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電影與原著一樣的名字Letter from an Unknown Woman,但似乎原著更著名些。時代不同了,記得在台灣讀書時期,這是女學生最著迷的一本書。現代人當然不會這樣容易滿足:暗戀一個人幾十年,陶醉於這種暗戀之中,到頭來什麼也沒得到,但是無怨無悔。
原著是籍貫奧地利的猶太作家褚威格Stefan Zweig(又譯茨威格)於1922年推出的小說。他在生前是一個多產,又極受歡迎的作家,只可惜在61歲那年因為厭惡納粹主義,及當時世界各國的袖手旁觀,在巴西自殺身亡。
電影是1948年推出的黑白片,女主角是淑女型的瓊芳登Joan Fontaine,男主角是法國籍的路易喬登Louis Jourdan。當時31歲的瓊芳登因為喜歡這故事,是由自己與丈夫的製片公司買下版權製作的。
劇情:
故事背景是20世紀初的維也納,一個叫麗莎Lisa的女孩子,和寡母住在一座複式公寓裡。一天公寓來了新的房客,是個叫做史帝芬Stefan Brand的有些名氣的鋼琴師。麗莎第一眼就愛上了他。她經常在晚上不睡覺聽他彈琴。有時甚至在晚上溜到他的院子裡聽他彈琴,甚至只是望他一眼。盡管這樣,對方只看見過她一次,根本都沒留下印象。
一天,麗莎的母親說她將嫁給一個富有的男人,因此要搬到另一個叫Linz的城市。麗莎堅決不肯,即使收拾好行李,但在火車站時還是逃脫了,一個人回到原來的公寓。門房讓她進去,她去敲史帝芬的門,沒有人應門。她在門外一直等,等到第二天凌晨,才見到史帝芬跟一個女人一起回來。麗莎見到傷心欲絕,悲痛的去Linz跟母親會合。
在Linz麗莎被母親教育成為一個淑女,不久結識了一個年輕軍官,那個軍官還跟她求婚,但是她拒絕了。她說自己還在愛一個維也納的男人,而她將會與那個人結婚。
麗莎剛滿18歲就離開母親,到維也納擔任時裝店的模特兒。(當時的時裝店都有駐店模特兒,試穿服裝給顧客挑選。)不過每天晚上,她都到史帝芬的門外守候,希望能夠引起他的注意。一天晚上,他果真見到她了。他當然不記得她,但也許她現在已經成熟及美麗,因此對她發生興趣。那天晚上他們去看戲吃飯,最後過了一晚。
那晚之後,史帝芬到米蘭去演出,還說回來就會跟她連絡。但他從此失連。而麗莎因為懷孕而失業,她在非常艱苦的環境下生下了一個兒子,取名史帝芬。她也不再去找史帝芬,因為她不要對他做出任何要求。
後來麗莎嫁了一個比她大很多的男人約翰Johann,他知道妻子過去的事,及她的兒子的父親是誰。一天麗莎去看歌劇時,見到史帝芬也參與演出。這時史帝芬已沒有過去的名氣,演出機會也沒過去多。散場時,麗莎在外面等車時卻遇見史帝芬,雖然史帝芬一些都不記得她,但卻又向她挑逗,這時丈夫的車子到了,她立即上了丈夫的車,丈夫卻已感覺到她的不安,知道是什麼一會事。
幾天後,她不顧丈夫的反對,逕自到史帝芬的公寓去找他。這次史帝芬表現出很高興見到她,但他只記得是幾天前在劇院前見到的女子,雖然麗莎有意說起過去的事,史帝芬卻一些都沒印象,這使麗莎非常失望,知道史帝芬從未愛過她,很快就離去了。離去時她見到史帝芬的僕人,兩人對望一眼,她知道,連這名僕人都記得她是誰。
不久,麗莎的兒子因為傷寒去世,她失去了生存的意志,自己也臥病不起。這時她在病床上寫了一封幾十頁的長信給史帝芬,將自己一生對他的愛,及兒子的生死寫在信裡面。她用自己的血說出自己一生對他的愛,但是他卻從來都不記得她,也從未給過她一個字語。
她病逝後,這封信寄到史帝芬的手中,這時史帝芬才回憶起自己一生中見過她三次的朦朧記憶。他問自己的僕人:「你記得她嗎?」啞巴僕人點點頭,還在紙上寫下她的全名:Lisa Berndle。
