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蓮夢露是在1926年六月一日,在加州洛杉磯中央醫院出世。當時出生紙上寫的名字是: 諾瑪珍·馬丁生Norma Jeane Mortensen。
瑪麗蓮夢露這名字是她從影之後取的藝名。Monroe是她母親娘家的姓氏。夢露的母親葛萊迪絲Gladys 是一個樣貌不差的女子,但夢露曾說,她外祖母Della Hogan 才真的美麗。Hogan 一家來自愛爾蘭,外祖父則有蘇格蘭及挪威血統。Gladys 的父親早逝(夢露的外祖父),母親Della 改嫁多次,家境不好,因此Gladys 在1917年十七歲時就嫁給一個年紀大她很多的男人貝克Jasper Baker,婚後七個月就生下一個男孩Jack,一年後又生了一個女兒Bernice 柏尼絲。
但年輕的Gladys 對於在家做主婦沒有興趣,兒子一生下就托人照顧,女兒也多數是寄養在鄰居處。她自己則和其他年輕人一樣喜歡逛街、跳舞、看電影尋樂。貝克工作時間很長,常不在家。而且Gladys 在婚後四年發現丈夫與另一個女人在床上,因此就以精神虐待為理由提出離婚。但貝克也以她不守婦道提出反控,他們在1922年離婚,Gladys 得到兩個子女的監護權。
但是一天貝克來領孩子渡週末時,卻將兩個孩子帶回他的肯達基州的老家定居。Gladys 僱了私家偵探追到肯達基,但貝克和他的母親將兒女藏起。Gladys 在當地找到一個做家務的工作。這段期間貝克再婚,娶了一個比他大十幾歲的女人Maggie。他說,過去娶的妻子太年輕,不做家務,因此這次要娶一個年紀大的女人。後來証明這是一次成功的婚姻。Maggie 不但會做家務,並且對丈夫的一對兒女很好。貝克再婚後,Gladys 就失意的獨自回加州。
這時Gladys 的母親Della 也已第三次離婚,因此母女兩人在洛杉磯聖塔蒙妮卡海灘Santa Monica 一帶自租公寓合住。不過因為兩人都無生計,付不出房租,加上時常爭吵,因此母女分手。1923年,Gladys 乃一人前往好萊塢找工作。Gladys 姿色雖然不差,但在眾多嚮往銀色事業的女子中並不特別突出,只不過在一間電影公司中找到剪接影片的工作。
在這裡她認識了同做剪接工作的女子葛麗絲瑪琪Grace McKee,兩人成為好友,並合租一間公寓。葛麗絲和她一樣也離了婚,而且年輕好玩,結交不少男友。其中一名麵包師馬丁生Martin Edward Mortensen 對Gladys 積極展開追求,他比她大五歲,不久前才隨家人由挪威移民來加州。兩人在1924年十月結婚。
但在婚後幾個月,Gladys 就說悶,搬回去和葛麗絲住,不久馬丁生就正式訴請離婚。
在馬丁生離去後十個月,Gladys 發現自己有身孕。很顯然的,她懷的不是馬丁生的孩子。由於當時她男友眾多,至於誰是孩子的父親,無人肯定。後來由於她家中掛著一張前度男友吉福Charles Stanley Gifford 的相片,因此後來Norma Jeane 諾瑪珍一直深信英俊的吉福是她的父親。
Gladys 曾去找母親幫忙,但Della 和她一樣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母親。不但不顧她,而且和新任丈夫一起去東南亞出公差、渡假去了。因此她獨自應付即將出世的嬰兒。
諾瑪珍生下時,她母親宣稱過去生的兒女均已去世,至於嬰兒父親欄中就填了馬丁生的名字,但地址欄中則寫著:不詳。
因為Gladys 要工作,因此在諾瑪珍生下兩週後就交由附近鄰居的一個家庭扶養。在當時蕭條期後的不景氣時代,這種寄養家庭頗流行。原因是這些家庭可以得到政府津貼,或是由兒童父母處得到每個月幾十元的酬勞。據說當時Gladys 每個月就付二十元給一對姓波蘭德Bolender 的夫婦照顧女兒。
波蘭德是一名郵差,他和妻子愛達Ida 自己有一個兒子,此外還收養了幾名兒童。這些兒童多數住幾年就由父母接回去,或由政府安排到其他寄養家庭或孤兒院。諾瑪珍則一直在這裡住到七歲。
波蘭德家庭中等,對諾瑪珍也不錯。她在這裡衣食不缺。不過波蘭德是虔誠基督徒,信仰簡單生活。平日生活中不但煙酒不沾,連看電影、聽音樂都是罪惡。每個星期日,諾瑪珍除了和波蘭德家其他孩子一起上教堂之外,還要上主日學。(下:夢露三歲時。)
