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傳 - 葛麗泰‧嘉寶

第一章:葛麗泰嘉寶-幼年
第二章:米高梅公司與梅爾
第三章:嘉寶和John Gilbert
第四章:好萊塢開拍有聲片
第五章 茶花女推上事業巔峰
第六章 退休後的富婆生涯
第七章 嘉寶神話

第二章:米高梅公司與梅爾

        米高梅老闆 Louis B.Mayer 路易梅爾的祖先是出生在俄羅斯的農人。在他出生的1885年前後,俄國曾發生屠殺猶太人的有組織計劃,因此他的父親帶領家人逃到英國。但在英國無法維生,只停留了一年又全家前往美國。初到美國時,其父曾做賣舊貨的小販,因難以維生,全家曾遷往加拿大東部New Brunswick 新布朗什維克(紐賓士域)的聖約翰居住,直到他十七歲高中畢業時,才回到美國,在麻省波士頓定居及成家。

        在美國,他最初承繼了父親的事業,收買及出售破爛及鋼鐵。與此同時,他對舞台表演及電影發生興趣。他在二十三歲那年花六百元買下了一間有六百座位的破舊戲院,改裝之後除放映電影外,還可演出歌舞節目。由於作風新穎: 例如放映長達兩小時的影片,並提高票價; 或是聘用樂隊作現場配樂等等,使他的戲院名聲不逕而走,而且頗有利潤。後來他投資購買更大型的戲院,並首創在電影前加插真人表演,吸引了遠近觀眾,他也財源滾滾。後來連百老匯的明星都樂意到他的戲院表演。

 

 

 

        二十九歲那年,他與朋友合資開設美國影片公司American Feature Film Corp. 經營影片在東北地區的發行權。由於選片眼光獨到及運氣不壞,很快就獲利豐厚。例如他第一部選的由Samuel Goldfish(他後來將姓名改為Samuel Goldwyn) 的公司拍的The Squaw Man,他爭取到以四千元買到東北區的放映權,很快就賺進數萬元。後來他拋棄合伙人,成為獨資。隨後再與富商Richard Rowland 合組Metro Picture 電影公司。當他看到D.W.Griffith 的The Birth of A Nation 時,又極力爭取,結果一片就賺了五十萬元。這時(1915年),他手下已有許多著名電影明星。第二年,他們的利潤已達到一百五十萬元。一年之內他們製作了七十部電影,成為當時生產最多、利潤也最高的的電影公司。

        但他的野心是做製片人,他辭去了Metro 的秘書職務,轉而投向Lewis J.Selznick 塞茨尼克的公司Select Pictures。這個公司旗下眾星雲集,有Norma 及Constance Talmadge 兩姊妹,及報閥赫斯特William Randolph Hearst 的情婦Marion Davies等。但他因為與公司中的Selznick 及Adolph Zukor 等人不合,(Mayer 不喜他們賭博喝酒的習性),不到一年就又回到Metro。在Select 時,他曾用非法手段取得女星Anita Stewart 的演出合約,此時他將Anita 也帶到Metro,並另外簽了一名女星Hedda Hopper。1918年底之前,他代表公司收購了加州一間陷入財政危機的Seliz 公司,以三十二歲之年,進軍加州。

        在加州他看上的新人包括卓別靈的娃娃新娘Mildred Harris。當時她隸屬環球公司,Mayer 等了許久才得手,卓別靈為此很不快。他們兩人一直不合,梅爾不喜卓別靈這種沾花惹草的男人,而卓別靈就懷疑他和Harris 有染。有一次在公開宴會中,兩人還爭執起來,並到外面打了一架。由於卓別靈不慎踩到油漆匠的鷹架跌倒暈過去,才未打成架。但不久,Harris 就因為行為囂張而被Mayer 解約,卓別靈也和她離婚。沒多久她就因揮霍過度而宣告破產。

       梅爾Mayer 拍的片子幾乎部部賺錢。他上天下地的找材料,並請了許多作家(多數是女性),日夜趕寫劇本。他的特長是能夠發掘人才,並且給他們充份發揮的機會。例如當編劇Frances Marion 要求一千元週薪時,他幾乎心臟病發作,但當她拿出材料來,他還是照付如儀。他曾經說過:「作家是最重要的,其次才是演員.」

        人材不會由他面前溜走。二十三歲的桑堡Irving Thalberg (見圖) 這時在環球Universal 做負責製作部門的副總裁,由於週薪僅450元,因此有意離去。他是一個文靜的學者型青年,個子不高(僅五尺六寸),且十分瘦弱。因為幼時得過風濕熱病,心臟衰弱,體質很差,他母親幾乎不離身邊,並常說他可能活不長,要別人不要與他爭執。他二十多歲了,母親還要他每天穿長袖內衣褲以免著涼。由於他面目清秀又斯文,有`猶太王子'之稱。他也是有品味的人,有本事辨別好的劇本、好的電影,因此手下出品許多有水準的電影。

 

 

 

        由於健康關係,他只受過幾年正式教育,但平常酷愛讀書,努力自修,並學會速記、打字等手藝,以求有謀生技能。二十歲時經人介紹去做環球公司老闆Carl Laemmle 的私人秘書。由於工作表現好,能力強,又勤力,很快就被老闆升為管製片的四名副總裁之一,並由紐約帶到好萊塢。不久,其他三名副總裁就因為受不了他的做事方式而紛紛求去,當然其中也因為Laemmle 在爭論中採支持他的立場。這使桑堡成為大權在握的、唯一的負責製作的副總裁。這時他才二十一歲。

        桑堡Thalberg 可以說是電影史上第一位製作總監Executive Producer,在他創立的制度下,製片人的權力大過導演。因為他除了撥支預算之外,還要決定電影劇本、方向及控制成品。他反對導演兼寫或兼管劇本的作法,因此在他主管之下,劇本組有極大的陣容,而導演及編劇都受製片的控制。由於他本人在選擇劇本時別具眼光,又總能在預算之內完成拍攝工作,節省成本,很快就在影城中贏得了the Boy Wonder 的外號。

        梅爾一見Thalberg 就十分投機,因為他是外表斯文、私生活嚴謹、又聽母親的話那種人。此外更是為了他的才氣。於是在1923年二月,桑堡簽約加盟Metro Pictures 為製片部門副總裁,週薪六百元,另加所製作影片之部份紅利。Irving Thalberg 的文質彬彬,氣定神閒,配上L.B.Mayer 的粗野和衝動,也算是相得益彰。從此展開了MGM 一頁光輝的歷史。

        Mayer 所屬的Metro 公司真正老闆是Marcus Loew,他在全美國有數千間戲院,總資產達三千五百萬元。他此時有意脫手Metro,而專營戲院生意。因為和桑堡一樣,他也是身體嬴弱,認為自己有生之年已不多了,何苦經營那麼多事業﹖何況目前Metro 並不能供應他足夠的片源,又無利可圖。但在1923年尾,他去加州西棕櫚灘渡假時,見到了Goldwyn Pictures 公司的Frank J.Godsol,他建議Loew 將財政困難的Metro 與同樣遇到財政問題的Goldwyn 公司合併,擴大原來的製片系統之外,還可以同時解決兩間公司的財政困境。

