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或1906﹖)三月二十三日,Lucille Fay LeSueur 露西兒‧費‧拉蘇爾在德州聖安東尼奧出世。父親湯瑪斯Thomas LeSueur 是法裔加拿大人,個子高大,黑髮,有大而深的眼睛。但Lucille 從未見過她的父親。做工人的湯瑪斯在她未出世之前,就拋棄他們。Lucille 的母親Anna Bell Johnson 是瑞典及愛爾蘭後裔,據說樣子也好看。她總共生了三個孩子:長女Daisy 幼年時夭折、長男Hal 在1902年出世、露西兒最小。
Anna Bell 在生下露西兒後,就離開聖安東尼奧,去到奧克拉荷馬州的Lawton,並嫁給了當地一個露天劇院老板亨利卡辛Henry Cassin。亨利外型矮小,手上戴滿金戒指,十分土氣。Lawton 全市人口不到一萬人,而亨利也沒有什麼社會地位,但他對露西兒很好。露西兒說,她母親一向偏袒她哥哥,對她十分冷淡,因此她與亨利(這時她還不知道他是自己繼父)特別親近。
從小她哥哥就叫她Billie,因為她總跟在哥哥身後,像個男孩。哥哥Hal對她也不好,時常欺負她,而母親從來不會主持正義,反而護著兒子,因此她對兩人都懷恨在心。在外型上,Hal 高大英俊,又有一頭金髮。而她卻是矮胖身材,兼深褐色頭髮,她有時懷疑自己與哥哥不是同一父親所出。加上她個性倔強,更時常引起母親責打,因此她的童年充滿了不愉快的回憶。
露西兒自小看到父親經營劇院中歌舞團的表演,就羨慕那些穿著金光閃閃舞衣的女郎,因此立志要做歌舞女郎。亨利聽說了,不僅鼓勵她,並給她錢去學跳舞。然而沒多久,她在一次意外中摔傷了足踝,先後動過三次手術,醫生還說她可能永遠都不能走路,或成為跛子。
在她臥病在家期間,母親首次對她顯示了關懷。她說,也是她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享受到母愛。但可惜時間不長。在她養傷期間,她母親發現丈夫騙了別人一筆保險費,兩人爭吵多次。後來亨利被迫將錢還給別人,才免於受到控訴。但名譽大受影響,因此舉家遷到Kansas City。
這時候,Hal 才對露西兒說,亨利根本不是他們的父親,Hal 還給她看一張他們父親的相片。她一見父親那大眼睛及高顴骨,就相信那是自己父親,但卻不肯承認。她把這個相貌埋在心中,並且一直認定自己是亨利的女兒,並繼續用Billie Cassin 的名字。但Hal 就一直堅持用原來父親的姓。
肯薩斯市當時是美國第二大鐵路城市,十分熱鬧。但他們只能住在一間破舊小旅館中,全家人住一間房,母親也只有一個小爐子煮飯。後來亨利在旅館上夜班,賺些錢,白天則出去找工作。但他在Lawton 的事已傳到此間,因此劇院都不用他,後來他將在Lawton 賣房子的錢,頂下這間旅館。露西兒說,那時她腿傷未好,但家中沒錢,每天要走十幾條街去上學。當亨利頂下旅館之後,立即給她錢搭巴士。但Hal 沒有,因此Hal 及她母親每天都埋怨亨利沒用,不會賺錢。
露西兒說,在她十二歲時,父親安排她去一間天主教學校St.Agnes 住讀,終於可以擺脫目前家中環境。雖然她母親是基督徒,亨利卻信天主教。不過他只為露西兒繳了部份學費,沒有辦法負擔全部學費,因此她必須半工讀賺取部份學費及生活費。在學校中雖然有許多規矩,並且要做很多雜事,但比起家中狹窄髒亂的居住環境,仍要好許多。她唯一捨不得的是她父親。
但有一天當她回家時,發現父親已不在了,母親說亨利已離家出走。此時Anna 在洗衣店中找到工作,Hal 也在工作以幫補家計。母親叫她也停學,但她在家中住了幾個月,只是與母親爭吵,因此她要求重回St. Agnes,並要求校方免學費及生活費,另外再以工作換取免費住讀。因此十一歲時,她已開始自食其力了。