但在精神上諾瑪珍確實感到欠缺。Gladys 雖然一直都付錢給波蘭德一家做為她的生活費,但看女兒的次數就越來越少。因此在諾瑪珍心中愛達就是她母親,有一次她叫愛達媽媽,卻為愛達糾正說:「不要叫我媽,我不是妳母親。叫我阿姨.」愛達不是冷酷,她認為Norma Jeane 叫她「媽媽」會使Gladys 不快。但是諾瑪珍就很困惑。後來她說:「當時我一直不懂什麼是媽媽。我不能叫我認為是母親的人做母親,卻要叫一個陌生女人做媽.」後來夢露多次說:「我媽媽不要我,我一定是妨害了她的生活。可能她根本不喜歡我.」
在波蘭德家時,她養過一條狗。這條狗是她在街上見到的,養父母允許她收養這條狗,條件是她得自己照顧它。她和這條狗十分親,連她上學時它都跟著,在學校外等她放學一起回家。到諾瑪珍七歲時,一名鄰居嫌這條狗太吵,將它射殺。她傷心得不得了,因此愛達召她的母親來,Gladys 才和好友葛麗絲瑪琪來將女兒接回去。
夢露成年後常常說,她童年時出入十幾個寄養家庭、及無數孤兒院。事實上,七歲之前她只住過一個寄養家庭,而且波蘭德家對她不壞。她欠缺的是家庭的愛和溫暖,但她的童年絕對不如她後來說的那樣淒涼。她所以要誇大其詞,原因是後來好萊塢的電影公司宣傳部門喜歡這個淒涼的故事,而且她也看出,這樣的故事引人同情,對於宣傳也有幫助,因此逐漸渲染誇大。
那時Gladys 已經轉到哥倫比亞電影公司工作,薪資不壞。因此在將女兒接回家後的1933 年秋天,她以多年來工作的少少積蓄買了一間房子。以她當時收入是很難買得起這間屋子的,但是因為是蕭條期後,羅斯福總統的「新政」中包括新的貸款計劃,允許低收入者以很少的現金買房子。
這間房子有三間睡房,為了貼補開支,Gladys 將其中兩間睡房租給一對英籍夫婦艾金森,他們夫婦都在電影中打雜﹑或是當臨記,連他們的小女兒都在電影中當臨時演員。
葛麗絲認為她的收入根本不足以買房子,加上當時工會正醞釀要罷工,因此力勸她不要買。但Gladys 固執的要買。不僅如此,她還在拍賣會中買了一架巨大的鋼琴,據說這鋼琴原來是屬於影星佛德列馬殊Fredric March 的。而在Gladys 心目中,一架鋼琴就代表上流社會的好生活。她還要諾瑪珍學鋼琴,不過她只學了幾首簡單樂曲就未再學。
過去在波蘭德家中,音樂及電影都是禁忌,但是熱愛電影的母親和葛麗絲卻是每部新片都要看的影迷。加上同屋住的也都是演員,因此全家人整天談的都是明星和電影。此外,禁酒令也在此時逐漸開禁,Gladys 和葛麗絲經常手持酒杯,一邊抽煙談電影,使小小的諾瑪珍十分困惑。她說:「我當時一直以為母親和葛麗絲都必將下地獄。天天為她們祈禱.」
也許這時Gladys 有心將前夫貝克的一對兒女都接回來住,一家團圓。因此她恢復了用貝克的姓氏,諾瑪珍也開始姓Baker。她說,這樣三個兒女都是同一個姓。
但Gladys 要上班,不能全天照顧她。暑假時,有時會將她帶去上班。一些同事說,記得她坐在一邊,很安靜。但有時就讓只有八歲的她坐到有冷氣的電影院避暑,有時一坐就是一天。
在她們遷入新居後不久,工會真的罷工。Gladys 為了繼續有收入,爬過圍牆及工會糾察線去工作。但是情況越來越糟,罷工後公司開始裁員,Gladys 被解僱了,加上和房客艾金森夫婦失合,她的精神狀況開始出現問題。開始是情緒不穩定,時常發狂大笑、或是高聲叫罵,後來甚至開始有幻覺,一次躺在樓梯口說有人要下來殺她。對諾瑪珍也不聞不問。因此葛麗絲搬來和她們同住,幫她照顧女兒。但她卻指控葛麗絲要毒死女兒,還到廚房拿刀要殺她。警察來到後將她送入醫院。住了不久好像有好轉,出院一陣舊病復發,1934年初就被送到聖塔蒙妮卡一間療養院,數月後再送去洛杉磯中央醫院治療,只在週末回家。
有一段時間,諾瑪珍仍然住在她們買的房子中,由那對英籍演員夫婦照顧,而葛麗絲就成為她的監護人及最親近的長輩。但在Gladys 被証實精神狀況已不再能工作及照顧女兒之後,房子就被銀行收回拍賣。
Gladys 自認她的精神問題有可能是遺傳。因為她母親Della 在諾瑪珍生下後一年就病逝了,死時五十一歲。Della 是在由印尼回來之後就得了瘧疾,而且有一年時間曾有失常現象,並幻想一些未曾發生過的事。醫院的死亡証明中雖然說死因是心臟病,但也說明她有嚴重精神失常現象。
