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二十世紀福斯公司於1954年推出的彩色西部片,很明顯是為了利用瑪麗蓮夢露Marilyn Monroe的名氣以及身材製作的一部電影,所以不要希望從劇情,製作上得到很高滿足,但是她確實唱了五六首歌,而且當年27歲的她也正值風華正茂的年紀,加上一首好聽的主題曲River of No Return (大江東去),以及美麗的西部風光,電影仍然非常有可看性。
導演是歐洲來的奧圖柏明嘉Otto Preminger,他被認為擅長拍嚴肅主題的電影,包括Laura 羅娜秘史(1944),Anatomy of a Murder 桃色血案(1959),Advise and Consent 華府千秋(1962),等,所以這一部片被認為是他的輕量級電影,據說他最初也不願意接拍這部電影,但看過劇本後認為有潛力才接了。
男主角是當年36歲的Robert Mitchum 羅伯米契,是硬漢型影星,也不英俊,但是他在這電影中的角色就非常適合他。他一生演出超過一百部電影,前面三四十部都是小角色或是B級片,擅長懸疑片,戰爭片或是西部片。一直演出到九十年代。
這電影風景非常優美,派奢地點包括:加拿大的班芙Banff,Jasper National Park,Lake Louise等地,其中一個景點是班芙的Bow Falls,此外主要的河流景色事在美國愛達荷州的Salmon River取外景。在加拿大拍外景時,工作人員大部分時間住在Banff Springs Hotel (現在的Fairmont Banff Springs),由那裏做基地。在很少人有機會旅遊的五十年代,這電影的風光美景吸引了不少觀眾。
大江東去這首歌,有中文版本,曾經非常流行過。我在網上見到有姚莉,尤雅,等都唱過。當然如果你要聽夢露唱的或是男主角羅勃米契唱的,只要打上他們的名字及歌名,也會出現。
劇情:
電影開始時,在美國西部拓荒地區一個因為掘金而繁榮的帳篷城鎮,一個叫做麥特卡德Matt (Matthew) Calder 的男子,在這裡找他九歲的兒子馬克Mark Calder。他剛剛因為殺人罪,被從監獄釋放。他只聽說自己的兒子跟著一個男人,其他都不知道。
原來此時馬克被那個男子交給一個歌女收容,這個流浪歌女在一個帳棚沙龍中唱歌。麥特偶爾在帳棚外見到兒子在擔水,並受到其他人的欺負,他上前幫助,並與兒子相認。(他身上有馬克母親的相片)。兒子隨即說要跟歌女告別。
這歌女凱Kay有一個男友哈利Harry Weston,他是個賭徒,他說他剛剛從牌局贏得另一個城市Council City的金礦執照,表示立即就要發財了。他要凱跟他一起到那城市定居。
麥特領了兒子,說可以跟他到山上一塊生活,在那裏可以教他打槍,同時過釣魚打獵的生活。馬克對於射擊有興趣,就跟隨父親去了。他們在山區領了一塊地,住在一間木屋裡,麥特開始做農人。
這地區時常有印地安人出入,但暫時和平相處。麥特耕田之餘,教兒子射擊。一天聽到有聲音,原來是兩個人乘坐(駕駛)木筏由上游下來。但是因為水流激烈,他們的木筏失控,麥特上前救了他們。原來是凱跟她的男友哈利。他們獲救後到麥特的木屋喝咖啡。麥特告訴他們前面的水流更為湍急,他們的木筏很難通過,所以這條河有No Return的外號,表示去了就難以生還。哈利就要借麥特的馬匹,同時搶走了麥特的來福槍。麥特不肯,說那批買是兒子馬克的心愛。但是哈利強搶,還射傷了麥特。凱見到麥特受傷,不忍離去,哈利就自己上路,說一安定就會交還馬匹,並來接走凱。
麥特槍傷好了後,印地安人來攻打,他們三人沒有馬匹,沒有槍,只有跳上那個木筏向下游逃去,並且見到他們的木屋被燒毀。途中他們以河流中的魚,以及樹林中的藍莓維生。因為沒有槍,找食物非常困難。一次凱企圖自己私自逃走,上了木筏,但是被麥特追回來。這時凱說,她不信任麥特是因為哈利對她說,麥特過去殺過人,而且是從背部射擊,所以被判坐牢。但是麥特說,他是為了救一個朋友才開槍。這些話被馬克聽見,他對父親很不諒解。(下:三人駕馭竹筏。)
後來的河水更湍急,他們一前一後掌舵更為辛苦,麥特一度要下水把住後面的舵。途中凱暈倒,全身被水不斷沖激。過了那段路之後,麥特將凱抱到岸上一個山洞哩,用毛毯包裹並幫她按摩,她才逐漸恢復。這時她開始對麥特改變了看法。