她在St. Agnes 三年,做學校餐廳中的侍者,為三十多名學生做飯、洗碗、又兼拖地及擦洗窗戶。只有少數來自中上家庭的子弟才可以不用體力換取生活費。因此學校中形成有錢人及窮人兩種階級,本來就不隨和的露西兒就更內向,且缺乏自信。但她承認自己很喜歡做家事,一直到後來成名之後,她都自己擦洗地板,並以此為樂。
在天主教學校的三年,她由小女孩變成少女。她外型雖然胖,但有一對攝人的大眼睛,十分引人注意,也因此很多男朋友。這使到一些富有的女同學不喜歡她,說她髒、說她化粧太濃、又說她太隨便。
Lucille 在假期回家時,見母親整日不停洗衣、燙衫,而她交往的男人也越來越差,多數是酒鬼之類,因此亨利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更高。有一天她決定去找父親,她在市區一帶娛樂區一間間去問,終於找到亨利。他請她到一間小店去坐,談了一會,然後給她車錢叫她回家,並說他會去找她。但她此後未再見到父親。(下:她初出道時與母親的合照。)
她際遇的改變全是因為她外型的轉變。自進入少年期後,她的身材突然豐滿起來,然而她仍然有腰身及修長的腿。雖然在成年之後她也只有五尺四寸高,但因各部位均勻,使她看來要高些。她面部最吸引人之處是一雙藍色大眼睛,十分動人搶眼。此外,她鼻樑高挺,嘴唇豐滿,雖有不少雀斑,仍然是一個迷人的少女。尤其她有一種野性美,對於剛成年的男中學生,充滿了難以抗拒的誘惑。一時間,她成為最受男學生歡迎的少女。
露西兒在Rockingham 的最後一年,日子要比過去好過得多。校長樂於見到一輛輛好車子開到學校迎接她,又有些女同學將自己的舊衣服給她,使她可以整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給學校添光彩。雖然她還是有些胖,但自信心增加了,人也就更光彩動人。不少男孩拜倒她石榴裙下,這時她才十五歲。
在舞池中,她是最活躍的女子。她可以一支舞接一支舞的跳到深夜。在1920年,多數少女只和自己的男友參加舞會,而且很少跟男友以外的人跳舞。Lucille 不同,她的目的是跳舞,而男士們又爭著和她跳,因此一個晚上下來,她的男伴無數,在當時是很少見的情況,因此她在女孩子圈中的聲譽也不太好。
此外她的學業成績也乏善可陳。雖然讀了兩間中學,她實際的程度可能只及小學六年級。她留在學校的目的,一方面是逃避自己的家庭,一方面是這裡好玩多了,同時又可認識新朋友。但學校總有畢業的一天,即使不捨,她也要離去。畢業後,她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間百貨公司針線部當售貨員,每週十二元工資。她並且要搬回去與母親同住。
後來她在學校因時常遲歸而為學校開除,但她自己說,是因為母親要她停學,在家中幫忙洗衣服。但她在家中和母親不和,和母親交往的粗俗男人也不和。因此1919年她又被送去Rockingham Academy 讀中學,方式仍然是以勞力換取學費。這間學校也是收容無家可歸,或無法管教的少年,也有部份來自中上家庭。她說,這間學校對工讀生很差,經常體罰學生。她每天早上黎明即起,叫起數十名學生,為他們準備早餐,若不能及時起身,也會受到責打。而這種體罰幾乎天天發生。有一天,警察發現她深夜還在公園中,就將她送回學校,結果校方人員在廚房中用腳踢她,並用掃把打她背部。但她仍然覺得好過在家中幫母親洗衣燙衫。有一次在毒打之後,她逃回家,母親態度仍然冷淡,因此又回到學校。
不過後來學校方面對她態度轉變,原因是因為她逐漸由醜小鴨變天鵝,而男學生也爭著和她約會。當一名家境富有的男學生指定要和她約會時,勢利的校長立即對她友善起來,因為學校很希望多一些家境富裕的子弟來就讀。
