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愛爾蘭到波士頓
要說甘迺迪家的歷史,必須由愛爾蘭的歷史說起。愛爾蘭人與英國人之間有著綿延幾千年的、一段難以說明的恩怨,原因在於人種及宗教的不同,在兩個種族中形成了長久的猜嫉、仇視和衝突。
愛爾蘭人的祖先是塞爾特人 Celts,他們大約是在西元前五百年到達愛爾蘭,從此進入鐵器時代。在此之前,在愛爾蘭居住了數千年的是早期遊牧民族。塞爾特人在愛爾蘭的後代叫高盧人Gaels。由於一直未被外族佔領,因此一直能保持自己的文化和語言。
西元432年時,聖徒 St. Patrick 將天主教帶到愛爾蘭。傳說他將愛爾蘭的毒蛇都消滅﹐因此成為愛爾蘭民族英雄,也奠定了天主教在愛爾蘭的獨尊地位。天主教義和高盧文化和平共存,融合成為獨特的愛爾蘭文化。
西元1066年,法國諾曼第人成功入侵英國,從此統治英國。其中一支進入愛爾蘭後,為高盧文化所同化,但他們在都柏林建立碉堡,又成立了英國式的議會。不過,一直到十五世紀都鐸王朝開始,英國都只能控制都柏林一帶地區。愛爾蘭的大多數地區仍然操縱在高盧人手中,英國的改朝換代對大部份的愛爾蘭人沒有影響。但英國議會在1494年頒佈一項法令: Poyning's law,將愛爾蘭議會置於英國議會之下,實施中央集權。愛爾蘭曾經抵抗,但因武力不足而放棄。
十六世紀,英王亨利八世為了要和天主教的妻子-- 西班牙公主Catherine of Aragon 離婚,以便與安寶琳Anne Boleyn 結婚,終於和羅馬天主教廷分裂,另立新教。但英國未將新教在愛爾蘭硬性推行,愛爾蘭繼續是天主教勢力。愛爾蘭在1537年為反抗英國統治,曾向羅馬天主教廷求援,被亨利第八認為是勾結外國的叛國罪,因此以武力鎮壓,並將叛將領袖一一處決。從此英王室就認為愛爾蘭是威脅英國統一的潛在威脅,不時訂立苛刻法例鎮壓、制服。而武力叛變也成為愛爾蘭人反抗英國的一項定期行動。
由於這次叛變,亨利八世又再度立法,使英王自動成為愛爾蘭王,此外,又要愛爾蘭人將土地交出。除非愛爾蘭人向英王表示效忠及做出捐獻,才能擁有土地及由英王頒賜爵位及勳銜。若是有勳位的愛爾蘭人叛變,他的土地就會被沒收,分給忠於英王室的人。這種分化統治方式,迫使愛爾蘭地主不得不對英王效忠。
不僅如此,當時英國王室還在愛爾蘭人中分出等級,禁止所謂的`下等'愛爾蘭人穿著某種布料、某些顏色的衣服,或是禁止剃鬚、規定頭髮長度等等。`下等'婦女更是禁止穿著飾物,也不能梳時髦髮型。目的不外是要使愛爾蘭平民都成為`賤民',逐漸的外地人就以`野人'、或是`形同禽獸'來形容愛爾蘭人。
隨後英國又實施殖民政策。英格蘭人、蘇格蘭人、大批湧進愛爾蘭定居。當地原有居民就被迫遷移到山地或是更為偏僻的地區。留在城裡的愛爾蘭人就被迫做勞工或是農田幫手。
由於兩個社區間長久積存的仇恨,終於在1641年演變成暴力。烏爾斯特(Ulster)一帶的愛爾蘭天主教徒將多年來的積怨發洩出來,殺死不少英國新教徒。愛爾蘭人屠殺新教徒的手法,經文人的渲染在英國本土引起憤怒及恐慌,擔心外族會再利用愛爾蘭對英國作出攻擊行動。於是英軍在克倫威爾將軍(Oliver Cromwell)的率領下,進攻愛爾蘭,作為復仇。他們並選擇一個叫Drogheda 的城市,將全城三萬多居民殺光以做警戒。