那個晚上,他走出暮色之中,回想起以前自己第一次注意到她時,她為他打開門時的情景。但在門外,只有一輛馬車。原來麗莎的丈夫要與他決鬥。影片開頭時,他拒絕接受這個無聊的決鬥邀約,但是在讀完這封信後,他接受了,他決定為自己過去對麗莎的所作所為負一次責任。
原著:
原著中男主角是一個作家,電影中改做為鋼琴家。而男主角的名字Stefan Brand,事實就影射他自己,因為褚威格的原名Stefan Zweig翻譯作英文就是Stefan Branch。在書中與電影中一樣,一開頭是男主角閱讀這封陌生女子的來信。但在書中,這女子是沒有名字的,電影中為了便於交代,而有了名字。
在原著中,陌生女子與男主角有較多的性接觸。他們第一次交好時,連續三晚都發生性關係。多年後,她再去找他時,再發生性關係一次。這一次,史帝芬誤將她當做是妓女,她憤而離去,以後未再見面。電影因為電檢嚴格的關係,她跟史帝芬只在第一次發生過一次性關係。但後來就見過兩次,同樣是因為羞愧而離去。
也許因為書中對於兩人有較細膩的情感描述及接觸,在上世紀初及中期,這本書很受青年學生及女性的歡迎。
書中最感動人是,史帝芬每年生日都會收到一朵白玫瑰,送的人一直都沒有註名。而當她去世後,41歲的史帝芬第一次沒收到玫瑰,然後他就收到了那封信。
而書中陌生女子是沒有結婚的,因此最後也沒有決鬥的情節。在書裡,那個陌生女子前後和幾個富有男子交往,似乎都是為了生活,她從未付出過真正感情。(電影裡讓她結婚,也是因為當時的電影檢查比較嚴格,不容許女主角像賣淫一樣生活。)
我覺得決鬥的情節非常勉強,這樣一個遊戲人生的男人怎麼會為一個自己都記不清楚的女子而與人決鬥,甚至送上自己的生命?
這電影也讓我想起另一部由小說改編搬上銀幕的麥迪遜之橋 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 (1995),那本書是說,美國農村一個婦人只不過認識一個路過的攝影師前後四天之久,就發展出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兩個故事都是男人所寫,似乎這些男人都以為,這世上有女人會為他們短暫的付出,掛念一世?
所以我從未喜歡過這一類故事,這類故事是男人作家的幻想,似乎想麻醉女性,要她們對虛無飄渺的愛情奉獻一生。我喜歡的是有好結局的故事,好像 Pride and Prejudice 傲慢與偏見,也因為是女性作家所寫,逢迎女性讀者的感受。
說起女主角瓊芳登她星運不錯,主演過好幾部令人難忘的好戲,包括 Rebecca 蝴蝶夢 (1040),Suspicion 深閨疑雲 (1941),Jane Eyre 簡愛 (1943)。她因Rebecca獲得奧斯卡最佳女主角獎,後兩部都獲提名。她也是另一位著名女星奧莉薇亞‧哈佛蘭Olivia de Havilland的妹妹。奧莉薇亞的成就更勝妹妹,她除了是電影亂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 中第二女主角,也曾兩度獲得奧斯卡最佳女主角金像獎。她們是僅有的都獲得過最佳演員金像獎的姐妹(或兄弟)。但兩人一直不合,後來甚至不講話。而且兩人都長壽。瓊芳登去年(2013)才以96歲高齡於睡夢中去世。而98歲的哈佛蘭目前仍然健在。
最近發現國內兩度拍過這電影,一次是1974年由林鳳嬌主演的台灣版本,一次是最近2005年由徐靜蕾及姜文主演的國內版本。可見這個故事還是受國人歡迎。
主要演職員表:
導演;Max Ophuls
Joan Fontaine瓊芳登 飾麗莎Lisa Berndle
Louis Jourdan路易喬登 飾史帝芬Stefan Brand
Mady Christians 飾母親Frau Berndle
Art Smith 飾麗莎丈夫Jo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