Gladys 記得小時候,她父親Otis Monroe (夢露外祖父)去世前也有一年多時間是精神失常,發病時對她及母親十分粗暴。後來發現是腦疾,吃藥後情況更糟,拖到1909年時以四十三歲壯年去世。
加上此時(1933年)她老家密蘇里傳來她的外祖父Tilford Hogan 上吊自殺的消息。Hogan 可能是因為大蕭條時期經濟不景,農莊被銀行沒收,加上又身染重病,因此才尋短見。但是Gladys 接到消息時,連想到父母都死於精神失常,此時外祖父又自殺,更相信自己是有精神病的遺傳,更加消極。因此最後還是再住入病院。
諾瑪珍小時樣子很甜。她有一頭帶金的褐色頭髮,一對帶綠的藍眼睛。葛麗絲對諾瑪珍非常好,同時她將自己的明星夢都寄託在這個八歲的女孩身上。她將她打扮得像公主一樣,而且為她付學費學唱歌跳舞。同時一再對她說:「將來妳一定可以成為明星。」
當時葛麗絲的偶像﹐是有`白金肉彈'之稱的米高梅紅星珍哈露Jean Harlow,珍哈露除身材姣好,又會賣弄。她平時不穿內衣,又愛穿緊身毛衣及貼身禮服,將全副身材暴露無遺。後來並將頭髮染成幾乎是白色的淡金色,因此有Platinum Bombshell的外號。不過她雖然愛賣弄性感,卻又有一股似童真一樣的性格,因此在影城中人緣極佳,大家都叫她的小名Babe`寶貝'。葛麗絲每次帶諾瑪珍看過她的電影後都說:「這才是真正的大明星。將來妳也可以和她一樣,只要將頭髮顏色染成一樣、鼻端再弄尖些。」後來夢露也常說:「珍哈露是我的偶像.」而且她逐漸將自己的名字寫成Norma Jean Baker。
葛麗絲目前在影片公司已升至主管,因此經濟上較富裕。她也是真的喜歡諾瑪珍,除了為她買美麗的衣服外,還花時間將她的頭髮捲成小捲綁上粉紅色絲帶,帶著她向同事炫耀。
其間葛麗絲也曾到醫院中領Gladys 出來,和諾瑪珍三人星期天在酒店中享受一餐brunch。但是Gladys 仍然無法恢復正常﹐對著女兒像是陌生人。後來夢露說:「我母親從來沒有當我是她女兒。對於她,我是根本不存在.」
在她們的房子拍賣後,葛麗絲必須負起全面照顧她的責任,並開始進行正式領養手續。但此時,葛麗絲認識了一個英俊男子高達Ervin Silliman Goddard,幾個月後就結婚了。高達自己已有三個孩子,反對再收養一個。因此在同年九月,諾瑪珍被送到好萊塢的洛杉磯孤兒院,每個月由葛麗絲付十五元給孤兒院。
在葛麗絲最初表示要領養她時,她十分興奮,認為自己終將要有一個家庭。但是不到一年時間葛麗絲就變卦,對她小小心靈造成極大傷害。她在四個孩子中分出親疏:她是外人,高達的三個孩子就不必住孤兒院。她對葛麗絲的好感幾乎都消失了,對任何人也都不再信任。
在這孤兒院中,她十分沉默不合群。學校每年給她的評語是:她很安靜、她成績過得去、她睡得好吃得好、她很聽話。她成名後常說在孤兒院受虐待、每天被迫洗碗碟、刷廁所,同時吃的也不好。事實上經查證這個孤兒院的伙食不壞。至於洗廁所則是從來沒有的事。只不過偶爾叫她們幫忙擦碗碟,給他們少許零用錢,以增加他們的自尊心。夢露後來做影星時,還向一名同室室友說,她在孤兒院時因為幫忙鋪餐桌布,得了幾毛錢收入,這是她一生中第一次自己賺到錢,當時還十分開心。
此外葛麗絲也經常在星期六來接她出去,帶她吃中飯及看電影。她在孤兒院住了兩年,葛麗絲履行承諾將她接出來,但她自己與丈夫的房子太小,不能再容納她,因此安排她去住到葛麗絲的姑媽安娜Ana Lower 家中。
安娜是一個胖胖的中年婦人,也是虔誠的`基督科學教'信徒,諾瑪珍叫她Aunt Ana。她對諾瑪珍非常好,她甚至出錢以分期付款方式買回那架被拍賣的鋼琴,作為送給她的禮物。夢露後來說:「她是第一個真正愛我、瞭解我的人,我也真愛她。....她從來沒有傷害過我,一次都沒有.」
這時諾瑪珍的母親Gladys 因為企圖逃出醫院,又被安排住到舊金山附近一間比較嚴密的州立療養院。從此在諾瑪珍的腦海中,母親這人是不存在了。
在安娜家住時,她開始到附近的Van Nuys 中學就讀,在這裡除了英文之外,其他成績都很差。她唯一喜歡的是看小說及寫詩、作文。第二年她轉到好萊塢西區就讀Emerson 中學。在這裡她的成績還是差強人意,同學及老師都說她十分內向、羞怯。由於家世不好,因此很自卑,朋友也不多。加上沒有安全感、欠缺自信,她甚至有口吃的毛病,不少男孩子還學她、嘲笑她。