1688年英國`光榮革命',推翻了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 James Ⅱ)。因為James 的軍隊是在愛爾蘭被擊潰,為再度確定英國國教在愛爾蘭的法定統治地位,以及永久壓抑愛爾蘭天主教徒的政治及社會地位,英國議會又頒佈了一連串的Penal Laws,要將愛爾蘭的天主教徒變成手無縛雞之力的順民。這些法律除了禁止天主教徒從政、參軍之外,也不可以受教育、擁有土地、及從事任何有地位的專業。雖然愛爾蘭人仍可信奉天主教,但教會卻失去了任命神職的權力。同時也不再能興建或是改建教堂。高盧語言要作廢,愛爾蘭人今後都要說英文,連過去的服飾及習慣也都要淘汰。
在這類法律下,愛爾蘭人的生活素質直線下降。因此愛爾蘭人普遍向外移民。少數去了倫敦、歐洲其他地區,更多的人開始向美洲新大陸移民。
後來英國逐漸放鬆Penal Laws,天主教徒在1780年就可以有投票權。但必須是富有的人才有此權力。到1829年時,Penal Laws始全部取消。
十八世紀末起,愛爾蘭人口直線上升。一方面可能因為當地人已習慣了這種艱難的生活環境,不過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糧食充足。因為十七世紀時,馬鈴薯傳入歐洲。愛爾蘭因氣候及土壤關係,十分適合種馬鈴薯。此外又因為是地下根莖植物,不易因戰亂或兵災而受破壞,而每畝收成又足以養活最多的人口。在這種種有利條件下,愛爾蘭人口由1800年時的四百五十萬人增加到1941年的八百萬以上。其密度比得上當時中國人口密度。由於有得吃,所以雖說生活環境是人不如獸,但人口卻在逐年增加中。
然而單一種植馬鈴薯卻是非常危險的農作方式。因為一旦馬鈴薯失收,就沒有別的食物取代。而且馬鈴薯不能久藏,只要一年失收,就有可能鬧饑荒。
十八世紀起,愛爾蘭就開始出現一種侵蝕馬鈴薯的植物病菌。到十九世紀中期,這種病害就嚴重到馬鈴薯全面失收。由1845年到1848年,愛爾蘭的馬鈴薯幾乎全部毀於這種黴菌。成千上萬的愛爾蘭人餓死,沒死的也都嚴重營養不良,疾病也應運而生。1847年就被形容為瘟疫年,霍亂、天花、痢疾、傷寒接踵而至,各地都設了臨時帳篷收容病患。英國政府由美洲進口玉米,但要愛爾蘭人付錢購買。此時愛爾蘭人早已身無分文,因此還是餓死的多。估計在1845到1849年之間,就有兩百五十萬人死於饑荒或是疾病。此外有一百多萬愛爾蘭人向外地移民。最初是窮人向外逃生,到1848年時,連比較富有的農人也開始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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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迺迪家的先祖Patrick Kennedy是一名佃農,住在Dunganstown 一間石造農舍中。1848年時,六十四歲的Patrick 和妻子Mary 共有三子一女。長子John 及次子James 都已結婚成家,並生有子女。三子Patrick Jr. 和女兒Mary仍未婚。但幾家人全部都住在一起。甘家的房子有四間睡房,中間一進去是廚房及爐灶,是全家人聚集的地方,也是全屋中最暖的地方。房舍四周有穀倉、牛舍,還養了不少豬、雞等家禽。
甘家租用的田地有二十五畝,種的除當地人的主食馬鈴薯之外,還有少量甜菜、大麥等。另外有自用的菜園和果園。