露西兒的長處是,在選擇男人方面,她比她母親有眼光。也許她是經由母親的經歷認識到,一個女人要力爭上游,唯有和上品的男人交往。此時她雖然有大把男人包圍住她,但她只承認有一個男友,就是她在Kansas City 的一個鄰居雷史特靈Ray Sterling。Ray 和她平時來往的男孩不同,不僅外型說不上瀟灑,且是書呆型的學生。但露西兒很喜歡找他聊天,並且很聽他的話。Ray 見她整日和一些浮胯子弟跳舞、上夜總會,並不勸導她,因為他知道她也不會改變,他甚至沒有追求她。但他會不時給她一些建議,例如介紹她看一些好書,增長一些見識。又例如建議她少用化粧品,及少穿一些低俗的衣服。他知道露西兒過去受過不少苦,這時難免想補償回來,但他擔心她會因此墮落。有時他會勸她說:「Billie,妳好像想一夜之間跳完所有的舞,何必呢﹖要曉得`樂極生悲',慢慢來.」由於從來沒有人這樣對她說話,這樣關心她,因此她很尊重Ray,對他的建議也是言聽計從。
為了有機會結交像樣的男人,而且在Ray 的建議下,她前去密蘇里大學的史蒂芬書院報讀。方式仍然是工讀,在餐廳中當侍者。她立志不過當秘書,因此只預備學學打字、速記之類的課程。然而她還是跟不上,讀了不到半年,趁聖誕節回家時就未再返學校。但家中的日子更不好過。她母親此時又換了一個男人Hough,他們全家四口都住在洗衣店的樓上。她每天除了要幫母親洗衣之外,還要忍受母親及哥哥的冷嘲熱罵。連Hough 都會暗示她地方不夠住,使她在家中如坐針毯。這段期間,她做過電話接線生、包裝女工、店員,但這些工作的微薄收入,連一間起碼的公寓都負擔不起,她必須為自己另找出路。
當她聽說有一個巡迴歌舞團在招跳舞女郎時,母親和Hal 都反對,說是有辱門風,但Ray 卻鼓勵她去。由於她跳舞基礎不壞,樣子又好,因此立即得到週薪二十元的工作。這時她恢復使用Lucille LeSueur 做名字,也許認為這個名字比較像藝名,也比較有文化。
這個劇團第一站是到密蘇里州春田市表演,她是十六名歌舞女郎之一。但只演了兩星期就落畫了,因為劇團的表演不是那麼受歡迎。她賺的錢還不夠買回家的火車票。但劇團女主角Katherine Emerine 對她印象不錯,向她說:「妳如果到芝加哥來,不妨來找我.」又給了她自己的地址。
回家後繼續當售貨員,她的心情沉到谷底。後來想,不如到芝加哥試一試運氣。於是搭上了到芝加哥的火車,但由於事先沒寫信給對方,撲了個空。正在絕望之際,突然想起Emerine 曾提起一個經紀人的名字Ernie Young。她在電話簿上找到他的辦事處,坐巴士去到時,發現有十幾個妙齡少女坐在那裡等工作、等機會。她們的穿著、裝扮都比她時髦,她立即自慚形穢起來。然而她身上只剩下兩塊錢,絕不能就此做罷。於是她鼓起勇氣,破門而入到Ernie 的辦公室內向他說:「也許我沒有外面那些女孩子漂亮,但我身上只剩兩塊錢,我不能就此回家。我在Katherine Emerine 的劇團有經驗,你一定要給我一個機會.」
她的行為使Ernie 十分意外,但因她個子不夠高,而且嫌胖了些,不夠資格做舞台上的歌舞女郎。在與妻子(也是經紀)商量後,認為她樣子還夠甜美,因此決定讓她在酒店和旅館的夜總會中表演,週薪二十五元。不久她就遠征底特律、奧克拉荷馬市等地,在酒店及旅館中為客人表演。
她學舞學的很快,很多舞步及表演,她一學就上手。她又向劇團中其他女子學習化粧及穿衣,消除一些土氣。但此時在夜總會中表演的少女多數兼營副業,而許多酒客來看跳舞時,也多數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因此後來有傳言說她在此時得了性病,還說她曾多次打胎。
在底特律演出時,她為一名百老匯的舞台製作J. J. Shubert 所看上。在一排舞女中,她不是最美的,但卻最吸引人們的注意。有人說是因為她的眼睛攝人,有人認為是她的笑容甜美。Shubert 此時正計劃在底特律試映一齣新的表演,並在尋找新人參加演出。那天他就看上了露西兒,要她第二天去面試。她立即得到了這齣新戲Innocent Eyes 中的一個角色。Shubert 後來說:「Lucille 有一種我說不出來的東西,總之她在舞台上特別突出。她不特別性感,但她看來特別投入,觀眾因此都為她所吸引,並使人們更欣賞全團的演出.」她自己後來也說:「我其實舞跳的並不好,但人們就是特別注意我。」
