份則是屬於Alek Hidell。當警員問他那一份是他的時,他冷笑說:「你們自己去弄清楚.」當警車進入市政府地下室車道時,警員對他說他可以低下頭來、以免讓守候著的記者見到。他聳聳肩說:「為什麼我要藏起來?我又沒做什麼丟人的事.」
很快的警方就由聯邦調查局FBI 的檔案中找出了奧斯華的資料。發現他曾經參加海軍陸戰隊,1959年時曾投奔蘇聯,並曾向蘇聯共黨表示效忠、及表示要放棄美國籍。但在1962年六月又離開蘇聯,並帶回一個蘇聯妻子Marina Prusakova。此外海軍情報局及國務院也都有他的檔案,說他在蘇聯時,還曾向KGB 表示要將他在做美軍雷達報務員時所知的情報自動透露給蘇聯。回國之後,聯調局的探員曾找過他問話,發現他冷酷自大。他在被捕後的態度亦是一樣。對於所有的問話都以反問方式回答,而且很小心的什麼也不說。而且在有限的幾句回答中,說的也全是謊話。例如,他說他從未擁有過步槍 (他妻子証實他有)。他說他從未用過假名,也不知Alek Hidell 是誰。他否認自己參加過支持古巴的組織、以及未被海軍陸戰隊解除職務.....。
在奧斯華被捕後,立即就有來自全美、及世界其他地區的數百名記者圍在達拉斯市府三樓拘留所外面。每當有一名目擊証人被帶來指証時,這些記者就高舉鎂光燈、電視攝影機及麥克風,情況十分混亂。
後來達拉斯警方決定開一次記者會,以滿足在場的記者。第一次記者會在星期五午夜時分,在地下室的一間會議室中舉行。由於地方小,只允許一百名記者及警察入內。當奧斯華出現時,記者的麥克風就紛紛指到他面前。警方擔心有意外,因此幾分鐘之後就將奧斯華帶走,留下達拉斯的地方檢察官Henry Wade 在場回答記者問題。
由於記者人數太多,警局內外都擠滿了人,而且安排記者會也不方便。因此警局宣稱要將奧斯華轉送到縣政府拘留所中(county jail)。本來預計是在星期六下午換監獄,後來因故改在星期天上午。
星期日上午,有數百記者圍在市府外面等著看奧斯華換監獄。但是這時又為了安全、以及為使記者都有機會拍到相片,加上達拉斯警方從來也沒有面對過這樣大陣仗的經驗,因此換監獄的時間一改再改。
星期日上午,又有幾件事影響到換監獄的時間。首先是郵政局督察Harry Holmes 臨時趕到。他決定參加這天上午最後一次的盤問,詢問奧斯華租用郵局信箱的細節。一直到十一點過後才結束。
此時警方通知奧斯華,即刻要將他轉換監獄。奧斯華詢問他是否可以換一件衣服。達拉斯警察局長Will Fritz 叫人去拿了幾件T 恤來。他先選了一件乳黃的,隨即又換了一件黑的。然後他就由三樓被帶到地下室,由那裡乘囚車離去。在地下室也有三十名記者及幾十名警察。記者的鎂光燈一直閃著,使他幾乎睜不開眼。
奧斯華要走過一條走道才能到車房。就在他們走到走道斜坡的盡頭時,一個男人自人群中衝出,向奧斯華身上射了一槍。口中還高喊著:「你這個混帳東西!你殺死了我的總統.」
三分鐘之內,一輛救護車開到,將奧斯華送到Parkland 紀念醫院。他雖然身上只中一槍,卻是致命的一槍。子彈是由胸膛進入身體,他的腹部、胃、脾臟及一個腎臟都受破壞。而且幾條動脈血管也被切斷,血流如注。在救護車中,奧斯華只看了醫生一眼,就未再清醒過。(下:奧斯華被 Jack Ruby 射殺一剎那。-達拉斯日報檔案)
射殺奧斯華的,是一名五十歲的生意人魯比Jack Leon Ruby。因為是在眾目睽睽下行兇,他立即就被在場的警察逮捕。在上樓途中,他說:「我希望我打死了那個雜種。這樣你們可以省下不少麻煩.」