在大饑荒時期,甘家的馬鈴薯也失收。但他們還有其他作物可以糊口。不過這時英國因為馬鈴薯失收而減少了稅收,因此向其他作物加重賦稅。這使甘家的日子也更難過。他們辛苦耕作的收成幾乎全繳了做稅金及利息。
在這種壓力下,二十五歲的Patrick Jr.也興起了到新大陸的念頭。他因為常到港口送貨,看到一船船的愛爾蘭青年去美國,也見到不少回鄉探親的愛爾蘭青年帶來波士頓的訊息,認為一個陌生的外國地方絕不可能比今天的愛爾蘭差。他決定離鄉別井開創新的前程。因此在1848年十月的一天,他搭上了開往美國的一艘貨輪。
當時橫渡大西洋的貨輪載貨也載人,同時為了省錢,載的人還特別多。好像一艘七十五尺長的貨輪就載了八百多男女老少。而且因為乘客多是貧苦的愛爾蘭人,多數是鍋碗瓢盆的什麼都帶著,使到船上擁擠不堪。四十天的旅程中,大家都是在甲板上煮飯、睡覺。浴廁設備更是差,旅程開始不過一星期,人們所帶的淡水已嚴重缺乏。衛生環境更難忍受,到處是人們暈船的嘔吐物、孩子們的哭叫聲、還有老鼠到處橫行,因此船上什麼疾病也開始流行:霍亂、痢疾、痲疹。每天都有人病死,屍體一個個被拋入海中。到最後,能平安抵達美國的只及三分之一。
在船上許多人體會到生離死別的人生悲劇,但是也有人生小孩、更有人在船上結姻緣。Patrick 在船上結識了一名愛爾蘭鄰鄉的少女,二十七歲的Bridget Murphy。在未到美國途中,他們已經私訂終生。兩人還決定,等一到美國賺夠了錢就結婚。
他們的船在十一月到達陰冷的波士頓港,在一個叫Noddle 的島上碇泊之後,他們就在此落地生根。(後來這些小島都用填土方式與波士頓相連)。他們當然也想到波士頓這樣的大城市居住及找工作,但以他們當時的經濟能力,只能在這島上謀生。當時島上居民多數是愛爾蘭移民,很快就經由同鄉介紹找到住處及工作。住處是一塊錢一星期的小房間,與幾個愛爾蘭青年一起住。工作是在一間酒廠中做匝桶工人。在這裡他學會了匝桶,算是技術工人,比一般愛爾蘭農村少年算是有一技之長。
由於愛爾蘭的饑荒,在1846到1851的五年之內,就有六萬多愛爾蘭人抵達波士頓。同一時間只有一萬一千英國人、及一百多的義大利人來到。與之相比,愛爾蘭人無疑是移民中的主流。
但在波士頓市內,就是信奉英國國教的英國人的天下。他們佔據著政府中所有大小職務,此外在商場中、銀行、貿易、甚至學校都是他們的天下。而愛爾蘭公民的地位就比二等公民還低。報紙上的徵聘廣告都述明:愛爾蘭人請勿申請。在這些盎格魯薩克遜新教徒心目中,愛爾蘭人只配做低等苦力。
到美國不久,Patrick 就發覺這裡不一定比家鄉好。住處狹窄髒亂不說,工作也是苦悶單調。而且處處感到受岐視,低人一等。唯一使他不捨離去的是女友Bridget。在抵達美國之後的第十一個月,1849年的九月二十八號,他們結婚了。
那時候的美國,大部份的地區都未開發,只有東部一些地區還算人口茂盛。在剛剛結束的美墨戰爭中,美國才由墨西哥手中取得廣大的及未開發的加利福尼亞、內華達、科羅拉多、亞歷桑那、新墨西哥及猶他等地。那一年,加州的淘金熱才剛開始。而美國的內戰要十五年後才發生。
而當時的美國人都是由英倫三島或歐洲其他地方前來移民、拓荒的探險家。所以這時也未有富豪階級,頂好的也不過是由歐洲帶來些上好瓷器、身邊有些男女僕傭的中上家庭。
Patrick 和Bridget 婚後的日子並不比過去好很多。他們租的房子很小,加上波士頓天氣陰溼,屋中總有霉味。那時窮人住的房子並沒有廚房,一般人家都在廳堂中架起爐頭煮炊。一個水槽就提供全家人的食水。洗臉、沐浴也都是它了。由於居住環境差,當時由愛爾蘭移民到美國的人平均都只有再多十四年的壽命,使到他們的平均壽命比留在家鄉的人還低。
