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哥倫比亞公司在1942年推出的一部黑白喜劇,不論是劇本,演員,導演都非常夠水準。劇情牽涉到三角戀情,犯人的冤獄,司法的探討,小鎮的風情,雖然很多地方不合理,(因為是喜劇),但是歷久彌新,被認為是喜劇電影的「上品」。
演員是當時炙手可熱的:加利葛蘭Cary Grant,珍亞瑟Jean Arthur,朗諾考曼Ronald Colman。而拍這電影時,他們也都是正當紅之際。導演是喬治史蒂芬斯George Stevens,他後來導演過很多大片,獲得奧斯卡最佳導演提名五次,獲獎兩次。介紹過這部電影之後,他的主要作品都差不多已經介紹過了。(詳細名單見:已經介紹過電影索引:)
這電影獲得七項奧斯卡提名,但均未獲獎。包括最佳影片(輸給了Mrs. Miniver 忠勇之家),最佳劇本(輸給Woman of the Year),最佳原創劇本(Sidney Harmon),最佳配樂,最佳黑白攝影,最佳剪接,最佳布景(黑白)等。
這電影的中文譯名包括:小鎮話語,城中頭條。
劇情:
電影開始時,在一個叫做Lochester的小鎮,一個工廠工人李歐珀‧迪格Leopold Dilg被控縱火及燒死一個工頭。他立即被捕,報紙上很大標題新聞說,他一向跟這間公司搞對抗,與工頭布萊肯Clyde Bracken也不合,因此很明顯是縱火洩憤。
但是迪格在被捕後,利用一次機會將守衛制服,偷了他的鑰匙逃脫了,於是報紙的新聞標題更大,警察出動大批人馬、警犬追緝他,全城都在通緝他。
這一晚他逃到一個認識的舊時女同學的家裡。這女同學諾拉‧雪莉Nora Shelley後來做了中學教師,現在剛剛把自己家裡的農莊做短期出租,目前正在等下一個租客,一位法律學教授萊克普Michael Lightcap,他為了寫一本新書,計畫整個夏天租下這間房屋專心寫作。所以諾拉見到迪格出現非常意外,也不肯收留他。
根據他們的談話,諾拉說迪格以前在學校就常常因為行為不檢被處罰,當地的居民也都認為他是一個搞事分子。但是迪格說他沒有縱火,更沒有殺人。他所以逃獄是因為工廠老闆何姆斯Andrew Holmes用這件事陷害他,他無權無勢,自知無法對抗。而事實是,迪格單戀諾拉很多年,多次提到她仍然是Lochester最美麗的女人,而諾拉對他也沒有惡感。
談話間,那位教授到了,諾拉將他藏在屋頂的閣樓,然後迎接教授。不過因為自己隱藏了殺人嫌犯,所以不肯離去。她對教授說,自己跟母親鬧翻了,所以要暫時住在這裡。第二天她並且應徵做教授的廚師,秘書的工作,就繼續留在這間屋子。(下:迪格被安排藏在閣樓,但是他不安於室,經常路出馬腳,要諾拉制止他。)
諾拉並且聯絡了一位律師,要他幫助迪格。這位律師山姆葉姿Sam Yates一直都很仰慕萊客普,知道他是法學權威。就建議諾拉,將萊克普牽入這件案子中,有他幫忙一定可以幫到迪克。
與此同時,一位參議員拜訪萊克普,說總統已經挑選他為最高法院大法官人選,並通過了背景審查,問他是否願意接受。萊克普很快答應,認為這是最高榮譽。
第三天,迪格忍受不了閣樓的環境,自己下樓來,諾拉臨急說他是自己的花匠約瑟夫Joseph。而萊克普跟他聊過天後,發現他對很多事有獨到見解,讓他從實際角度,了解到法律學與實際環境間的差距,願意同他聊天。(下:諾拉介紹迪格是家裡的花匠。)
諾拉為了讓教授了解案情,帶他到鎮上參加一次市民大會,發現何姆斯(鎮上最有權勢的人)帶領一班市民,工廠工人發動討伐迪格的集會。萊克普以隔岸觀火的心態看了一陣,還是沒有反應。
最初諾拉收藏報紙,不讓萊克普見到警方通緝迪格的新聞,但是一天他們外出買了一罐甜菜羅宋湯回來,萊克普打開包裝的報紙,終於發現了迪格就是通緝犯。他第一個反應是通知警察,諾拉阻止他,並且跟他解釋她相信迪格無辜。萊克普考慮到自己即將成為大法官,不可以牽涉到裡面。諾拉就跟他辯論,一個好的法官,法律學教授,不應該在見到一單被冤枉的案件時「自己放假」。
萊克普逐漸改變了心態,他想起那天在市民大會時見到有可疑處。他記得一個女子被介紹是火災死者布萊肯的「遺孀」,但是她神態有異。於是他去找那個遺孀雷金娜Regina Bush,原來她是修甲師,他藉故去修甲,又約她去跳舞,雷金娜很高興這樣有風度的男士對自己有興趣,話就多了。萊克普從她的話中聽出布萊肯可能沒有死。又在她皮包中搜出布萊肯從波士頓一個郵箱寄給她的信。
於是萊克普就帶著諾拉,以及迪格(將他藏在車後座)一起到波士頓,並在郵局等待布萊肯來取信。當布萊肯出現時,他們將他夾持到汽車回到Lochester,並脅迫他承認整件陰謀。原來火警是工廠老闆何姆斯自己策劃,以便領取保險金,同時對付迪格這個經常與他對抗的工人。