        商場的事就是那麼奇怪,他不但沒有脫手Metro,還收購了一間新的、更大的製片公司。這個交易吸引他的是,他可以擁有Goldwyn 旗下世界最大的電影院: 紐約的Capitol Theater,此外他還可以擁有一間新的大型製片公司,確保有足夠片源,並可以與First National 及派拉蒙等一流電影公司抗衡。

        合併之後,他需要一名能幹的經理在西岸幫他打理製片業務。他的律師兼好友Robert Rubin 大力推薦好友Mayer。有見於過去幾年Mayer 在Metro 的表現不錯,Loew 也一口答應。在合約中,梅爾任公司副總裁,週薪一千五百元,Thalberg 任第二副總裁,週薪六百五十元。此外Mayer 可得公司紅利百分之二十,但他同意將一半拿出來分給Thalberg 及Rubin,每人各得百分之五。L. B. Mayer 一夜之間成為好萊塢製片之王。為了提供Marcus Loew 幾千間戲院的電影,他在未來一年之內至少要拍十五部電影。新的人才,新的題材,都迫切需要之中。(結果,在Mayer 及Thalberg 合作之下,他們第一年內共拍了二十六部電影,第二年又增加到四十五部)。

        由於在原來的合約中,Samual Goldwyn 堅持新公司名稱中要永遠保持他的名字,因此合併後的公司叫做Metro-Goldwyn-Mayer,簡稱MGM。1924年四月正式遷入Goldwyn 公司在Culver City 的片場。這個長八百尺,寬四百五十尺的攝影廠是當時最大的攝影廠,內有七個攝影棚,影城之中並有各國不同風味的街道,並有服裝部門、道具部(木工部)、行政大樓、室內停車場等,另外有一個巨大游泳池,可用巨型風扇製造海浪效果。

        在梅爾和桑堡兩人合作下,米高梅很快成為荷里活首屈一指的製片廠。一直平均有二十名導演,七十多名編劇,旗下支薪的演員超過二百五十人,每年利潤最高時達一千萬元。而且Mayer 是一個肯花資本培植明星的人,當時最具潛力的演員都會先到MGM 試探門路。他又會利用宣傳力量捧他們成名,因此當時影圈中有句話說: MGM 的明星多過天上銀河。

        由於承繼了Goldwyn 公司,也承繼了該公司拍了多年尚未拍完的Ben Hur,就在此時,Mayer 攜同家人及數名助理前去意大利,監督Ben Hur (賓虛傳/賓漢)的製作,並為米高梅帶回一顆耀眼新星。

 

        嘉寶到達好萊塢時,MGM 才成立一年,但已擁有不少明星:John Gilbert,Norma Shearer,Lon Chaney,Lillian Gish,Buster Keaton,Marion Davies,Aileen Pringle,及Lionel 和John Barrymore 兩兄弟等。此外並有許多正在培植中的小星,只要肯努力,都有希望成為明日之星。而嘉寶在眾星之中得天獨厚,因為她到美國後拍的第一部電影The Torrent 就當女主角,不像大多數影星都要由配角,甚至龍套演起。原因是這部片的女主角本來另有人選,但臨時病了。而這部片的導演Monta Bell 看到嘉寶的試鏡時,驚為天人,當即要求由她做片中的女主角。因此在她抵達加州之後十個星期,她第一部新片終於開鏡了。

        Torrent 激流 (1926) 改編自西班牙作家Vincente Blasco-Ibanez 的一本暢銷小說,她在片中飾一名西班牙農家女Leonora,與當地一名地主的兒子相戀(Ricardo Cortez 飾),但遭男方母親反對,而那名士紳之子又不肯違抗母親,Leonora 只有離去,後來到巴黎去當歌女,並成為著名歌劇明星,受到西班牙王公貴族的包圍及追求,但她卻忘不了初戀情人。她穿上貂皮大衣,戴上名貴首飾,衣錦榮歸時,又遇上鄉間大水,她和舊情人在洪水中山盟海誓,但男方母親仍反對這門親事。男友在母親壓力下娶了別人,生了兒女,成為發福的老人。而她則重回巴黎舞台,雖然名成利就,卻鬱鬱以終。

        當嘉寶獲知她在美國第一部電影的導演不是史提勒Stiller 時,十分恐懼,甚至表示要拒拍。但Stiller 鼓勵她接受,並且表示可以在家中先指導她。她每天晚上都到Stiller 處,由他來指導她,因此當她每天早上七點到達片場時,都已經充份準備好。史提勒除了第一天在片場之外,以後每天都將她送到片場,然後到下午六點鐘再來接她。

        嘉寶在片場的表現是十分合作,態度也十分好。事實上她那時英文還不好,也不能和大家混在一起聊天。公司為她請了一名全職翻譯,每天陪她翻譯之外,也教她英文。Sven Hugo Borg 是瑞典人,他來荷里活的目的也是為當明星,但沒有機會,因此當了明星的翻譯。他說,有很多次,嘉寶對陌生的環境感到緊張,好幾次對他說:「Borg,想想辦法,讓他們叫Moje (史提勒) 來,為什麼他們不讓Moje 來導?」

        在片場中,她和攝影師丹尼爾斯William Daniels 一見就投緣。在嘉寶來說,Stiller 已經是追求完美的典型,而丹尼爾斯更甚於他。他不停的讚美Garbo 的面孔,簡直愛不釋手。而且不停調校燈光、角度,以求得到最佳效果,並把她最完美的一面呈現給觀眾。一般認為,這部電影的成功與Daniels  的攝影技術不無關係。

        在片子仍在拍攝時,米高梅的幾個大員已經經常來造訪,很少到片場的Thalberg 也破例的前來看嘉寶拍片。當他看了未經剪接的毛片時,也忍不住驚嘆的說,MGM 是意外的得到一件珍寶。據說梅爾還向史提勒 說,如果這部片子成功,他將安排由他來導嘉寶的下一部片子。(下圖為嘉寶在TheTorrent 中的造型,形像已大為改變。)

 

 

 

 

 

        史提勒此時雖然十分失意,MGM 一直沒有工作給他,但他已看出嘉寶在美國必有成就。他在此時寫回瑞典的信中說:「Greta 現在和美國一位著名導演拍戲,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角色。只要她肯努力,相信她很快可以賺幾百萬.」

        The Torrent 本身並非什麼特別的佳作,因為劇情太過老套,那場洪水(由舊片剪輯而成) 也與劇情無關,但嘉寶的表現卻博得一致讚美,可以說只造就了她一個人。Borg 記得在第一天拍完第一個鏡頭之後,導演Bell 轉頭對攝影師說:「老天,你看到沒有﹖那一對眼睫毛至少有一寸長。她真是美.」這時片場中人一致發現了嘉寶的特質: 她在平時似乎整個人無精打采,毫無特別之處。但經過攝影機,拍在影片中的她卻那樣出色,不僅美麗絕倫,而且整個面孔、眼睛都是表情。

        The Torrent 開拍不到一個星期,Mayer 就要求她把三年合約改成五年,因為頭幾天拍攝的毛片,已經證明她是明星材料。梅爾說,他不能把一個明星捧紅了,她就轉到別家公司去與自己對抗。但嘉寶執意不肯,她認為自己第一部片子還未拍完,何必急著簽五年合約﹖何況史提勒也只有三年合約,她要信守兩人間的誓約,一旦史提勒決定回國,她也可以是自由身,可以一起離去。此外,她對自己在美國的前途也不肯定,在The Torrent 上片之後,她還寫信回瑞典說:「他們沒見過我這種型,因此我得學習演技,否則他們有一天看膩了,就不會再要我了」