她立即投入了新劇的排練,因為Innocent Eyes 十天後就在紐約正式推出。她不但學習新舞步,也要學怎樣在最短時間內換衣服、及化舞台粧。她的人生進入一個新階段。她承認,做為一名歌舞女郎,生活中也有許多不如意的地方,但由於身邊一班人都有人情味,她首次嚐到生活中快樂的滋味。她說:「我終於自己覺得是一個真正的女人,身邊都是瞭解我的人,也不再受人指使責罵.」
Innocent Eyes 在1924年三月二十日在百老匯的Winter Garden 戲院公演,成績非常好。因此她演出也更賣力,兩星期後她就由後排被升到前排。她的薪酬也提高到每週三十五元。她似乎很容易交到朋友,她們並一起約會。那時每天表演後,都有大批男士等在後門與這些表演女郎約會,人們稱之為stage-door Johnnies。她也因此每天都能有一頓免費宵夜吃,但固定的男女關係卻很難維持。因為那班到後台等著約會歌舞女郎的男士,多半是存著玩玩的心理,許多並是有妻室的。經過幾次類似經歷後,她就認清這班男人的真面目。使她對Ray Sterling 的真摯友誼更為懷念,於是恢復了與他的通訊,並將自己的心事都向他傾吐。
那時候百老匯舞台上百家爭鳴,除了最著名的齊格菲歌舞團之外,露西兒經常有機會與同伴欣賞到一些真正有水準的大型演出。心中並暗自立志:“有為者、亦若是”,並更勤於練舞。她並用閒暇時間自己練會了當時才剛流行的Charleston 舞步。由於她有興趣,加上精力無窮,因此舞步純熟、又有味道。也使她在舞台上的演出更能脫穎而出。
後來Innocent Eyes 被安排到外埠巡迴演出,她則留在紐約為Shubert 的下一齣舞台秀擔綱演出。新秀演出後不久,舞台監督Nils T. Granlund 對她說,一位叫Harry Rapf 的人前一晚看了她的表演,想找她去試鏡。Rapf 當時在好萊塢的米高梅電影公司(MGM)任製片之一,位高權重。這本是每一個做明星夢少女千載難逢的機會,但她卻不為所動,只因她很少看電影,而且根本未聽過米高梅之名。此外她一心要在舞台上大放光芒,不想在此時又換環境。不過Granlund 就堅持認為她不應當錯失機會,要她無論如何都要去試一試,而且她的室友也都這樣勸她。於是她坐了地鐵到MGM在紐約的辦事處。她自己並未抱希望,但不久對方卻來了通知,要她第二次試鏡。
她第二次試鏡時見的是Rapf 及一名律師Robert J. Rubin,他們兩人都是米高梅老板Louis B. Mayer 路易梅爾的親信。當時Rapf 已任梅爾的私人助理,而Rubin 則是米高梅公司的東岸律師兼公司合伙人之一。他們兩人都認為Lucille 的試鏡結果非常好,力勸她去好萊塢。但她此時的反應仍是不置可否,她並堅持要先回肯薩斯市過聖誕。但一回家她就開始後悔,因為Ray Sterling 也回家去和家人過聖誕,而她就整天和母親、兄嫂相處。母親責怪她沒有幫補家計,又說她在外當舞女弄至名聲甚差。正在她後悔回家時,Granlund 來了一封電報,說MGM 願意和她簽五年合約,週薪七十五元。電報中說,她可以先向米高梅在肯薩斯市的辦事處領旅費,立即前去好萊塢的Culver City 報到。
由於這個薪水數字,比她目前在舞台上賺的多出一倍以上,而且又有五年合約,因此她毫不遲疑的就準備上路。連她母親和哥哥態度都改變了,還親自到火車站送行。她在1925年新年那天搭上了開往加州的火車,三天後抵達陽光普照、溫暖如春的好萊塢,她很意外在一月份還見到繁花似錦,並首次見到棕櫚樹和白牆粉瓦的西班牙式建築,一切都是那麼新鮮。
在火車站有公司的公關Larry Barbier 負責接待。她只有一件手提行李,坐上公司的轎車到一間Hotel Washington 住下。