但是回到諾拉的家裡,布萊肯趁他們混亂時逃脫了,與此同時,警察到諾拉家中逮捕了迪格,這一次更有大批群眾包圍法院,聲言要對他處以私刑。教授見到情勢危急,自己拿著槍到雷金娜的住處,闖進去後果然見到布萊肯,用槍逼著他將他帶到法院。教授並且向群眾講述司法的真正精神,他說迪格的真正過錯是說真話,這是應當鼓勵的,不應當是一種罪行。(下:教授在法院向群眾演說,迪格搬起椅子準備自衛。)
於是迪格被釋放,布萊肯以及何姆斯都被起訴。不久萊克普就宣誓成為大法官。那一天諾拉到最高法院出席他的宣誓,見到他穿上大法官的袍子。萊克普說他多年來夢想終於實現,但是他無法讓自己另一個夢想成真。他知道諾拉的心所屬,並祝諾拉幸福。
迪格也去了。但是他在宣誓過程進行一半就走了。他見到萊克普注視諾拉的眼神,他認為諾拉會選擇萊克普,他畢竟更有地位,更有學識。但是諾拉追出來,她用行動選擇了他,最後兩人一起離去。
製作與卡斯:
我認為這電影的名字取得差,與電影主題有差距,也不夠份量。這電影最初的名字叫做Mr. Twilight,但是加利葛蘭反對,他認為這名字顯示只有一個男主角,而他認為Ronald Colman的角色比較討好,因此會被誤認為是Ronald Colman為主角的電影,堅持修改。哥倫比亞希望用The Talk of the Town,但這個名字已經被環球電影公司登記,為了能用這名字,哥倫比亞就將自己已經登記的一個電影名字Sin Town用來交換。其實原來考慮的名字中,有幾個是好過這個的:The Lochester Affair,A Local Affair,The Gentlemen Misbehave,Justice Winks an Eye。
由好多電影的拍攝經歷,看出加利葛蘭很會為自己爭取,他不是一個不計名利的人。他在拍Gunga Din 古廟戰茄聲時就在演員角色決定好之後,爭取換角色,將原來是小費爾班克Douglas Fairbanks Jr. 的比較討好的角色拿了去。
這是少有的一個「雙」男主角的電影,加利葛蘭Cary Grant及朗諾考曼的戲份幾乎一樣多,一樣討好。至於最後的結局,最初拍了兩個版本,一個是諾拉選擇了法官,一個是選擇了迪格。但是試映給觀眾時,發現觀眾都比較喜歡迪格那個結局,所以用了那個結局。以這個角度,加利葛蘭的角色似乎是占上風。而在片頭的排名,是以加利葛蘭及珍亞瑟在上面,朗諾考曼的名字在下面,所以有了高下之分。此外加利葛蘭這時38歲,朗諾考曼51歲,年齡上也有差距。(下:這是難得的一部雙男性主角的電影,兩個男角不論是戲份,還是討好性,都是平分秋色。)
這電影也犯了很多自由派主義的「特色」,比如說,男主角迪格,他被形容是一個偏激分子,喜歡鼓吹反抗主義,所以受到老闆及工頭的不滿。他在被捕後第一項動作不是找律師抗辯,而是夾持警衛逃獄。諾拉也說他一向在鎮上都是麻煩人物,在學校也經常被處罰,但是電影卻將他形容為「好人」,正好他的上司及公司老闆是陰謀分子,於是傳統的好人與壞人被顛倒了。似乎在宣傳「男人不壞、女人不愛」,也是一種無形的灌輸。
電影中一些對白讓人莞爾,例如諾拉剛發現迪格藏在她家時說:「依我看你甚麼都做得出,燒房子燒工廠。你當年是Lochester學校裡最瘋狂的孩子。」迪格的回答是:「當年妳梳馬尾,我那時就愛上妳。」
這電影有非常高的喜劇意味,我這裡省略了很多細節,否則會太長。大家看的時候就會領會到。比如說,諾拉要一再隱藏樓上有謀殺嫌犯這事實,搞出很多笑料。而警方多次搜捕,也都造成很多驚險及有趣鏡頭。至於教授買甜菜湯時,聲明要加蛋,也成為被注意及通知警方的原因等,
主要演員表:
加利葛蘭Cary Grant 飾迪格Leopold Dilg / Joseph
珍亞瑟Jean Arthur 飾諾拉雪莉Nora Shelley
朗諾考曼Ronald Colman飾教授萊克普Michael Lightcap
艾德嘉布坎南Edgar Buchanan飾律師葉茲Sam Yates
Glenda Farrell 飾修甲女雷金娜Regina Bush
Charles Dingle 飾工廠老闆何姆斯Andrew Holmes
Emma Dunn 飾諾拉的母親Mrs. Shelley
Rex Ingram 飾教授的黑人幫手Tilney
Leonid Kinskey 飾告密的店員Jan Pulaski
Tom Tyler飾工頭布萊肯Clyde Bracken
Don Beddoe 飾警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