        這時她的英文仍然距差強人意有一段距離,幸虧拍的是默片,一般觀眾是聽不見她說的是什麼,不過倒是為片場中人提供不少笑料。有一次,她剛學會一個字,就向攝影師丹尼爾斯賣弄。她說:「我很重要.」丹尼爾斯不相信她是如此自大的人,問她為什麼這麼說。她解釋說:「就像沙丁魚一樣,進口貨.」原來她把 imported 說成了 important。她和 Daniels 十分投緣,後來她在MGM 拍的二十四部片子中,有十九部是由他攝影。

        Torrent 激流 於1926年二月在洛杉磯及紐約同時推出,觀眾都大排長龍等著看這個瑞典美女。影評人立即宣佈一顆新星誕生了。Variety 說:「我們認為Greta Garbo 是本年度最大發現....Louis Mayer 將她由歐洲帶來美國,真值得自誇一番.」Motion Picture 也說:「也許這部電影中最特出的就是瑞典人Greta Garbo,一個極之美麗,又令人憐愛的少女。她是十多個最美麗女星的綜合體.」MGM 很會利用時機,立即為她準備了第二部片子The Temptress。而嘉寶也是一個有商業腦筋的人,立即向梅爾提出加薪要求。

        這時她買了一輛小車,由Borg 教她開車。她一學會開車,就以每小時六十里的時速開著上下班。有一天她在限速十里的地區開了六十里,給警察捉到。Borg 在代她上法庭前通知梅爾,遇到這種事,梅爾都會打電話到警察局打招呼,並講好只要付罰金十元,於是Borg 去繳了十塊錢罰金。回來後他向嘉寶提起,嘉寶反而皺起眉頭說:「十塊錢﹖那是瑞幣四十塊,為什麼要付﹖不如讓我坐牢算了。我這裡只有六塊半,先拿去,其他的我以後還你.」後來她又多次超速被罰,如果她不是明星,早就被吊銷執照了。

        但她對美國的生活並不是那麼滿意,她在這時寫回瑞典的信中說:

        上個星期,我一個瑞典人也沒見到,而且每天晚上都是一個人,我已經習慣了。....如果你見到我姊姊,告訴她我很快就回來。還告訴她,她應當為住在瑞典而高興,不要以為別的地方都是天堂。.....

        這裡本來可以是很美的地方,但美國人弄了那麼多高高的建築,那麼多汽車,嘈雜聲....片場也是吵鬧不堪的,到處都是人頭洶湧。

 

 

        嘉寶的星運蒸蒸日上,史提勒的運氣卻是一片灰黯。到加州至今,他還是沒有開工,因此經常發脾氣,也常向嘉寶發洩他心中的不滿,使她心情也不好。MGM 也許希望拆散嘉寶和史提勒`這一對',很鼓勵年輕的Ricardo Cortez 追求她,嘉寶也和他出去過,一起游泳或看電影,Stiller 看了也不高興。事實上她對Cortez 從來沒有發生興趣,她此時的英文及心情都使她提不起勁,她更關心的是Moje 的工作。於是她鼓起勇氣去見Mayer,用她的瑞典英文說,她不要拍戲了,要和史提勒 一起回瑞典去。梅爾說了許多安慰的話都沒有用,她一直重複的說:“I vont to return to Stockholm with Mr.Stiller.”直到梅爾答應她下一部片子將由史提勒導演為止。她又要求在史提勒導戲時,不能受到干預,公司也不能以預算的理由予以阻擾。但梅爾久聞史提勒花錢的方式,因此他解釋,史提勒必須學習怎樣打算盤。他還給嘉寶上了一堂經濟課:「荷里活之於電影,好像匹茲堡之於鋼鐵,每個生意都要以利潤為主要考慮.」嘉寶聽了不為所動,她說:「看來我和Mr.Stiller 只有到別處去拍電影了.」最後梅爾只有低頭,他保証在史提勒拍片時不會受到干擾,並答應提高她的片酬三倍。

 

        由於The Torrent 票房的成功,米高梅給她的下一部劇本 The Temptress 風月(1926)仍是由Blasco-Ibanez 的小說改編,背景在南美洲。在片中,她飾一名不快樂的已婚婦人,因此在外找刺激,先後與一名銀行家、一名工程師、及阿根廷的工頭發生戀情。這次是由Stiller 自己改寫劇本,但一開始他就抱怨,他寫的劇本在翻譯成英文後,失去了他原來的意思和精神。同時第一天開拍時,在片場中就有問題。史提勒到片場時見到有五十多人在攝影棚中,他立即問那些是什麼人,別人答說: 助理導演、製作助理、場記、臨記等等。他下令通通離去,因為他只需要攝影機及演員就夠了。但沒人離去,因為大家都有職責在身,而且沒有人懂他的話。

        公司其實給了他一名翻譯,但他從來不用,卻倚賴自己的英文發號施令。但他的英文中夾著瑞典文、德文和其他語文,沒人聽得懂。而且當他叫開機時卻說`Stop',叫停時又說`Go',叫人鼓掌時,他叫大家都去`explode',片場中立時大亂。他又喜用麥克風,即使是對身邊的人說話,也高舉大喇叭。結果工作人員都在背後笑他,使他更為生氣,而嘉寶夾在當中更是十分痛苦。

        而且拍片時,他對嘉寶以外的人都十分不客氣。男主角Antonio Moreno 有拉丁情人之稱,蓄有商標式的小鬍子,Stiller 卻下令他刮去鬍子,自然使Moreno 極不高興。有次拍到Moreno 與嘉寶兩人併排而坐時,因嘉寶的腳出名的大,為了不使她的腳顯得太大,Stiller 要Moreno 換穿大兩號的鞋子,他拒絕,並憤而離開片場去到自己化妝間,僵持了許久,史提勒才讓步,但他與男主角的關係已十分惡劣。

        為了拍開頭一幕戲,史提勒還用幾千元建了一個巨大的馬戲班,請了百多名臨記參加演出。人人穿著花枝招展的服裝,背景有人跳火圈、走鋼絲,而嘉寶就坐著一頭大象走入,給影片帶來一片色彩繽紛的幻覺。但MGM 的人對史提勒的拍片方式不諒解也不瞭解,因為他拍片一向沒有一定的進度,也沒有一定的程序,他的語言能力又不容許他向人解釋。當梅爾等人看了他每天拍的毛片時,根本不知道他在拍劇本中的那一段。他那藝術家般大而化之的個性,又會拍一些沒有用的片子,這使到被預算牽著走的梅爾等人不能接受。為此桑堡有一次還發火說:「這個人是不是瘋了﹖他到底有沒有做過導演?」(下:她在 The Tempress 中的劇照,雖然拍戲過程混亂,但她的一張臉卻無懈可擊。)

 

 

 

 

 

 

 

 

 

 

        在這種混亂局面之下,嘉寶卻又收到瑞典家中的電報,說她姊姊Alva 因為肺結核去世了。這個消息對她無異晴天霹靂,她不敢相信自己將不再有機會見到姊姊,在瑞典上船時的一幕居然是她們姊妹倆最後一次見面。她覺得來美國拍戲,使她嘗盡了在異國的孤獨滋味,是完全不值得的。只有Stiller 瞭解她這種心情,因此收到電報那天,立即送她回去,放下片場的事不顧。這也使梅耶及桑堡一班人不滿,認為他完全沒有預算的觀念。