但是到1938 年她十三歲時,她突然成熟了。初次經期之後她就開始發育,這時除了身高就達到五尺五寸外,胸部也開始豐滿。突然間,她成為一個身材標青的少女。過去不為人注意的她,也忽然間成為男學生爭相討好的對象。每天早上及放學時,都有幾個男孩子自動陪她,搶著為她提書包、拿書本。她也開始結交男友。她說,對於她喜歡的男孩,她只允許他們在腰部擁抱一下、或在頰上輕啄一下。因為在那時期,一般年輕人也只能這樣。
同學說,當時的諾瑪珍不是特別美麗的女子,但是樣子甜美,很惹人注意。由於她衣服不多,僅有的幾件毛衣都小了幾號,更顯示出她的豐滿。她發覺到男人不但向她行注目禮,還吹口哨。她肯定了自己的天賦本錢。
和安娜阿姨住了不到兩年,安娜就病了,不能再照顧她。而葛麗絲和丈夫也搬到一間比較大的房子,因此將她接去一起住。但是1941年,葛麗絲的丈夫被調到西維吉尼亞州工作,全家要遷去東部,自然無法帶她同去。當葛麗絲對她宣佈這項消息時,對她是第二次打擊。她對葛麗絲也更為失望,她感覺到自己還是外人,再度被拋給別人。
這次如果找不到人照顧她,她很可能又要住進孤兒院。於是葛麗絲為她想出一條路。因為諾瑪珍馬上就要滿十六歲,是加州的合法結婚年齡。她決定讓她嫁人,這樣誰照顧她的問題就解決了。
這時她結識的男友之一是一個鄰居的大孩子,二十一歲的杜兒堤James Dougherty。他在洛歇飛機工廠工作。葛麗絲和他的母親相熟,過去因為她們住的地方離Emerson 中學不近,他經常被母親要求開車送諾瑪珍及高達的一個女兒去上學,那時諾瑪珍就對他印象不壞。當葛麗絲對他母親提出這門婚事時,他母親也不反對。於是由她向兒子去說項。
杜兒堤後來說,當時他雖然對諾瑪珍印象不壞,但無意這樣早結婚。但是他母親說,如果諾瑪珍不結婚就要住到孤兒院。他純粹是為了這個原因答應婚事。而諾瑪珍也為了不必住到孤兒院,無可如何的接受了。
夢露後來說:「Grace McKee 為我安排婚事,我能怎麼樣呢。他們無法照顧我,總要想個辦法。....後來婚姻失敗,我們太年輕了.」
結婚之前,葛麗絲奉她母親命對她說出她是私生子這事實。在當時私生子還是極其羞恥的身份,這對她打擊極大。她傷心的哭了好幾天。
1942年六月一日﹐諾瑪珍滿十六歲,婚禮就在六月十九日於葛麗絲的一個朋友家中舉行。婚後兩人住在洛杉磯附近Van Nuys 一間只有一睡房的小木屋中。
James Dougherty 杜兒堤說,他確信夢露嫁他時是處女。這一點葛麗絲也可以証實。她說,婚前諾瑪珍還很天真的問她,她是否可以在結婚後仍然保持與丈夫的朋友關係。她還問葛麗絲如果丈夫要進一步,她怎麼應付之類的問題。証明她確是沒有這方面的經驗。
這是諾瑪珍第一次有一個自己的家,雖然她連煮蛋都不會,但是她努力做一個好妻子。每天她為丈夫準備一份午餐,永遠是冷的雞蛋三明治。杜兒堤的一個同事是後來成名的影星羅拔米契Robert Mitchum,他見到杜兒堤每天帶同樣的午餐,不禁調侃他說:「你家黃臉婆每天就為你做這個呀!」杜兒堤很得意的說:「你應當見見我家的黃臉婆.」
諾瑪珍不會做飯,也沒有烹調常識。杜兒堤說,一次她煮的咖啡十分難喝,他問為什麼。她說她看報說,在咖啡中放些鹽會帶出咖啡的香味,因此她放了一整匙的鹽。
雖然她不會做好吃的,但她對丈夫極為甜蜜。每天在丈夫的午餐中,她都會夾帶一張紙條,上面寫:「最最親愛的爹地-- 當你見到這張紙條時,我已經又睡了,並且在夢中見你。愛你、吻你。你的寶貝.」
諾瑪珍稱呼丈夫為Daddy,因為她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照顧她、疼她的男人。過去在電影中,她就幻想克拉克蓋博(Clark Gable /奇勒基寶) 是自己的父親。此外她一直記得,母親衣櫃上擺的相片中的男人也有一撇小鬍子。在第一次見到杜兒堤時,因為他也留有兩撇小鬍子,她當時就說:「好一個爹地.」從此她就叫他是爹地。
但是她仍然欠缺安全感,恐懼有一天丈夫也會離開她,拋棄她。因此她很黏他、也極力討好他。
他們婚後確是過了一段十分甜美的日子。閒時兩人經常享受划船、釣魚、打獵之類的戶外生活。諾瑪珍曾隨安娜信仰基督科學教,星期天一定和丈夫上教堂。她對丈夫的家人很好,杜兒堤的幾個姪兒姪女也都喜歡她。