魯比在達拉斯開有兩間脫衣夜總會:Vegas Club 和Carousel。但是他的經濟狀況一直不好,經常是在破產邊緣。事後他說,他本來準備至少開三槍,打死那個`混帳東西'。但是打了一槍就為警察制服。他說:「你們不能做的,讓我來做。那狗雜種殺死了我的總統.」
他認為他是為美國人除害。他的姐姐Eva Grant 向警方說,Jack Ruby 一再向她提起,他很同情甘迺迪夫人Jackie 和兩個孩子。他見報上說,第一夫人還要因為奧斯華的審訊前來達拉斯作証,他說他不忍第一夫人再度忍受這樣的悲痛,因此憤而殺死奧斯華。
雖然魯比說,他是臨時起意要為人民除害。但是經過審訊,陪審團在不到一小時時間就宣判他是蓄意謀殺。並被法官判處電殛死刑。但是在獄中,魯比的精神及身體狀況都急遽惡化,並數度企圖自殺。就在判刑之後不到三年時間,等待上訴期間的1967年一月三日死於癌症。
雖然奧斯華被捕之後,証據確鑿的指向他就是殺害總統的唯一兇嫌。但是由於可疑之處亦很多,加上很多地方太過巧合,因此很多人認為幕後一定有更高階層的人在策動:
1) 他一個人如何可以在短短時間之內就發射三槍,而其中兩槍都對甘迺迪造成致命傷害、同時將康納利州長也射成重傷?
2) 如果不是有幕後陰謀,奧斯華如何可以在被捕後遭人殺害?而且出事地方是警戒森嚴的警察局範圍內。
因此在甘迺迪遇害一週之內,蓋洛普民意測驗就顯示,只有百分之二十九的人相信是奧斯華一個人行兇。而百分之三十一的人相信是有陰謀。
在這種情形之下,詹森總統決定任命一個獨立委員會,調查甘迺迪暗殺事件真相。為了使這個委員會的地位不受質疑,詹森堅持要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華倫Earl Warren 主持。其下的成員除了都有一定的地位、而且各黨兼顧。包括一名民主黨參議員、一名共和黨參議員、一名民主黨眾議員、一名共和黨眾議員(Gerald Ford,就是後來的福特總統)、前中央情報局局長杜勒斯 (Allen Dulles) 及前世界銀行總裁John J. McCloy。
1963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詹森總統簽署了總統特任狀並且授與七名委員史無前例的權力。例如他們可以傳訊任何証人、並且給予証人作証時豁免因此被控的權力。而且所有的聯邦及州所屬機構都要全力配合。這個委員會之下有十四名全職律師、及十二名調查人員,下面再有數百名助理,全力進行相關的調查工作。
為了避免使這件調查事件、在明年十一月總統選舉中成為競選爭論題目,詹森為這個委員會訂下時間表,要他們在六個月之內完成調查、提出報告。另外,因為人手不足、也是為了節省人力及時間,委員會要盡量使用中情局及聯調局所提供的調查資料,這一點後來就成為這個委員會受攻擊的原因之一。
在隨後的大半年中,華倫委員會總共傳訊了552名証人。但是聯調局(FBI)方面就因為人手多,工作精細,總共為甘迺迪暗殺事件就傳訊了兩千三百多証人,作了兩萬五千次訪問、及寫了兩萬五千多頁的報告。此外安全機構自己也傳訊了一千五百多証人。而華倫委員會可以調閱的資料就浩瀚如山海。最後終於延期到這年九月(1964)提出了八百多頁的`華倫報告書'。但整個華倫委員會的調查記錄就厚達二十六大卷,上千萬字數。
華倫報告在結論中,再度証實了達拉斯市警方及聯調局的調查結果,認為所有証據都指向奧斯華一人。而奧斯華與殺死他的魯比是沒有關係的。魯比亦不屬於任何黑社會或其他陰謀組織。