        這時史提勒對行政部門一再的牢騷也感不快。他說:「他們請我來,就是因為欣賞我拍的片子。到了這裡,卻又信不過我,居然教我怎麼導演.」結果在片子開拍十天之後,桑堡下令撤換導演,由一向拍片速度快又省錢的Fred Niblo 來導。

        在瑞典時,史提勒的地位和神一樣,他自己編寫劇本,監督製作,他以為在美國也可以這樣做,卻處處碰釘。早他而來的Victor Seastrom 也有同樣的遭遇,但他由於語言相通,儘量適應美國式作法,因此可以忍下來。但不久後他也心灰意冷的回瑞典去了。另外一名著名的歐洲導演Erich von Stroheim 就曾在環球公司受到Thalberg 的修理。因為他拍片有如燒鈔票,因此人們叫他von $troheim。他又完全不顧市場,一部電影拍出來可以有十幾個小時那麼長,他還不肯刪剪。雖然他有不少作品被認為是有極高價值的藝術作品,但卻不合美國市場,又無經濟效益。在幾次爭執中,環球老闆Laemmel 都支持Thalberg 的立場,使到von Stroheim 許多計劃被腰斬,或是中途換導演。現在Stiller 就遭到同一命運。

        這時Stiller 決定回瑞典,他知道以自己的語言能力及個性,均無法在荷里活有所成就。他曾要求嘉寶和他一起回去,相信沒有得到嘉寶的同意。據說在他們到美國之前,兩人曾有口頭協議,一旦其中一人在美國不得意時,另一個人也要陪同離開美國回瑞典。但顯然嘉寶目前已無意回去,至少暫時無意離去。但她心中卻極度同情Stiller,她每天都到他家中去陪他,過去一直受到Stiller 保護、照料的她,現在反過來成為安慰他的人。

        換了導演之後,她雖然仍努力工作,但意志十分消沉,非常的不開心。她常向Borg 說:「我應當回家去,這樣是不值得的.」後來“我想回家去”就成為片場工作人員最常模仿嘉寶的一句話,因為她一不開心就會把這句話:“I Think I Go Home.”掛在嘴上。其實她與導演Niblo相處不壞,因為Niblo 態度誠懇,而且十分敬業。他們之間的合作証明了嘉寶可以脫離史提勒的教導和監督,獨自在美國工作。不過,有人比較影片前後兩個部份,認為她在史提勒導演時,表情十分生動、可說是七情上面,但在換了導演之後,她的表情就冷漠多了。此外,在The Temptress 完成後,MGM 基於不浪費的原則,保留了史提勒所拍的部份,包括開場時馬戲班及化裝舞會那一幕,不但豪華,而且有強烈的激情效果。例如戴著面具的她由數名男人包圍,當她把面具拿開時,人們由她面部看到的是`性起',沒有一個男人(或女人) 看到這個表情會不動情。據說桑堡就是看到這一部份時,決定保留史提勒所拍的部份。一向反對激情戲的梅耶也看在票房份上,沒有反對。

        同一個時期,她失去自己唯一的姊妹,又看到自己的導師受到羞辱,加上環境的陌生,由她這時寫給瑞典朋友Lars Saxon 的信中可以看出她此時的心情:

        (別忘記我)

        我真要謝謝你,不知由何處開始。你寄給我這麼多書、報紙和信,我    只能再次多謝。.... 離家這麼遠使我很不開心,這使我完全沒有辦法幫    我的家人做任何事,.... 我變得害怕生命。

        我的際遇,我想成千上萬的人都會羨慕,但這樣的事只會令人恐懼。我不能瞭解何以上帝對我如此殘酷,我感覺好像自己的一部份被人切割。

    我想立即回去,但大家都說不可,如果我現在回去,我整個事業就會全毀了。

    他們說,我必須至少拍完三部片子才能離去。....

        這段時間發生了很多事,Moje 辭去了我那部電影的導演工作,因為他沒辦法和這邊的人合作。對我,那段時間非常痛苦,我根本不知道    怎樣應付。

        你知道這些美國人根本不瞭解我們歐洲人,結果我們有個新導演,他整天只問我是否開心,這件事使我煩透了。.... Moje 現在要和     Pola Negri 拍一部片子。我仍然十分寂寞,雖然我不在乎,只是偶而有這種感覺。

        我說了這麼多牢騷應該夠了,我要你知道,過去一年來你給我在美國的寂寞生活中帶來了不少生趣。  保重。

                                                        Greta

 

        The Temptress 仍然是一部劇情荒謬的電影,而且她飾一名人盡可夫、毀滅不少男人的蕩婦。她本人對這部片子十分不滿,但片子在1926年十月首映,卻立即又成為叫好又叫座的成功作品,影評人認為又是她一個人的功勞,並且用豐富的詞彙來讚美她:「極富潛力的女明星」、「只看她一個人就夠了」、「Garbo 小姐不但完全適合這個角色,而且她只用最少的表情和動作,就使到每一個鏡頭都如此動人,都如此具有說服力,.... 她的美麗的面孔,高雅的姿態,還有她的眼睫毛,她只要稍微移動眼瞼,就能製造出那樣豐富動人的表情....」Life 雜誌的影評人Robert E.Sherwood 還在專欄中如此寫:「我願在此留下記錄,The Temptress 中的葛麗泰嘉寶使我動情.」

        史提勒結果並沒有回瑞典。原來派拉蒙公司由德國請來一名傑出的製作人Erich Pommer 任製作總監,他在德國時就很欣賞史提勒的導演手法,因此向米高梅借用史提勒去導一部片子。米高梅反正不想用他,無奈的答應了。史提勒手中有一個故事Hotel Imperial,他曾向桑堡等人提出,但遭否決,Pommer 爽快的接受了這個故事,結果他只用九天時間就將之改編成劇本,然後立即投入拍攝工作。他為了証明自己能在美國的環境中拍出好片,幾乎不眠不休的準備,而且精神十分亢奮,因此對嘉寶的事也很少去理會。

 

 

        在The Temptress 推出之後,美國的新聞界就注意到了Greta Garbo 這顆閃亮的新星,訪問的要求無日無之。最初她十分合作,公司也為她舉行了幾次記者會。在拍過兩部片後,她的英文大有進步,但在記者會中,仍須有翻譯陪同,MGM 的宣傳人員也都在場幫助她解答。她用一貫的外交詞令回答大多數問題,沒有出大錯,也沒有使米高梅特別高興的地方。例如她表示:「這邊拍電影很重效率.」言外之意就是“太過工廠化及欠缺藝術水準”。她又說:「這邊的人每天都匆匆忙忙,在瑞典,很少人是這麼匆忙。而且這邊的人好像每天都很開心,你們怎麼會每天都這麼開心?」有些話,MGM 認為還是不說比較好,例如她說Mauritz Stiller 是一個了不起的天才導演,就使公司不快。至於問到私人問題時,她就從不回答。一般人分析這是瑞典人普遍的含蓄個性,而她在這方面的保留就勝人一籌。