他們婚姻的問題開始於諾瑪珍是一個性感美麗的女人,而她又一些不含蓄,使丈夫開始嫉妒。例如她會穿著緊身襯衫和短褲在街上牽著小狗散步,令男人個個回頭注視。而且他的同事也會多看她幾眼,這些都令他不快。他還認為諾瑪珍花太多時間打扮。
由於太平洋戰事爆發,年輕人都有機會獲徵召從軍。本來杜兒堤在飛機工廠的工作已經和國防有關,可以不用受徵召。但在當時,從軍是一種榮譽,年輕人不但不躲避,還積極爭取。杜兒堤更希望能和一班伙伴一起從軍。諾瑪珍怕失去他,不希望丈夫從軍。於是他申請到海軍陸戰隊的商船上受訓,可以不離開加州。
他受訓的地方居然是洛杉磯海外不遠的卡塔蓮那島。當時這個小島剛開發成旅遊區,島上有賭場、深水釣魚設備,及潛水的水底公園等。但在戰時這個小島就不對公眾開放,只有軍人及眷屬可以住在島上。在1943到1944年的一年多時間,杜兒堤在島上接受野地訓練之後,又在商船上訓練新兵。而諾瑪珍就住入鎮上一間公寓中。
據杜兒堤說,當時諾瑪珍每天穿著泳衣在海灘散步,引得男人行注目禮。他承認十七歲的妻子沒有勾引任何男人的企圖,她只是天真的想一顯美麗身材。但是他就心中不是滋味。特別是因為島上女人很少,那些大兵就更是輕狂。
1944年春,杜兒堤終於被調到太平洋戰區。諾瑪珍苦苦要求他不要去,但他心意已堅。走之前,她對丈夫說要為他生一個孩子,「這樣一旦有什麼事,我還能保有一部份你.」但丈夫對她說:「妳自己都是個孩子,妳那裡能帶孩子?」
送走丈夫後,她搬去住在好萊塢北區的婆婆家。杜兒堤的母親艾索Ethel 在一間飛機公司Radioplane中做護士。不久她為媳婦在同一間公司找到工作。最初她的工作是為機身噴亮光漆,後來則是檢查及折疊降落傘。當時她每週工作六十小時,拿的是最低工資每週二十元。
諾瑪珍的一個好習慣是勤於寫信。她幾乎每天給丈夫寫信。在杜兒堤赴戰地的一年中,她寄出了二百多封信,封封信都是思念他的話。此外她也和其他人通信,包括住在西維吉尼亞州的葛麗絲。由這些信中也可以看出她和丈夫間當時確是濃情蜜意。
例如這封在1944年六月十五日她寫給葛麗絲的一封信中,除了多謝她送她的生日禮物-- 一件衣服外,也道盡了她對丈夫的思念:
.....我從來沒有跟妳說過我們的婚後生活。當然,我知道如果不是您的安排,我們絕不會結婚。為了這個我就應該多謝您。....我愛Jimmy 和其他任何人都不同,我相信我這一生跟任何人都不可能這樣快樂,而且我相信他對我也一樣。所以妳知道,我們真的很快樂。不過我們經常分開,我想他想得不得了....
同時諾瑪珍也在和她失散多時的姐姐柏尼絲Bernice 通信。在她十二歲時,Gladys 就要好友葛麗絲向她透露有關兩個兄姐的事,顯然希望將來能夠團聚。但是當時Gladys 不知道她的大兒子Jack 已因病去世,只有女兒柏尼絲還和父親貝克Jasper Baker 及繼母住在肯達基州。
柏尼絲比諾瑪珍大七歲。她從小就希望與母親連絡,但不敢問父親有關母親的事,她父親雖然經營保險業很成功,但也有酗酒毛病,父女很少長談過去的事。但在1938年十月她十九歲時,突然收到母親一封信。信是由加州聖荷西Agnews 州立精神病院寄出的,除了告訴她她有一個十二歲的(同母異父)妹妹之外,還說自己已被關入精神病院多年,她要求柏尼絲救她出院。信中還附了葛麗絲Grace (她現在已嫁了高達Goddord)、她自己的一個姑媽Aunt Dora 及諾瑪珍等人的地址,希望她們能連絡。
柏尼絲立即和上述等人連絡,並且和諾瑪珍通信,兩人還互相交換相片。她說諾瑪珍的信十分親蜜,什麼都寫,好像要將失去的時間彌補回來。她們談自己最喜歡的電影、歌曲、嗜好。後來她和杜兒堤結婚及婚後的事,也都一一向姐姐報告。
柏尼絲婚後與丈夫遷居到底特律找工作。1944年秋,在丈夫遠赴戰地時,諾瑪珍在葛麗絲鼓勵下,決定用軍人眷屬的津貼到底特律探望從未謀面的姐姐。
柏尼絲說,初見諾瑪珍她為她身材之高及美麗而訝異。因為在她們家,五尺五寸的高度是相當高的。她敘述她們姐妹見面時的情況:「....互相擁抱,並流下淚來。她過去寄來的相片不足以捕捉她的神采。她的美麗是自然的,同時非常清新。大波浪的頭髮下是一張瓷器一樣的面孔。面頰露出淡淡紅暈。她的笑容是毫無保留的,那麼友善親切。.....」
諾瑪珍在姐姐家住了一個多月,聽說丈夫將提前回國休假。於是在十月尾趕回加州。