如果要寫一篇高潮迭起、引人入勝的間諜小說,華倫委員會的結論無疑是大煞風景,令人失望。一個默默無聞的二十四歲小子,單獨謀殺了這個超級強國的元首。然後又是一個默默無聞的生意人將他殺死,這太不合一般人的思想邏輯。那樣準確的射擊,必是專家的所作所為,否則也是幾個人由幾處不同地方下手。為什麼不是黑手黨的所為?他們有動機、也有能力。奧斯華不過是他們僱用的替死鬼,事後再找魯比解決他。否則怎麼解釋魯比的動機?魯比如果沒有黑社會關係、怎能經營脫衣夜總會?若不是黑社會,會不會是反對民權運動的政府機構要除去甘迺迪?或是支持古巴反共流民的右派組織所為?甘迺迪的古巴政策不是為中情局所不滿?羅拔甘迺迪也為聯調局的胡佛痛恨,會不會是中情局和聯調局聯手除去他們憎恨的白宮主人?即使不是,他們也未盡到保護責任,有故意讓人有下手機會的嫌疑。如果沒有警方的合作,魯比如何可以帶槍進入警局、將這個全國第一要犯當眾打死?由於這樣多疑點,使到`陰謀論'持續不止。
然而這不是小說。真實的事件往往是反高潮的。
聯調局所以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就確定奧斯華是兇嫌,的確是有太多的証據和証人指向他。而華倫委員會更搜集了這些証人和証物在案。例如:
1) 有目擊証人見到及聽到槍聲發自德州書庫六樓窗口。在槍響之前,還有人見到窗口的步槍。在三聲槍響之後,數名証人還見到窗口的奧斯華和他冷靜、沒有笑容的面孔。
2) 甘迺迪遇害後兩分鐘之內,就有人見到奧斯華走下樓,乘巴士回家,換了衣服、拿槍外出。途中殺了一名警察。然後躲到戲院中。一路上都有人証、物証。
3) 他在德州書庫六樓窗口留下的長槍,經他的俄國妻子指証為他所有。三粒子彈証明是這隻槍中射出。此外在槍口、及在窗口架起的三個放書大紙箱,上面多處有奧斯華的指紋。附近一個長紙袋(用來裝槍的)也有他的指紋,同時這個紙袋也經他的同事指証是他的所有。
華倫委員會及聯調局的第一個、也是最有力的証人就是奧斯華的妻子瑪琳娜Marina。在奧斯華被捕時,瑪琳娜是和好朋友露絲Ruth Paine 住在一起。因為奧斯華總是失業,經濟困窘,因此好心的露絲就邀瑪琳娜和兩個女兒和她一起住。十一月二十二日,她們兩人在家中的電視中見到總統車隊被襲擊的消息。半小時後,瑪琳娜到後院去將她洗好的衣服晾起來時,露絲對她說,槍聲來自德州書庫窗口。還說,也許Lee 會見到現場情形。瑪琳娜事後說,她當時心就涼了半截。她沒說什麼,但心中非常擔心奧斯華是有份。她一等露絲不注意,就到車房去找奧斯華的步槍。她見到那張用來包槍的毛毯還在牆邊,才放下了心。於是回到廳裡看電視。不久電視報告甘迺迪去世了,露絲不禁哭起來。瑪琳娜則繼續擔心,不知奧斯華的情況怎樣。
下午三點半,六名警察來到露絲家中,要求入內搜索。其中一名警察問她們:「奧斯華是否有武器?」經露絲翻譯之後,她說有。並帶警察到車房中。當警察拿起毛毯時,軟綿綿的。因為裡面沒有槍。瑪琳娜立即面如死灰。她後來在做証時說:「當然,那時候我就知道是Lee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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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當時在德利商場中的路人及警方人員、估計有250人。在1964年的`總統特命委員會'(一般稱做`華倫委員會')調查時,有171人出面作証。其中76人說,他們不確定槍聲起自何處;46人說是來自書庫窗口;29人說是來自其他地方;20人說是來自車隊右方一個斜坡草地;另有十人則說,槍聲是發自兩個不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