而Patrick 的環境還算好過很多其他愛爾蘭移民,因為他畢竟是技術工人。而婚後Bridget 也找了零工來做,有時當店員,有時為人洗頭。
甘迺迪婚後兩年就生了一個女兒Mary,後來又接連生了二女一男:Johanna、John、和Margaret。然而不久John 就去世了,這時他們只剩三個女兒,在重男輕女的愛爾蘭人家庭中算是一大缺陷。幸好在1858年他們又生下一個男孩Patrick Joseph。
然而就在同一年,美國面臨嚴重經濟恐慌,各行各業全都不景氣。連Patrick 也因此失業,一家六口生活頓時陷入困境。不巧波士頓此時又流行霍亂,在愛爾蘭區更是盛行,不久Patrick 也染病去世,死時才三十五歲,剛好是他抵達美國之後的第十年。
Patrick 去世後,Bridget 在親友的幫助下,拼拼湊湊開了一間小店,出售針線雜貨。全家人就住在店的樓上,這樣她可以一邊看店、一邊帶小孩。當兩個大的女兒大到足夠幫她看店時,她就分身到波士頓一間百貨公司的美容院中當美髮師。每星期兩次,乘船過海到波士頓為那些上流社會的淑女們服務。
Bridget 的三個女兒成年後都在Noddle 島上找到終身,Patrick Joseph 也為了賺錢幫補家計,一早就綴學打散工。他在二十三歲那年籌足一筆錢,開了一間啤酒零售店。三年之後就在波士頓東區開了間酒吧,並兼做啤酒批發及零售生意。在二十五歲那年,他就在東波士頓經營一間成功的沙龍,大家都叫他P. J.。
兩年後,P. J. 和另一名沙龍東主的女兒Mary Augusta Hickey 結婚。她有一個哥哥在波士頓近郊的Brockton 當市長,她們的家庭比一般愛爾蘭移民身份地位都高出很多。1888年九月六號,他們的長子Joseph Patrick 出世。而Bridget 也在過了幾年舒適的日子後終於在七十三歲高齡病逝。
Joseph 生下時,P. J.本來也想為他取名Patrick Joseph,因為這幾乎是甘家的慣例。但他的母親Mary 就堅持將Joseph 放在前面。原因是Patrick 這名字愛爾蘭味道太重,她明顯的不想自己的兒子終身揹負這愛爾蘭招牌,以免受到岐視,在Joseph 五歲時,他母親又生下一個妹妹Loretta,兩年後Margaret 出世。 下圖為約翰甘迺迪的祖父P.J. (右二),祖母Mary Augusta (左二),旁邊兩人是他的姑媽 Margaret (左) 及Loretta (右)。
P. J. 很快就在東波士頓成為有影響力的人。因為當時的酒吧多是政治聚會場所,也是從政人士開會、策劃的地方。很多幕後的合縱連橫就在這種地方進行。此外他年輕英俊,他每天在酒吧中招呼客人之餘,也交了不少朋友。二十七歲那年就當選麻薩諸塞州(麻省)※的州議員,後來又連任三屆的州參議員,及選舉委員會主席等職,展開了甘家在美國的政治生涯。後來他還用他在零售酒的生意所賺的錢投資開辦銀行,並在房地產中投資,不久就成為中等富商。
在他所任各項職務中,影響力最大的就是成為當地民主黨選區委員會主席,及麻省的民主黨中央委員會主席。他並在1892、1896及1900年三度獲選為黨代表出席全國代表大會,具有選舉總統提名人的資格。是這種身份使他在黨內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在當時的波士頓政壇中,有四名幕後決策人物,人稱四大金剛,P.J. 是其中之一。另外一名是波士頓北區的John Francis Fitzgerald。他們每週都在一間酒店中的私人房間中聚會,通常波士頓的警察委員會主席、或是主計官的人選就在這種會議中決定了。