小別勝新婚,杜兒堤說他們此時生活仍然十分甜蜜。諾瑪珍還是像過去一樣黏他。
這次旅行她還在搬去芝加哥的葛麗絲處獲知自己父親的身份,因為Gladys 要葛麗絲告訴她,Charles Stanley Gifford (吉福)是她的父親,並且說吉福這時已是一間電影公司製片兼導演。
回來後她就決定打電話給「父親」。當著丈夫的面她打了這個電話,據杜兒堤說,她報上姓名之後說,她是Gladys 的女兒。但很快她就掛上電話。她難過的說,對方說「我不認識妳是誰,有話跟我的律師說.」她十分激動,要丈夫抱住她好久一段時間。
同年夏天,當她仍在飛機公司檢查降落傘時,軍方派攝影師到工廠中為一些在生產線工作的婦女拍照。目的是為軍方雜誌及宣傳片使用,以鼓舞士氣。
諾瑪珍在給葛麗絲的信中說:「他們為我拍了不少影片,其中幾人還要約會我,(我當然拒絕了)。其中一名攝影師David Conover 說我十分上鏡,希望將來找我拍些彩色相片....。現在我隨時可能開始工作.」
在杜兒堤再度到遠東出任務的1945年春天,她就突然忙起來。因為她上鏡,又合作,因此攝影師們都爭著找她拍照。平時欠缺自信的她,對住開麥拉不但活了起來,而且充滿自信。此外她也充份利用自己天賦本錢,將突出的身材暴露無遺。這時她已有36-24-34 的三圍。但她仍嫌不足,在胸圍中填上棉花。並穿上小一、兩號的緊身毛衣,吸引到攝影師們像狂風浪蝶般撲來。
那年夏天,Conover 就帶著她在加州附近一帶風景好的地方拍照。這些相片有許多在軍方刊物刊出。而她也辭去工廠工作,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四處拍照,有時一去幾天。這時她是住在婆婆家的,婆婆Ethel 當然看不慣,有時會說些她不愛聽的話,因此她就搬去西好萊塢安娜阿姨的一間屋子住下。安娜離婚時得到丈夫手下三棟舊房子,靠收租過日子。這時她就在其中一間屋的樓下租了一間睡房。
Ethel 的疑心不是沒有基礎。據後來David Conover 自己說,夢露此時就曾自己獻身,而他雖然已有家室,卻沒有拒絕。
在拍了許多令她自己及攝影師都滿意的相片之後﹐一些相片為當時好萊塢的經紀公司見到,就召她加入,於是她在1945年八月加入模特兒公司Blue Book Agency。當時資料上她用的名字是Norma Jean Dougherty,身高五尺五寸﹑體重一百十八磅﹑衣服尺碼是十二號﹑三圍36-24-35。髮色淡褐色﹑眼睛:藍色﹑牙齒:完美。(當時服裝尺碼偏大,當時的12號相當於現在的6-8號。)
她第一個工作是在一項工業展覽中當招待。總共十天,一天報酬十元。剛好夠她繳第一期學費。
Blue Book模特兒公司女老板Emmeline Snively 說,當時的諾瑪珍很鄉土。到了大旅館四處張望,而且舉止及言談都很大動作,身材也太胖。但她看出來她很有潛質,又比任何人都願意及用心學習,因此知道她是可造之材。
Snively 第一件要她做的,就是將頭髮顏色染淡些,因為拍照時髮色會加深,而她的淡褐色就成為深褐。而顏色淡些的頭髮經過打燈,也可以拍成深褐色。她最初不肯,但是很快就發覺金髮拍照的好處。而且在西方,金髮女子一直是被視做高貴象徵,有句俗話說:gentlemen prefer blondes,還有blondes have more fun,金髮女子到那裡都吃香,因此很多褐髮女子都將頭髮染成金色。
過去在工廠中,她一週才賺二十元,為Conover 拍照時,一小時就可以賺五元。而且現在她出一次任務就有上百元的收入。
杜兒堤在海外時,就由母親處聽說了妻子的改變,他還寫信給妻子,反對她拋頭露面。他在信上說:「妳去做模特兒我不反對,但我回來後,我們要有小孩,妳就得安定下來。女人的職責就是做主婦.」
1945年十二月,杜兒堤回國渡聖誕,但是船到岸時妻子並不在碼頭。他後來說:「她遲了一個多鐘頭才來。見了面擁抱我及吻我,但我感到沒有過去熱情。我有兩個禮拜假,然後就要到加州海岸執行船上任務。但在兩星期時間中,我們只有兩晚是在一起。她整天忙著模特兒的事,賺了不少錢。這時我第一次感覺到她對前途的野心.」
一名三十歲的攝影師Andr'e de Dienes 到她工作的Blue Book聲稱要找一個模特兒,最好是願意拍裸照的。公司說有一個新人可能適合,一小時後她敲他家的門說:「我叫Norma Jean Baker.」