當時在片場中,John Gilbert 和Lillian Gish 正在拍La Boheme 波西米人,Norma Shearer 和William Haines 正在拍A Slave of Fashion。露西兒對他們都感陌生,但對片場中進行的一切都感到新奇和羨慕,非常希望能參與成為其中一份子。但很快她就發現,她還要再經過一次正式的試鏡,才會有工作。而且雖然電報上說明,公司願意與她簽五年合約,但公司卻可以在每六個月重審她的工作成績,隨時毀約。因此事實上她並沒有五年合約在手上。
她第二天就進行一次比在紐約時更仔細的試鏡。上一次僅做不同角度的試鏡,這次則要做不同表情:哭、笑及其他如喜、怒、哀、樂等情緒的表達。但她的毛病是情緒無法收放自如。例如當攝影師要求她哭泣時,她想起過去在Rockingham 學校時遭毆打的情景,眼淚就止不住留下來。當攝影師又要她笑時,她就無法轉換情緒。這時是一名電機師幫了她的忙,他說:「妳不是會跳舞嗎?」並要她示範幾步,當她一跳舞,就立即收住了眼淚。這時起,她就認識到片場工作人員的重要。有他們幫忙,工作會方便很多。後來這名電機工人在所有Joan Crawford 的影片中都有一份工作。她從不忘記幫助過她的人。
她到好萊塢的時機相當好。1925年的米高梅正在大張旗鼓的發展業務,每年並要拍足夠的片子以供應大老板Marcus Loew 在東部的戲院上映。西部老板梅爾的目標是每星期至少開拍一部新片。因此影城中各個攝影場都在積極開工,對於新星的需求也相當大。除了公司中已有的大明星外,像露西兒這樣的新人也相當多。此外每天公司外面還有幾百人在排隊,等著做臨時演員。那時做臨記的收入只不過每天五元,但在一般人而言,已是很不錯的收入。何況影城中需人殷切,幾乎排隊的都有工作。
因此,露西兒要在眾多新人中脫穎而出,也不是那麼容易。她的試鏡結果並沒有使她立即大放異采,因為她五官雖美,卻沒有特殊的氣質,在鏡頭中並不突出。因此試鏡之後,並未立即得到工作機會。但她此時已下了決心,要在這裡有一番成就,於是展開了各種準備工作。由於她當時對影城的環境及作業方式都不熟,因此先到報攤上買了所有的電影雜誌回家,花了三天時間,一個字一個字的細讀。讀完之後,又拿著雜誌封面、對著鏡子、學習化粧及封面上的表情。她又買了全套化粧品、指甲油,把自己打扮起來。雖然此時她仍然穿的是廉價衣服,化粧手法亦十分拙劣。但她希望不斷吸收、不斷進步,她總有一天可以脫穎而出。
她初出入米高梅時,個人資料上填的是:年齡十七歲(她自己減了四歲),身高五尺四寸、體重145磅,藍色眼睛及褐色頭髮。她自認在外型上是吃虧的:太矮、太胖,而且肩太寬、嘴太大,(默片時代流行的是女人櫻桃小嘴、身材纖細),而且她面上太多雀斑,在鏡頭中顯得皮膚粗糙。不過她最大的長處是有一雙大眼睛,十分搶鏡。而且只要攝影師用曝光方式,也可遮去面上的雀斑。因此在銀幕上,仍算是可造之材。
這段期間,她整天在片場中閒蕩,看別人拍片,也認識了不少工作人員。她和打燈師傅、電機工人一起吃午餐,交了不少朋友。一天她自嘆外型上沒有那些大明星出眾,一名攝影師Johnny Arnold 聽了,好心勸她說,她的面部輪廓好過許多大明星,將來絕對勝過她們,但她首先要減肥,至少要減去二十磅,她的輪廓才會在鏡頭中顯示出來。於是她積極減肥,聽了各方面建議,最後她每天只吃牛排及番茄、葡萄柚幾種食物,絕不沾澱粉質,平時餓了以黑咖啡充饑。
然而此時她唯一出鏡機會是在Norma Shearer 諾瑪希兒的一部Lady of the Night中做她的替身。因為Shearer 在片中一人飾兩角,其中一個畫面是她面對自己,而Lucille 就被叫去坐在她對面、只用她的背面出鏡。她聽到消息,就到攝影棚看Shearer 拍戲。此時她就對Shearer 開始不滿,因為她認為Shearer 並不會演戲,說她用來用去只有`三副表情',而且外型又差,沒有理由當主角及走紅。基於同行相嫉、兼同性相斥的心理,她從此對Shearer 就沒有好感。