在當時的美國,愛爾蘭人的地位都不高。一方面因為他們的族裔背景,一方面因為他們信天主較。一直到1884年一名愛爾蘭天主教徒首次當選波士頓市長,愛爾蘭人的天主教徒才算有了出頭機會。到本世紀初時,他們才逐漸取代了yankees,包攬了波士頓市地方政壇。他們也認清了選票就是力量,因此團結起來將自己人推上政壇。
但在社交場合中及一般日常生活中,愛爾蘭人的地位仍然無法與英格蘭的新教徒平起平坐。他們仍然要生活在自己的圈子中,聚居在愛爾蘭區、讀天主教學校。他們無法打入波士頓的上流社會。但是P. J.的妻子Mary 另有想法。她的出身好過甘迺迪家,她兄弟中包括一名醫生、一名警長、及一位市長,因此她在家中也比丈夫有話事權。她一早就有心將兒子Joseph 培植成人上人。她認為天主教學校會限制兒子將來的出路,因此在他讀到小學五年級時,毅然將他轉學到海灣對面的波士頓拉丁學校,遠離了他原來在東波士頓區的天主教小學。他母親將他送去拉丁小學的目的,不但是要他在學業上有好成績,她更要他因此認識適當的朋友,將來好晉身上流社會。
P. J.和Mary 很早就要Joe 做零工賺錢,並非因為他們缺錢用,而是要培養他的金錢觀念及賺錢能力。他很小時就一早起來派報紙,後來也在父親的酒吧中打工,也曾為猶太人節日做點蠟燭的工作。但打工賺的錢畢竟有限,他又興起做生意的念頭。他很小時就會將本鎮的鴿子送到外埠,目的是引誘外地的鴿子與這些鴿子一起飛回來,然後捉了來賣給人當燒鴿出售。他自小就熱愛棒球運動,除了自己打棒球之外,他還組織球隊,在公園打球及出售門票,據說還賺了不少錢。他十二歲時,母親已經為他找到一份工作,是將女帽送到波士頓高級住宅區的仕女家中。他母親教他在見到這些女仕時,要說自己叫Joseph,絕不要提Patrick 這名字,以免人們知道他是愛爾蘭人。也因此他從來沒用過J. P.這名字。在母親調教下,他從小就為自己是愛爾蘭人而自卑,並且極力免除自己的愛爾蘭背景。
Joseph 在學校的成績差強人意,甚至留級一年才跟得上。但他母親一早就立意要他進哈佛,因為她自己一個哥哥就曾讀哈佛。在當時,愛爾蘭的天主教徒很少進大學,即使升學,也不過是就讀當地的兩間天主教專科學校。而且當時的天主教徒也不喜歡自己的子弟唸新教徒辦的哈佛。所以Mary 的決定是很出人意料。
然而唸哈佛並未提升Joseph 的社會地位,反而使他嘗盡受人奚落的滋味。在讀拉丁學校時,他已飽受岐視。哈佛的情況更糟,因為許多社團都排斥愛爾蘭人。他申請加入幾個社團都被拒絕。就因為這種排斥,使他產生一種自卑,有一種不如人的感覺。後來他在社交場合中也一直不自在,即使是在他的兒子當了美國總統之後,他也一直不能有一種自在的、舒適的態度。很多年後,為他寫傳記的人都認為,Joseph Kennedy 的許多性格,例如他的不服輸、行為的粗魯、言語的低俗、以及他對上流社會故意的鄙視,都是基於這段時期在波士頓受到的岐視、加上自己母親又要他努力攀登上流所形成的矛盾心態所造成。例如在言談間,他稱每一個人都是`狗雜種'(son-of-a-bitch) 除了他身邊的人例外。一直到他去世為止,他都保留這種屬於波士頓愛爾蘭人的格調。