        也許由於她不願透露任何有關個人的背景,一些娛樂記者開始對她不友善,或是為了填版面,寫了一些反面報導。一篇報導說她有一雙‘像農婦一樣的大腳’,甚至發掘出她要穿八號的鞋子,(後來又逐漸渲染到九號半)。又有人用`女超人'、`摩天大樓'等字眼來形容她高大的身軀。這時她已開始閱讀英文電影雜誌,感覺到記者對她不友善,因此更是和記者們保持距離。

 

        由於連著兩部電影成績都不俗,MGM 立即為她準備第三部劇本,而且認為此時她已足夠與公司的皇牌小生約翰‧吉伯特John Gilbert 配戲。這時年方二十七的Gilbert (朋友都叫他Jack) 已經拍了七十多部電影。在加入MGM 後更成為舉世最紅的男明星,並承繼了Rudolph Valentino 銀幕大情人的地位。他此時的片酬是每週一萬美元,不要說當時,即使是以後很長一段時間都無人能及。他在Erich von Stroheim 導演下主演的The Merry Widow (風流寡婦),創下四百萬元票房記錄,而他在片中與女主角Mae Murray 的對手戲,更被認為是銀幕上最熱情、最性感的談情戲。而前一年(1925)在King Vidor 金維多導演下的The Big Parade 戰地之花 更是轟動全球。上畫數月,不能下片。

        在The Temptress 推出之後,Jack 已對嘉寶之名聽到如雷灌耳,極欲一睹其廬山真面目。Jack 此時已兩度離婚,剛恢復單身身份。他又是一個極端熱情的人,身邊美女不斷。而嘉寶也對這個年入萬元的大明星心嚮往之。據Jack 的一名好友導演Rowland V.Lee 說,有一次Erich Pommer 家中請客,他和嘉寶隔鄰而坐,整晚嘉寶都以其一貫的冷淡態度應付,似乎半睡半醒般,而且自稱不懂英文,拒絕聊天。Rowland 企圖打開僵局,沒話找話說,但都不獲反應。但當他提及Jack Gilbert 是自己老友記時,嘉寶立即精神抖擻,英文也突然好了起來,話題一直圍繞著Jack,問了不少問題。

        就在兩人都有心的情況之下,他們終於見面了。那時Jack 是影城炙手可熱的明星,一晚要參加好幾處宴會。而嘉寶很少應酬,她只參加有瑞典人、最多是有歐洲人的聚會。據說他們是在卓別靈家的一次聚會中見到的。因為Stiller 新片Hotel Imperial (皇家大飯店) 的女主角Pola Negri 是卓別靈的女友之一,因此嘉寶和史提勒一起出席了。據說,那天Jack 和嘉寶一見就彼此吸引,Jack 向她自我介紹後,兩人就聊了起來,而且即時熱絡得像老友般。

 

 

        如果說嘉寶有一個不幸的童年,Gilbert 的童年就更可悲了。Jack 出生時叫John Cecil Pringle,他在1899年七月十日出生在猶他州的Logan 鎮。母親Ida Adair 是一名舞台演員,一直有野心成為大明星,但婚後一年就不小心懷了孕,因此認為這個兒子是阻止她星運的障礙。據說他生下很久,他母親都沒正眼瞧他。他母親是在懷孕後回猶他州生產,生產後,她曾坐著馬車到附近親戚家看有沒有人可以收容兒子,但當時大家生活都艱苦,沒人願意收容他,於是她將孩子帶到加拿大的蒙特利爾Montreal 與丈夫會合。Jack 就在劇院後台長大。

        Jack 的父親John Pringle 也是演員。但聚合沒多久,在他還未懂事時,他父母就離婚了,從此他未見過父親,也未用他的姓。在戲院後台長大的他,沒有過過一天正常的生活。偶而有母親的影迷帶他回家過一晚,他才知道世界上有`家庭'這回事。也因此他從未受過正式教育。他六歲時曾有機會上學,但他要自己校鬧鐘、自己弄早餐。有一名女演員Marie Stoddard 記得一天早上看到他站在小凳子上,自己燙衣服,準備上學。那演員看了不忍,替他將衣服燙了。他從小就是一個愛乾淨的人。

 

 

 

 

 

        但母親的劇團在那裡都不會停留太久,因此他的上學也斷斷續續,他只能以讀劇本來自修。當劇團需要兒童的角色時,他就上台充一角。演戲對他像別的小孩遊戲一樣自然。

        Ida 有許多男友,有些她比較喜歡的,會叫Jack 相識,或叫一聲`爸爸'。但多數是短暫的魚水之歡。由於有兒子在身邊,Ida 一直覺得十分礙事,他七歲時,母親就將他託給紐約一名車衣女工,那胖女人答應會好好待他。但她的女兒當妓女,整天帶不同男人回家。有些男人不在意有個小孩在旁邊,有些就反對有觀眾。因此他常常被趕到街上,而且又餓又累的沒人理會。有一天他在街上,又被Stoddard 發現了,看他穿的又破又爛的,於是給他買了新衣服換上,餵飽了他,又買了火車票,送他到紐約州Rochester 去找在當地表演的他母親。這時Ida 已與一名叫Walter Gilbert 的喜劇演員結婚,也因此他的名字變成了John Gilbert。

        婚後的Ida 曾定性一陣,但很快她又開始交男朋友,並且又視Jack 為眼中釘,於是他又被送去猶他州親戚家。但他從不喜歡農家生活,而且不論他母親怎樣待他,他都依戀母親,最後還是回到母親身邊。後來當Ida 和Walter 在舊金山演出時,因舞台事業興盛一陣,景況好轉,他們送Jack 到加州San Rafael 一間軍校去寄宿。但由於他從未受過正式教育,不太跟得上,老師就認為他是懶惰、頑劣。然而這段期間卻是他一生中最愉快的一年,因為他至少是與同年齡的孩子一起讀書,一起玩。

        有一次他因思戀母親,要求離校去探視家人,並且帶著一份自認十分滿意的成績單。但當他到達母親化妝間時,母親卻醉倒了,並責罵他及將他趕出去,他傷心離去。自己在街上吃了一個三明治,就回學校了。他騙同學說,母親曾帶他去舊金山最好的餐廳吃飯,然後含淚睡了。

        後來他母親得了肺結核,酗酒情況也更嚴重,有一次劇院經理捲款逃走,她和Walter 要到餐館去洗碗還債。1913年當Jack 才十三歲時,他母親去世了,還不到四十歲。

        母親死後,他回猶他州參加母親葬禮。這時Walter說不能再照顧他的生活,給了他十塊錢,並送他上了回舊金山的火車。在舊金山他做過酒吧清潔工人、輪胎推銷員、及劇場劇務,但從未賺過一天超過一塊錢的工資。當他看過幾部電影後,認為自己可以在電影這一行找出路。於是他又去找在劇團中工作的Walter Gilbert,他不能收容他,但答應介紹一個荷里活的導演朋友Walter Edwards 給他,由他介紹他到當時的Inceville 電影片廠中工作。1916年他到了荷里活,首次有一份一星期可以賺到十五元的臨時演員工作。

        他的老板是Thomas H.Ince,他在那裡做臨時演員,由早做到晚,常常一天下來是上午演牛仔、下午演海盜,一天有時要在四、五部電影中演出,但卻學到不少東西。不到一年他就開始演主角了,而且和瑪麗碧克福Mary Pickford這種大明星配過戲。