那時候,成名的攝影師都在旅館中租大房間拍照,但Andr'e 沒有錢。他付諾瑪珍兩百元,帶她各處拍照。杜兒堤後來說,諾瑪珍對他說,她本來不想去,但是這兩百元剛好夠修理他們那輛1935年的福特,才答應了。杜兒堤顯然相信她。
Andr'e 開著他的別克,無目的的見到有好的景色就停下來。他們去過加州海岸、莫哈比沙漠、還穿越其熱無比的死亡谷、到過拉斯維加斯、優勝美地公園、後來還往北開到奧勒岡州的波特蘭。諾瑪珍帶了兩截式的泳衣,Andr'e 為她拍了無數的相片。他說諾瑪珍什麼情況下都全力以赴,從不抱怨。而且對他完全信任及服從,雖然他說他一早就企圖將她得到手。※
但是他沒有為她拍裸照,因為在旅程的後半部-- 由優勝美地開始,就下雪,他倒是為她拍了很多雪景。後來離開波特蘭後,諾瑪珍忘了鎖車門,使到車中許多攝影器材、及一部份拍好的底片都丟了。雖然Andr'e 沒有怪她,但是她十分內咎,回程就沒有來時的愉快。
在波特蘭時,他們順便到一間破舊旅館中探視她的母親。原來此時柏尼絲已經寫信給Gladys 的姑媽Dora Graham,由她幫忙將Gladys 自精神病院中接出來。
諾瑪珍那天買了禮物去看母親:圍巾、香水和巧克力。但據在場的Andr'e 說,他看不出這兩個多年沒見面的母女有任何感情。他說她的母親十分冷漠,對諾瑪珍做些什麼毫不關心。諾瑪珍拿了Andr'e 為她拍的相片給她看,她毫無反應。一段沉默之後,她居然伏在桌上,不理他們。於是Andr'e 藉口有其他事,他們才離去了。
後來諾瑪珍對姐姐說:「我九歲之後就沒見過她,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在等待、在幻想。....但是見了她,她那麼冷淡,我好失望.」
也許因為心情激動,當晚她接受了Andr'e 的要求,與他上床。後來Andr’e 記述這次經歷:「在夢中我多次夢想觸摸她的胴體,但真正發生的情況卻遠超過我的想像甚多.」
他說,當晚諾瑪珍曾在他手臂中哭泣。他說不僅是為了見過母親的失望,還因為她與丈夫的婚姻正頻臨破裂。
至於Gladys,事實上是在精神病院住了這麼多年,她已經完全失去與人相處的基本能力。但因為她又不是完全失去理智,因此人們又對她有常人般的要求。
Gladys 出院後與姑媽Dora 住在一起。她還接了些輕鬆家務來做。Dora 本來要她接受訓練做護士,照顧殘障人士,因為有事做她可以減少胡思亂想的機會。但她沒有耐心學。
幾個月後Gladys 要求諾瑪珍給她旅費,說她要到好萊塢與女兒一起住。好心的安娜還讓出一間屋來給她。不久(1946年夏天)長女柏尼絲也帶著自己的女兒Mona Rae 來看她。加上和丈夫回到加州定居的的葛麗絲,幾個女人好不熱鬧。
親友一致公認的是,Gladys 這個人自私、喜歡發牢騷,不關心其他人,包括自己的女兒。而且使與她在一起的人不愉快。不過因為兩個女兒都難得見到她,儘量順著她。而葛麗絲是她的最好朋友、安娜又是大好人,因此大家對她都十分包容。
柏尼絲說,此時的諾瑪珍花很多時間打扮自己,花很多錢買衣服。雖然她衣服不多,但是她需要很多行頭,而且都要買好的。她也花很多時間打扮。好像梳頭,她要每天將頭髮梳成大捲。她用細齒梳子沾水之後梳頭,將每一根頭髮都打溼後,再用手指將頭髮捲起,一次要幾個鐘頭。
那時期諾瑪珍給柏尼絲的信中,也都是教她怎樣化粧、買甚麼樣的口紅、指甲油,或是寄化粧品給她。柏尼絲承認,要有諾瑪珍那時的樣貌確是要花很多時間和功夫。但是做丈夫的James 就很看不慣,他說諾瑪珍花太多時間打扮,同時抱怨模特兒工作花太多錢。因為那時她為模特兒工作不但買了很多化粧品、衣服,還自己花錢拍了很多相片做為個人履歷。
1946年一月,杜兒堤又被調到太平洋區進行戰後的運輸任務,四月時他有幾天假回加州,但諾瑪珍經常與攝影師四處拍照,幾乎見不到他。而且他說,安娜家一屋子女人對他並不友善,因此他回到母親處。這時他們間的關係已經很差,杜兒堤說他極為失望的回到遠東。
事實上諾瑪珍也無意挽回這項婚姻,Blue Book的Emmeline Snively 就對她說過,電影及模特兒行業都不願意僱用已婚女人,怕她們會懷孕,甚至會退出。