在當時的波士頓,存在著壁壘分明的兩個社區。一個高高在上的是新教徒家庭,他們包括了英格蘭人,其中也有些蘇格蘭人,一些法國人,及少數信新教的愛爾蘭人。他們的共同點是,他們都是早期殖民美國的拓荒者的後裔,自稱為yankees `洋基人'。他們多數住在波士頓Back Bay 一帶具有歷史的大屋中,牆上掛了先人的大幅畫像,吃飯用的是由英國帶來的銀器、和上好瓷器。換句話說,他們是有祖產的人。而多數的愛爾蘭天主教徒就是在兩次饑荒中`避難'到美國的,因此在抵達時自然是一貧如洗。雖然他們的後人中也有一些是積聚了些財富,但在心裡上一直感到自卑。
Joe 不但在學校受到`洋基人'的排擠,在愛爾蘭人中也受岐視。原來他看上了波士頓市長的女兒Rose Fitzgerald(露絲‧費茲傑洛)。她的父親John Francis Fitzgerald (綽號Honey Fitz)和Joe 的父親P. J.同屬愛爾蘭四大金剛,所以他們很小時就認識了。因為兩家人在夏天時經常一起到海邊渡假或是舉行大型野餐、郊遊會等等,每年都有機會見幾次面。Rose (見圖)成年後對Joe 也很有好感,說他不煙不酒,很有自律及主見,而且經常帶著愉快的笑容,令旁邊的人都開心。
當Joe 自拉丁中學畢業時,Rose 正好十六歲。Joe 約她參加學校春季舞會,卻為Rose 的父親阻止。他的理由是,露絲才十六歲,不應到「陌生的地方,以免生是非」。事實上則是,Honey Fitz 也看不起甘迺迪家的出身,他也要女兒`雀攀高枝',因為Rose 一直是他最疼愛的大千金,他不要她委屈了。
費茲傑洛家的先祖也是在愛爾蘭住了超過八百年的天主教徒。Honey Fitz 的父親也是在大饑荒時移民到美國。初到美國時,做過小販及雜工。後來經濟情況好轉,自己開雜貨店,並且置了產業收租。
Honey Fitz 在波士頓拉丁中學畢業後,進入哈佛讀醫學院。讀了一年母親就去世,為了照顧下面八個弟弟,他輟學就業。不久父親也去世了,他只有更勤奮工作,很快就在海關升任文職工作。不久他自設保險業務,也很成功。二十六歲那年娶了一個遠房表妹Mary Josephine (Josie) Hannon,一個內向的、虔誠的天主教徒。他們在1890年七月生下的第一個女兒就是Rose Elizabeth Fitzgerald。
Honey Fitz 雖然身高只五尺二寸,但擅長演說辯論。他可以口若懸河和任何人、談任何事而不停止,而且難得的是言之有物,並有組織章法。也因此他可以競選任何公職都輕易當選。他由波士頓市議員起,進入麻省州議會當參議員,再晉身國會眾議員。他不僅是最年輕的眾議員,也是第一位獲選入國會的天主教徒。在做了三任眾議員之後,卻在競選連任時、因為P.J. 的酒吧中的合縱連橫中出現變化,P.J.等一般人決定不再支持他的提名,他只有退出角逐。
回到波士頓後,他買下了一份報紙經營,並伺機再起。由於經營有方,他在此時的收入是當國會議員的五倍。但Honey Fitz 的血液中流著政治血液。五年之後,1905 年他就宣佈角逐波士頓市長。這次他放棄前嫌向P. J. 等人伸出友誼之手,要大家合作對付共和黨人。從此他們就一直維持盟友關係。後來他連任市長三屆。
但他同時也是一個惹爭論的市長。他大肆酬庸親友出任公職,大慷市府之慨,使市府支出大幅上升。在選舉時也屢屢傳出賄選、作弊等情事。但他懂得爭取民心,因此受選民支持。