        雖然有這樣不幸的童年,Jack 卻仍然有一副熱情開朗的性格,在他實在十分幸運。由於這種性格,他結交了不少朋友,其中很多在他不幸時助他一臂之力,才使他不至凍餓而死。正在他生活逐漸穩定時,Ince 又離開了原來的Triangle Studios,另組自己的製作公司,Jack 就突然失業。沒有收入的他,多次靠借貸為生。他在Triangle 時結識了Rowland Lee 三兄妹,他們幾乎收容了他,Rowland 的妹妹Zarah 記得他瘦骨磷峋,常藉故請他吃飯,才發現他幾乎從未吃過由家庭廚房中煮出來的食物。

        他失業了幾乎三年,其間試過寫劇本、做導演的工作。直到1921年才受到一名富商賞識,簽了一週一千五百元高薪,執導一部Love's Penalty,但上映後反應不佳。同年他又加入福斯公司Fox Studio (福斯/霍士公司),在這裡三年,拍的片子都乏善可陳。直到1923年拍了一部Cameo Kirby,展現了他在銀幕上的潛力,開始受到影評人及觀眾的注意,並受桑堡Irving Thalberg 的賞識,於次年加盟MGM,隨後他就在銀幕上大放光茫。1925年拍了The Merry Widow 及 The Big Parade 戰地之花,1926又拍了La Boheme 等幾部片子,都為公司賺到盆滿砵滿。例如The Big Parade 只用了三十八萬元拍攝,利潤卻達三百五十萬元。他為米高梅賺的錢以千萬元計。

        Jack 也是一個無可救藥的情聖型男人,很容易墬入情網。在他失意時,一名南方女子給了他一些安慰,他立即向人求婚,婚後才發現兩人都不瞭解對方,因此很快離婚。結識嘉寶時,他正與第二任妻子Leatrice Joy 辦離婚。Leatrice 也是一名影星,離婚時她正懷孕,不久生下女兒Leatrice JoyⅡ,不過她與Jack 一直維持友好關係。他們離婚的理由包括當時Jack 事業陷於低潮,而Leatrice 卻如日中天,她賺的錢多過Jack,使他心中不平衡。此外他又開始喝酒,對於篤信基督科學教的Leatrice 而言是不可原諒的行為,何況當時還是禁酒期。在吵鬧多次後開始分居。

        Jack 成名之際,他和梅爾的關係開始惡化。他本來是桑堡請來的人,因此和桑堡較為接近。桑堡因為多病,很少出外體會夜生活,自與Jack 相識,即成好友,Jack 經常帶他出去見識。為此梅爾很不高興,認為他是桑堡的`損友'。梅爾是道德標準極高的人,這也是為什麼早期米高梅出品的電影一直十分健康的理由。此外梅爾對於`母親'這個字眼又十分敏感,他不准任何人批評天下任何一個母親。而由於每一個女人都可能成為母親,因此也不能用猥邪字眼來形容女性。

        在嘉寶來美國前後,桑堡第一次心臟病發作,因此梅爾暫時負起了審核劇本故事的責任。在一次討論劇本會議中,Jack 建議將John Masefield 的長篇故事詩The Widow in the Bye Street 改編成電影。劇情中包括一個母親,一個兒子,及這名兒子所愛上的一個蕩婦。梅爾不能忍受一部電影中同時有母親和蕩婦的存在。Jack 說:「為什麼不行﹖我母親就是一個蕩婦.」這句話立即使梅爾血脈噴張,由椅子上跳起來,把Jack 打倒在地上,高吼道:「你這杵逆的孬種,我應當把你那話兒割下來.」Jack 也不甘示弱,繼續高聲挑釁:「就算割了去,我仍比你夠男人.」因此這個樑子就算結下了。梅爾向眾人說:「我恨那個雜種,沒有人可以那樣說自己的母親.」

        梅爾的女兒Irene 說,她父親從此視Jack 為寇仇。她們每天只要看父親回家時的表情,就知道他那天是否見過Jack。如果他白天在片場中見過John Gilbert,到家時還會渾身發抖,然後把Jack 的罪行一一述說給家人聽。例如說他永遠不按公司規定做事,自行其是; 又或是幫助別的演員爭取加片酬,和公司搗蛋等等。要不就是又在和那個女明星眉來眼去,不安好心之類的話。(就因為梅爾等一些大老板的保守思想,才使好萊塢早期的電影維持一定道德水準,不像六七十年代以後的電影,在美國社會帶動天翻地覆的道德及社會動盪。)

 

 

        嘉寶在她和Gilbert 合作的第一部戲 Flesh and the Devil 靈與肉 中,又是演一個人盡可夫的女人,她在第一次與Gilbert的角色Leo相遇時,就激情的擁抱及接吻,在影片中長達五分鐘之久。而當時又為丈夫撞見,因此Leo向她使丈夫(Lars Hanson 飾)挑戰決鬥,導致丈夫喪命,其後她毫無悔意,甚至挑撥Leo與他最好的生死之交決鬥。最終當她良心發現要去阻止時,落入結冰的湖中溺斃(相當有教育意義,也符合梅爾的原則)。她看了劇本很不高興,因為來美國後她就在演蕩婦角色。在公司方面是因為她演蕩婦角色受歡迎,因此一直給她這個角色。還有一點,她的型在演蕩婦時仍然十分高貴,絕不低俗,因此也不怕觸怒社會中的道德團體,公司自然一再利用她這個特色。她曾親自去找梅爾抗議,她說:「Mayer 先生,我病了,不能立即就開拍新片,要休息一陣.」由於她英文不好,除此之外說不出其他理由,梅爾也看出她沒什麼氣勢,因此說:「那太糟了,我也沒辦法。快去開工.」從此她更恨這個人。

        唯一使她高興的是,男主角是Jack Gilbert。未開拍時他們其實已有默契,但當導演Clarence Brown 在第一天正式介紹兩人時,她卻假裝不認識對方。不過當拍到兩人的熱情戲時,她立即有了反應,好像假戲真做一般。導演Brown 說,在他們兩人拍接吻戲時,片場中的人全部屏息不動,以免干擾他們的好事。Brown 甚至不敢喊:`Cut!',於是他只有自己走開,讓他們去演完他們之間未完的戲。而片中他們兩人的激情戲又很多,後來他說,他從來沒導過這樣容易的電影,因為兩位主角都是自己演,他這個導演很多時根本不在場。

        他們的愛情戲也是宣傳部人員不會錯過的好材料,他們的劇照也立即發給報社和雜誌刊載,並即時成為轟動的娛樂新聞。看過他們兩人談情說愛鏡頭的人說:「在美國電影史上,還沒見過兩個穿上齊整服裝都能引發起那樣濃厚的性的挑逗.」

        有人說,Flesh 中的一些鏡頭,連下一個世紀的人看了都會忍不住性起。當時的電影中是不准許接吻時張開嘴的,但她利用半側面的鏡頭,將Jack 的手拉近自己胸前,並張開雙唇熱烈的吻他。在教堂中的一景,她坐在丈夫(Hanson) 和情人(Jack) 之間,在牧師的注視下,她舉手投足都是挑逗。在由牧師手中接過聖杯喝聖水時,她硬是將杯子一轉,由情人口唇剛剛接觸過的地方去喝,十足的一個有著高貴氣質的浪蕩女人。