這時她又由小道消息得知,原來Shearer 正與米高梅製作總監桑堡Irving Thalberg 拍拖,桑堡剛將她的片酬三級跳的加到四百五十元一星期,並極力提拔她當女主角。於是她更瞧不起她,說她是靠“和老板睡覺才當上了女主角”。原籍加拿大的Shearer 因幼年得病,一隻眼有毛病,因此看起來像是鬥雞眼。此外她身材平平,又有一雙象腿,但桑堡卻認為她面貌清新可人,認為她有潛質。在拍片時,Shearer 很用心的掩飾她眼睛的毛病,並且用長裙遮去腿部,因此一般說來,觀眾對她的缺陷並不那麼注意。不久她的片酬就被加到每週一千元以上,並獲選奧斯卡最佳女主角金像獎。
由於每天在片場中閒蕩,她認識了一名女星Eleanor Boardman,聊起天來她抱怨自己整天沒事做,於是Boardman 建議她去找Harry Rapf。她說既是Rapf將她弄到好萊塢來的,沒理由不顧她。於是她去見Rapf,此時他幾乎已忘了Lucille 這個人。但在見面之後,立即為她在片中安排一些咖哩啡的小角色。例如在歌舞片Pretty Ladies 中,當齊格菲歌舞團中一個舞蹈員,穿上像兔子一樣的服裝當佈景板,但小角色也好過沒事做。Rapf 是一名色狼型的主管,因此相信Lucille 也要為此做某些犧牲。據當時和她一起在影片中軋小角色的Myrna Loy梅娜諾依說,Lucille 經常哀嘆要讓Rapf 這種人佔便宜,有一次還向她哭訴。Harry Rapf 個子矮小,有一個像弓一樣、下面勾起的大鼻子,但因是梅爾的親信,因此在公司中頗有影響力,也頗能追到一些小明星。不過因太太管得嚴,常常是玩幾次就脫身。後來Joan Crawford 常說Harry Rapf 是使她步上星路的人,相信已忘了此時的不快。(下:初出道的Joan。)
那時的好萊塢仍十分荒涼,幾乎沒什麼夜生活。影人們唯一可去的地方是Ambassador 大使酒店中的夜總會Coconut Grove,露西兒幾乎每晚都在那裡跳舞。但那時她週薪只一百元,買不起像樣的衣服。她很快就學會了向公司服裝部門借衣服穿,她可以選擇一些昂貴的、出眾的服裝,甚至毛皮披肩,只要她在第二天清早拿去還就可以。很快的,她成為夜總會中引人注意的一顆星。
隨後她又在一些影片中參加演出,都是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但她有機會學習面對鏡頭,並且總算有出鏡機會。由於她個性隨和,又勤力學習,很得片場中人好感,公關部門也願意吹捧她。這時公關部就認為她的名字不好,因為LeSueur 這個法國名字並不襯她,而且顯得造作。其次一般人不會唸這個字,讀起來像是Le Sewer,像英文的`陰溝' (化糞池)。公關部在得到梅爾批准後,就為她進行了一次公開徵名運動。連著幾個星期都在電影雜誌上刊出她的相片,要讀者為她取一個藝名,將來若獲採用,可得一千元獎金,獎金由電影雜誌及MGM 公司贊助。因為獎金數字不小,因此應徵者極眾,並且為她增加不少知名度。在徵名活動結束後,公關部在讀者提供的`名'與`姓'中,選了Joan Arden 做為她的藝名。但兩天後一名小星仔提出抗議,原來這是她的名字。於是又做第二次選擇,選出了第二高票的Joan Crawford。
Lucille 最初對這個藝名並不滿意。首先,Crawford 這個字使她想到crawfish小龍蝦。其次她也不喜歡Joan 這個名字,很長一段時間她都叫自己Jo-ann。此外她認為自己一生中改了太多次名字,由Billie Cassin 到Lucille LeSueur,每個名字代表一段時期,現在Joan Crawford 對她而言是一個全然生疏、沒有感情的名字。她不知道為什麼要對這個名字特別重視。(第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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