第二天風平浪靜,他們才開始欣賞那湖光山色。突然間他們見到兩支鹿橫渡河流,於是麥特用繩索套住其中的公鹿,終於有一餐烤鹿肉可以吃。當他們在岸上烤鹿肉時,大概是肉香引來了一隻美洲豹,馬克高聲呼救,但是麥特沒有槍,只能以小刀和斧頭對付,非常危急,這時兩個獵人出現,他們用槍射死了那隻豹。原來這兩人是前往淘金的人,他們知道見到凱,知道她是哈利的女友,就改變態度,說要去找哈里算帳,因為哈利騙了他們的淘金執照。同時雙方打了起來,最後麥特制伏了其中一人Dave Colby,搶走了他的槍,才放他們走了。
但沒走多久,又遇到另一群印地安人,而且面上塗了花紋準備作戰的一個部落,他們逃過了對方的箭,麥特也用長槍殺死了不少,但是對方除了由山崖上攻擊,其中一批還走到河流中的淺灘向他們攻擊。麥特一個個擊退。麥特並且見到Colby的馬匹,證實那兩個人已經遇害。
最後他們終於到了Council City,麥特的任務是要向哈利拿回自己的馬匹跟長槍,凱就勸告他不要向哈利下手。她要求先給他幾分鐘時間勸告哈利,交出馬匹跟槍,以免雙方有死傷,麥特同意了。
到了鎮上,麥特陪兒子去喝咖啡,馬克見到小店出售的長槍,愛不釋手。而凱就到沙龍去找哈利,見到哈利在玩牌,似乎沒有去找凱的意圖。凱就勸他自動交回馬匹和槍,但是哈利卻無此意,他同凱走向小店時,見到麥特出現,不由分說就向他開槍,麥特身上沒有槍,只有躲避,但此時店內有人開槍,射死了哈利。原來是馬克,他見到父親被攻擊就本能地開槍。
事後馬克向凱道歉,說他不是有心殺人,只是見到父親危難,才忍不住開槍。這時他也了解當初父親殺人的可能動機。
之後凱在當地的沙龍找到工作做歌女,大群淘金者每晚熱烈支持呼嘯,一晚麥特在人群中走向舞台,抱起凱就離去,引起所有男士抗議,但是凱就很高興的隨著麥特跟馬克,回到他們山邊重建的小屋。
製作與卡司:
夢露到這時已經出現很多「麻煩」,最嚴重是遲到,另外就是必須有一個戲劇指導在旁邊個別指導,甚至每一句台詞都教她如何說,這使到導演Otto Preminger無法容忍。他曾經下令這個女導師Natasha Lytess離開,但是夢露就直接向福斯公司大老闆Darryl Zanuck 塞納克告狀,結果她得以留下來。據說Lytess 經常把夢露叫到一邊,給她指示。
除了夢露有麻煩,男主角羅伯米契也有酗酒的問題,這都讓導演頭痛,他甚至說,只有那13歲的童星湯米Tommy Rettig是正常的,最不讓他費心。他除了敬業,同時和夢露相處的很好,大大幫助電影的拍攝。但是後來那個Lytess連湯米都要教,終於讓導演受不了,才要趕她出去。
最後導演柏明嘉認為這電影的拍攝是一場災難,他甚至付給福斯公司15萬元,取消自己與該公司的合約。而夢露本人也說這是她的電影中最差的一部。
在現代人眼光看來,電影還有很多政治不正確的地方,比如說印地安人會無端端的攻擊,而且片中讓麥特將印地安人打得落花流水,這在今天的電影絕對不可能出現。另外在片中,當他們見到兩支鹿游水過河時,居然捕捉了其中一隻,燒烤來吃,這在今天也不允許發生。人就是餓死了都不希望將大自然中的兩支鹿殺掉一隻。
說實話,這電影的劇本懶散,敷衍,例如將夢露定位於一個沙龍歌星,只不過給她機會穿上性感的歌衫,露出大腿和胸部。她在農田及營地上,也給她唱歌機會,與電影劇情毫無關係。但是如果你只是要欣賞漂亮的女明星,優美的歌曲,及山光水色,就不會計較太多。而且我認為,夢露與羅伯米契之間那種慢慢培養的感情,足以取信觀眾。而且電影是彩色寬銀幕,賞心悅目。(下:夢露有機會穿多件性感歌衫。)
我在Gentlemen Prefer Blondes 中提過,夢露唱歌水準不錯,其實男主角羅伯米契更是一個有職業水準的歌星,所以他演出的電影中的歌曲都是他自己唱的,包括這一部。他的歌喉相當好,但他一直演電影,沒時間(也沒想到)灌唱片,他後來開始灌了幾首歌都相當暢銷,包括西部歌曲The Ballad of Thunder Road,及一些加力騷歌曲,確實是天才。今天在華語電影圈,有這樣的唱歌水準的影星鳳毛麟角,連很多歌星的水準都比不上他們。所以他們兩人都可以說是極有天分的影星。
主要演員表:
羅伯米契Robert Mitchum飾麥特Matt (Matthew) Calder
瑪麗蓮夢露Marilyn Monroe 飾凱Kay
湯米雷提Tommy Rettig飾馬克Mark Calder
Rory Calhoun 飾哈利Harry Weston
Murvyn Vye飾歹徒Dave Col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