        他們的做愛鏡頭由片場持續到週末。平常拍片的日子,他們早上六時就要到片場,傍晚才回家,沒有時間談情說愛。但週末時他們就會一起到海邊游泳、或一起到餐廳晚餐、或遊車河。由於時常和Gilbert 的名字連在一起,她開始收到各式各樣的邀請函,連Gloria Swanson史璜遜、Mary Pickford 瑪麗碧克馥都要請她吃飯,此外還有作家、畫家、甚至瑞典駐美大使。但她基於原本就不願應酬的個性,一個也不接受。很快的`瑞典冰山'、`孤芳自賞'等形容詞就落到她的頭上。

        那時候,嘉寶和史提勒的關係已進入低潮。因為兩人事業上不同的發展和方向,經常發生爭執和磨擦。她也早已嚮往有一個新的戀人,而Jack 就正好填補了這個真空。Jack 和史提勒不同,他不是知識份子,他被形容是一個粗獷的男人,完全沒有內涵。人們又說他完全是MGM 塑造出來的情聖形像,本身不堪一擊。但嘉寶私下把他的電影找了出來,認為他確是一個好演員,特別是他與女主角談情的戲,據說多數是一次過就拍成。無可否認,他是天生的談情聖手。

        嘉寶說,她曾遇見過許多有學問的英俊男人,但沒有一個像Jack 這樣吸引她。Jack 是除了Stiller 外第一個這樣使她傾心的人。她認為這是因為他有一股活潑的生命朝氣,這是她本身所沒有的。“一種少年男人的新鮮氣息,卻有成熟男性味道”。他們之間另一個共通點是,他們都憎恨梅爾,這使他們在一起時有共同話題。

        由於對嘉寶的愛,Gilbert 甚至同意在這部片中與嘉寶同掛名做主角。這對她是極大的幫助,因為一夜之間她立即成為與這個超級巨星平行的地位,雖然他們的片酬還是天壤之別。對於這個姿態,她心裡是感激的,因為在電影圈,排名象徵地位,是每個演員辛苦多年的成果,很少有人拱手送人的。此外,她在片場中失去了史提勒的指導,她需要倚賴Jack的照顧和指導,因為她此時畢竟只有二十一歲。

        由Flesh and the Devil 剪好的毛片已經預知片子是一部成功作品,她的表現也令人讚嘆。片子一拍完,眾人都圍著她等著向她道賀,但她提早離開了。她的態度是,合約上只要求她演戲,沒要她應酬。何況她的片酬是付給她演戲的,她不必敷衍別人。

        這時她的片酬是每週六百元,她決定爭取更高片酬,而且不再演壞女人。她所以如此有把握,是因為MGM 宣傳部已將`Gilbert 和Garbo'熱戀的新聞炒熱起來,而Flesh and the Devil 又正出爐,成為市場上最搶手的商品。通常在這時,公司都會立即為男女主角推出下一部戲,搶盡甜頭,這段時期她相信是自己最吃香的時候。她不同別的女星期望自己越來越紅,她的目標是賺錢,賺夠了錢回瑞典去。即使賺不到錢,又要受氣,就更要回瑞典去。就是她這種不在乎的態度,使到梅爾束手無策,不知如何對付。

        Flesh and the Devil 在1927年一月在紐約首映,立即在票房上造成新的轟動。本來單單John Gilbert 的名氣就足以吸引足夠影迷,何況現在又加上一個嘉寶?他們兩人的纏綿戲受到最多評論,而嘉寶的美麗和表現更被捧上了天:「從來沒有一個女人如此吸引人,....這種令人難以抗拒的誘惑,竟然出自一個如此高貴美麗的女人,....從來沒有在銀幕上見過如此完美的形像.」(下:Flesh and Devil 的宣傳照。)

 

 

 

 

 

 

 

 

      現在再看這電影都覺得值回票價,倒不是因為他們兩人的激情戲,因為畢竟不是純潔的。而是攝影及製作上都下了重本。不論是場景,還是實景,都有今日的水準。外景方面有美麗的山水景色,還有春夏秋冬的不同景緻,一些雪景也拍得很好。場景方面,因為主角幾人都是軍官,他們的住所都有宮殿式的氣派。而攝影更無懈可擊,黑白的對比讓人屏息。所以雖然是默片也讓人願意多看幾次。        

      而他們兩人在銀幕下的愛情,也在MGM 宣傳部的渲染下,早已為影迷知道。影迷們更蜂湧到戲院中去看這一對銀幕情侶的表現。Mayer 雖然心中氣憤,但見到頻傳的票房捷報又樂不可支。戲院方面又注意到,嘉寶吸引到的觀眾也是女性為多,她還是第一個吸引女性觀眾遠遠多過男性的女明星。女影迷似乎不在意買票去看一個同性的美人,欣賞多於羨慕或是嫉妒。終其一生的電影事業,嘉寶對女性的吸引力都大過對男性的吸引力。

        這時,史提勒的Hotel Imperial 已拍峻,並舉行盛大首映禮。包括卓別靈、葛羅莉亞史璜遜Gloria Swanson、瑪麗碧克馥Mary Pickford等明星,及老闆級的Mayer、Thalberg、Cecil B.DeMille 一應到齊。首映之後還有酒會,Stiller 情緒十分高,因為派拉蒙對Hotel Imperial 相當滿意,答應他立即給他兩部電影的合約,並將週薪升至二千五百元。桑堡也向人承認,MGM 放棄他是一項錯誤。

        史提勒決定在派拉蒙拍兩部`賺錢的垃圾片'後,就回瑞典。在酒會中,他大約喝多了幾杯,向嘉寶重提一起回瑞典的事,在場的Lars Hanson 也響應他,說短期內大家一起回國。但不久John Gilbert 也在酒會中出現,嘉寶見到他後兩人即一起離去。史提勒對Gilbert 沒有好感,他曾警告嘉寶說Gilbert 沒有水準,「他親吻妳的腳都不夠資格.」但他此時和嘉寶的距離已越來越遠,不久嘉寶就搬去Gilbert 在Tower Road 的房子住下。

 

 

        由於Flesh 的成功,公司立即給她下一部片子的劇本Women Love Diamonds,她在片中的角色又是一個蕩婦。為此她十分生氣,因此拒絕去片場報到。另外,她也要爭取更多片酬。她目前仍是三年合約中的第二年,週薪是六百元,但她認為自己至少應得到Gilbert 片酬的一半。因此他去向梅爾提出要將週薪提高到五千元,梅爾只同意出到二千五百元,協議沒有達成,她向梅爾說,她要`回家'。結果她`罷工'在家,並持續了七個月之久,是好萊塢史上明星與電影公司之間持續最久的僵持。

        由於她拒絕報到,公司將她停薪,並警告其他公司都不能僱用她。此外公司中並有人說,一旦她居留到期,米高梅撤去對她的支持,她就必須離開美國,因此她心中可能有些擔心。她在這段時期寫給Lars Saxon 的信中就充份表達了她這時的心情:

        你絕對猜不到自上封信後,又發生了什麼樣的大事。我兩次和公司的人爭吵後回家,拒絕接受公司的通告。...... 在上一部片後,他們立即給我新片開拍,我真的很累,而且又是一個壞女人的角色,劇本也糟糕透了。

        我問他們是否可以不拍﹖答案是不。休息一個星期之後我回去拍了。然後又碰上一個全世界最糟的導演,因此Garbo 又第二次罷拍回家。這在他們都是從未見過的事,大家都以為我是瘋了。但是我真的恨透了這個劇本,我想我是失去理智了。

        他們警告我要送我回瑞典,哦哦,我也不知以後會怎麼樣,我已一個月沒回公司了。哦,算了。....