Rose 中學時成績優異,她希望進衛斯理女子學院,可以認識一些哈佛的男生。本來已辦好入學手續,但因為是基督教會辦的,在波士頓大主教的勸說下,她聽父親的話進了當地天主教會辦的聖心書院。這使她十分失望,但她父親因為還要出來選公職,而沒有主教的支持,一定不會成功。因此她第一次因為政治而犧牲了自己的選擇。此外因為她母親個性內向,不喜交際,因此Rose 很小時就陪同父親出外參加應酬、或是陪同助選。她和小她兩歲的妹妹Agnes 還曾陪父親一起到歐洲、南美旅行多次。十八歲時她還和Agnes 兩人一起到荷蘭一間天主教辦的貴族女子學院求學。學會一口流利的德文及法文。回國後繼續到紐約的Manhattanville 聖心書院完成學業。(Rose小時候經常隨父親HoneyFitz到國外旅行。圖為她及妹妹Agnes於1906年隨父親在歐洲時乘坐友人的遊艇。圖中右為Honey Fitz,右二為Agnes,左二為Rose。)
Rose 雖貴為市長千金,又曾在學校中被選為校花,風頭十足,但因為她的愛爾蘭天主教身份,仍然不為波士頓的上流社會所接納。在她十八歲時所舉行的debut(入世舞會)中,除州長外,還有數名國會議員及波士頓全體市議員出席。但當地所謂的`上流社會'還是不予理會,無人接受邀請。她也一直不能進入當地的一些上流社團。因此她只有和自己的一班朋友組織了一個叫Ace of Clubs 的俱樂部,表示是在其他社團之上。但是她心中仍然是很困擾,為什麼這些人就是不接受她呢?這樣的經驗在她心靈中形成很深刻的影響,一直有某種程度自卑感。人們說,這也是為什麼一直到後來,Rose 在不是由她做主人的社交場合中、都不感到自在的原因。
在Honey Fitz 第四次競選連任市長時,由於一件醜聞,被迫退出競選。原來他的對手James Curley 揭發他和一名酒店香煙女郎間的婚外戀。Curley 還將這事以匿名信方式告訴他的太太。並說如果他不退出競選,就將這事向報界公開。Josie 的個性雖然內向但也十分好強,事情如果公開了她是一定會要求離婚的,這樣也會毀了他的政治前途。在衡量一番後,他忍痛宣佈退出競選。這次事件對Rose 影響很大,因為當時她見到父母為此事爭執,而且幾乎天天報上都有對她父親不利的新聞,這使她很小就習慣了做為政治家庭成員一份子所要忍受的各方面的打擊,並學會了用駝鳥方式來應付:不聽、不想、不去談它。
在父親反對下,Rose 還是設法與Joe 見面。她說,那時他們想盡辦法在一起。他會安排到她學校中舉行一場棒球賽,或是到她學校組織一項辯論。Rose 自己也是相當活躍的女子,自1911年的`入世舞會' 後(debut 指少女成年後﹐初次舉行舞會﹐表示向世人宣告`吾家有女初長成’),也有不少男子圍在她身邊。但她早已芳心暗許,抱定了非Joe不嫁的決心。
Joe 自哈佛畢業後,投身銀行界,頗有作為。當時波士頓的銀行金融業務都操持在Brahmins 人手中,愛爾蘭人只能做櫃檯工作。不過P. J. 和朋友在二十年前就自資辦了一間獨立銀行ColumbiaTrust,這時正面臨被人收購的危機。P. J.叫兒子設法阻止收購。Joe 就向企圖收購這間銀行公司的對手貸款四萬五千元,購買了自己銀行的百分之五十一股份,成功阻止對方的收購。結果P. J.就讓兒子接任這間銀行的總裁職。使得剛剛二十五歲的Joseph P. Kennedy 成為當地年紀最輕的銀行總裁 (後來並被渲染說成是全美最年輕的銀行總裁)。這時Honey Fitz 就不再反對女兒與他來往。同年(1914)十月七日,他們終於在一間小教堂中結婚。(由於這次醜聞,紅衣主教不同意在當地最大教堂為他們主持婚禮,在Honey Fitz 協商之下,才在主教O'Connell 的私人教堂中,由主教親自主持。Rose 再次因為政治原因、犧牲了個人一次風光的機會。)