因為當時在內華達州離婚手續最快捷,很多影星都到賭城離婚。因此葛麗絲安排她到拉斯維加斯一個親戚處設立戶籍。
杜兒堤說,當他的船停在上海時,接到一個律師由拉斯維加斯寄出的信,說諾瑪珍要求離婚,他說他沒有簽字,但立即中止了每月的匯款。六月份當他回到加州時,諾瑪珍卻打電話問他為什麼停止寄錢給她。她還說,他們可以繼續保持朋友關係。當然杜兒堤認為很無稽。同年九月諾瑪珍以`極端殘酷'為理由,正式提出離婚,杜兒堤雖未出庭,但也沒有提出異議。九月十三日法官批准離婚,諾瑪珍獲得了那輛1935年的福特汽車。
離婚後她更是結据,經常向人借錢。攝影師Andr'e de Dienes 就不時寄錢給她幫助她。所以Andr'e 以為她離了婚後會與他結婚。但當他與她約會時,她卻故意失約。他趕去她的公寓,卻發現另一個男人由她房中離去。他敲門時,她穿著內衣開門。於是他知道他們間的一段情是結束了。
有了經紀人後,她的工作機會頻繁多了。她幾乎每天都有機會出去面試、或是工作的機會。模特兒經紀公司經紀Snively 說,她不適合做時裝模特兒,因為她太胖。而且人們多數注意她的身材、而不看服裝。不過她適合穿泳裝,而且因為面部甜美,適合拍面部特寫。結果在幾個月之內她就上了三十多份雜誌的封面,有時一個月就有五份雜誌以她做封面。上的封面多,自然引起注意。她還第一次上了八卦雜誌花邊新聞﹐說富翁霍華曉士(Howard Hughes) 見到她的相片,表示很感興趣,要找她簽約云云。
由於這條新聞,Blue Book的Snively 肯定了她的潛力,因此介紹她到二十世紀福斯公司(Twentieth Century-Fox /霍士)去見經理之一Ben Lyon,她對Lyon 說,如果福斯不給她試鏡,她就帶她去霍華曉士那裡試鏡。於是Ben Lyon 安排諾瑪珍兩天後試鏡。
那是一個彩色的、無聲試鏡。她穿著公司服裝部找來的長禮服,先是前後走幾步,然後坐上高凳子點起一根煙,然後再起身走向一個窗口。據在場的一些工作人員說,她在台下似乎很緊張,而且她從來沒有表演經驗,但是一對住開麥拉就活了起來,而且充份顯示出性感的光茫。
因為彩色試鏡一次就要用三千元,因此都要經由二十世紀福斯公司的大老板塞納克Darryl Zanuck 批准。但因為當時塞納克不在,Ben Lyon 就私自決定先斬後奏。
不過塞納克看了試鏡並不特別好感,但是他同意給她一份合同,因為當時像福斯這樣的大公司,需要很多條件不差的新人,在影片中演小角色,並且給她們機會培養成能獨當一面的明星。
因此諾瑪珍在七月二十三日就與二十世紀福斯公司簽了一份合約。這是當時電影公司典型的基本演員合約: 她每週有七十五元薪資,不論有沒有工作。公司負責她的訓練和宣傳,她要接受公司給她的劇本及其他任務。六個月後公司有權與她解約,但是如果與她續約,工資會提高一倍。由於她此時仍未滿二十一歲,因此做為監護人的葛麗絲為她簽了字。
簽約後一個月,Ben Lyon 召她去辦公室,原因是公司對她的名字不滿意。他說,Norma Jean Dougherty 這名字太長,而且雙名在當時不夠明星味。此外Dougherty 這個姓很多美國人不會唸,不知是唸成杜荷堤﹑杜克堤、還是杜兒堤,因此建議她改姓。
當時Ben Lyon 問她心目中可有理想的姓。她想起母親娘家的姓Monroe,Lyon 聽了表示滿意,因為簡短有力易唸。但是Norma Jean與Monroe 合起來就不好聽,Norma Monroe 更是詏口。因此要她另選一個名字。
Norma Jeane 這名字當初她母親是取自默片時最紅的女星Norma Talmadge,而Jeane 純粹是因為與Norma 連起來好聽而取的。後來有人說Jeane 是來自珍哈露Jean Harlow,這是不確的,因為在她出生時,珍哈露還未成名。
後來Ben Lyon 建議她用Marilyn,因為他很喜歡的一個女星叫Marilyn Miller。而且名與姓兩個字母都是M,夠噱頭,而且他喜歡這名字發出的聲音。
於是瑪麗蓮夢露Marilyn Monroe 就誕生了。(第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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