 

        嘉寶此時仍保留在Miramar 旅館的公寓房間,但大部份時間是住在Jack 處,因此Mayer 懷疑整件事根本是Jack 在後面操縱,對他也更為痛恨。Jack 的房子是一棟美麗的西班牙式白色建築,裝修得十分典雅。有許多傢具是他在拍片時的道具,例如主人房中的八尺大床,就是在拍Monte Cristo (基督山恩仇記)片中用過的,(MGM 公司說是他偷去的)。嘉寶住在這裡時,Jack還請了米高梅美工部主任Cedric Gibbons 來為她裝修了一間臥室,用的是法國路易十六時代的宮廷裝飾,傢具是以藍色、金色、及象牙色調為主,浴室則以大理石建造。

        他們兩人夜裡都會失眠,常聊天到半夜,Jack 就趁機教她英文。白天他又教她打網球,她幾乎天天練習,並和Jack 的一班朋友打球: 桑堡Irving Thalberg,Paul Bern,Carey Wilson,David O.Selznick (大衛‧塞茨尼克) 等,很快她就可以上場與人單打了。Jack 此時用十萬元買進一艘八十尺長的遊艇,也以她第二部美國片子The Temptress 命名。

        一般相信這是嘉寶在美國最開朗的一段日子,她扮演著一個美國式家庭女主人的角色。Jack 的家中經常開派對,他幾個好朋友也經常造訪。在幾個熟朋友到訪時,嘉寶都不避忌,和他們在泳池邊開派對。她又由Jack 那裡學到美國式的風俗習慣: 跳倫巴和探戈,到好的餐廳吃牛排、喝香檳。她又有歐洲習慣,喜歡裸泳及晒日光浴。據說他們的日本花匠就多次見到她赤裸的在晒太陽。然而每當有生客來訪,她又會很不自在的躲到屋內。

        Jack 教她美國人的生活方式,她也努力學習,但基本上她還未脫瑞典的鄉氣。有人記得看見她和Jack 在夜總會中,Jack 苦勸她跳舞,她都不肯。而她身上那件衣服,豈止是難看,還十分邋遢。大家傳言,她根本沒有出場面的衣服,那身衣服還是由MGM 服裝部借來的,她因為不慣穿,在她身上十分不襯。在銀幕上她是絕世美女; 在真實生活中,她真是鄉氣十足。

        Jack 又是一個衝動多情的人,他幾乎一開始和嘉寶和好時,就已向她求婚。而嘉寶卻是一個理智多於感情的人,不過她至少有兩次是答應過他的求婚。有一次兩人還開車到Santa Ana 一間教堂,但在到達時,她改變主意,逃到附近一間旅館的女廁中躲起來,後來自己搭火車回去。事後她解釋,她不接受Jack 的求婚是因為她聽說當Jack 向她求婚時,還在和別的女星來往。此外她也懷疑,Jack 要和她結婚是為了博取宣傳。她又認為Jack 根本不成熟,她多次向他說:「你還是個孩子.」

        那次事件後,他們有幾個星期沒有來往。但Jack 不是一個記仇的人,很快兩人又恢復友好。有一次他們和導演King Vidor 一起吃飯,Vidor 正準備和女星Eleanor Boardman 結婚,日子都定了。席上Jack 為這一對新人的歡樂氣氛感染,又向嘉寶求婚,她居然答應了,Jack 的興奮難以想像。大家並決定兩對新人的婚禮同時舉行,他們還立即去申請了結婚執照。

        婚禮訂在九月八號那天(1926年)在女星瑪麗安戴維斯Marion Davies 的海邊的豪華住所中舉行。當天早上,Jack 看到嘉寶開車出去,本來不在意,但到中午仍未回來,他開始感到不安。後來他一個人開車下山到Davies 家中,嘉寶並沒有來。Vidor 和未婚妻幫著他拖延,一直拖著大家拍照,但後來牧師一再催促,不能再拖,於是Vidor 的婚禮只有先舉行。Jack 的不安和煩躁可以想見。此時客人之一的梅爾走出洗手間,看見Jack,拍一下他的肩說:「你何必這麼難過﹖你可以和她fxxx 就好了,何必結婚?」Jack 一聽怒火沖天,上前捉住梅爾的衣領,將他的頭部撞向牆壁。梅爾的親信Eddie Mannix 上來拉開二人,找回梅爾跌在地上的眼鏡。梅爾這時走向Jack 說:「Gilbert,你終會完蛋,我會毀滅你。就是花一百萬元,我也要毀掉你.」Jack 還想向前衝,但被新娘拉開了。

        當天直到晚上嘉寶才回到家中,Jack 寫了張紙條給她說:「妳該開始付房租了.」嘉寶沒有付,兩人也未再提這件事。

        Gilbert 為了散心,跑到紐約去,在那裡又和女詩人兼編劇Dorothy Parker 譜了一段戀曲。回加州後見到嘉寶還未搬走,兩人又和好如初。據Eleanor Boardman 說,嘉寶的確是美麗動人的女人,但卻十分自私,她利用與Jack 的關係去與梅爾談條件,但卻從未愛過他。

        這次事件使梅爾對Gilbert 更為痛恨,他認為若不是有他在背後撐腰,嘉寶不會這樣壯膽來和公司對抗。外間也傳言,她所以不怕公司將她驅逐出境,是因為她在事急時可以和Jack 結婚,成為美國公民。這使到梅爾對Jack 更是恨之入骨。他曾想到對策,在全美登報,徵求`最像嘉寶的女人',以便取而代之,沒想到計劃一出,成為笑柄,只有取消。

        Jack 公然支持嘉寶與公司對抗也是事實,他還將自己的經理人Harry Edington 介紹給嘉寶去和公司談判。由於他曾幫Jack 談成了那項`週薪萬元'的百萬元合約,因此成為荷里活最紅經紀人。在他協商之下,加上嘉寶做出的不在乎態度,Mayer 終於在1927年六月七日,和Edington 簽了一份新的五年合約,即時提高她的片酬到三千元一星期,五年之內並逐年提高到六千元一星期。這個合約對她最有利的是,她每年計薪計足五十二星期,不像其他影星計薪都是以每年四十星期計算。因此她實際上是拿四千元週薪。此外,嘉寶也不用付Edington 經理人費用。通常經紀費是影星收入的百分之十,但Edington 自動建議取消,因為他認為為嘉寶做經紀人已是足夠的報酬。不過因為梅爾本人也對這項合約十分滿意,認為Edington 是為米高梅留住了一顆大明星,主動將他列入MGM 的支薪名單之中,按月支付優厚薪酬給他,可說皆大歡喜。唯一輸家是Jack,因為梅爾把帳統統算在他身上,說:說:「這個雜種平白讓公司損失這麼多錢」他一定要跟他算帳。

Click: 13826
About Us | Privacy Policy | Contact Us |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