婚後他們在波士頓郊區Brookline 上等住宅區Beals 街83號一間大屋中定居。這裡有七間睡房、及種滿了樹木的小庭院。
婚後Rose 就不停懷孕。結婚後才九個半月,1915年七月,她就生下一個男孩,隨父親取名:Joseph Patrick Kennedy Jr.。由於丈夫工作忙碌,Rose 很多時間是與娘家人一起。兩年後,1917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二個男孩出世,這一次取名John Fitzgerald Kennedy(約翰‧費茲傑羅‧甘迺迪)。人人都叫他的小名Jack,(在家中兄妹則有時叫他Johnny)。
Rose 出生天主教家庭,受的又是嚴謹的修道院式教育。加上Joe 也是不解風情的大男人作風,因此婚後生活並不如戀愛時期的甜蜜。舉例說,在Rose 的天主教思想體系中,性愛的唯一的目的是生育。而且和多數其他的當代婦女一樣,性愛對女人是一種負擔、一項義務。因此她只在她認為必要的時候才與丈夫行房,他們也一直是分房而睡。為此Joe 還曾當著一對朋友的面對妻子說:「Rose,妳聽著,妳以為男女結婚唯一的目的就是傳宗接代,完全是錯誤的。在婚禮中,神父也沒有這樣說。如果妳不打開這個心結,我會跟神父去說。」
Rose 的朋友說,她對男女之事十分保守。在她面前根本不可以談與男女有關的私事,連暗示都不可能。Joe 本來已不準備對妻子忠實,這時就更有藉口在外邊風流。何況他每天工作已經用去差不多十六小時,在家的時間就更少。這一點Rose 在婚後很快就認清了。很多年後她在回憶錄中說:「Joe 的時間都是他自己的。過去這樣、後來也一直是這樣.」於是她繼續投身她自己創立的Ace of Clubs 活動之中,並且繼續與娘家人旅行、應酬。
在Jack 生下時,第一次世界大戰已經爆發。Joe 的同學、朋友幾乎都受征召入伍,但他拖著不肯入伍。這時他又第三次申請做麻省電力公司董事,終於成功。有人問他為什麼這樣積極爭著做這董事,而且是無薪職。他說,有什麼比這更好的方法可以認識當地有權勢的洋基人?
就因為他極力攀陞的結果,終於給他認識了波士頓一名律師- 英格蘭新教徒的Guy Currier。他是當地一間鋼鐵廠的顧問,經他介紹,Joe 終之進入這間鋼鐵廠屬下一間造船廠任助理經理之職。於是他又將 `哥倫比亞銀行’的工作交回給他父親,到造船廠工作去了。
因為是戰時,造船工業需求若渴。這間造船廠為盟軍造戰艦,幾乎是日夜趕工生產,在二十七個月時間造了七十一艘驅逐艦,破了歷來生產記錄。因此他再度一夜之間致富。因為幾乎所有的零件、配備的合約都有回扣。但他也同時因為工作過勞而得了胃潰瘍。Rose 說,這時起他更少回家,幾乎是除了睡覺之外,從不在家中。
戰後,公司要他繼續留任。但他見戰爭已經結束,造船廠紛紛裁員,他不會留戀這樣的地方。他才三十歲,他有更大的野心。
※Massachusetts為美國五十州之一,是歐洲移民最早上岸地區。早期華人稱之為`麻省',事實上是`州'而非`省'。本書依華人習慣使用`麻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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