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米高梅於1940年推出的黑白歷史片,說是歷史片有誤導之嫌,因為除了人名地名,多數情節是杜撰的。電影名稱更是誤導,因為與西北通道毫無關係。(另一個中文譯名是:百勝雄師。)
最初懷著極大好奇看這電影,以為是述說西北通道的故事,後來發現只在電影結尾提到:下一站,我們去西北通道。後來發現這電影原來是原著小說Northwest Passage 的前半部,原來是要做為上集,但是下集就一直沒有拍,變成歷史上唯一只有上集的電影。
原著小說是Kenneth Roberts在1937年出版,內容是隨著French and Indian War (法國人與地印安人之戰),美國地區的一個遊騎兵領袖Robert Rogers的腳步,圍剿魁北克一個印地安人村落的情節,以及後來Rogers在密西根Fort Michilimackinac (現今底特律) 的生活。其實整本書也沒有去到西北通道。只提過很多次,這條通道是通往東方(中國及日本)的最近的水道。(下圖:電影當年的海報,及在香港上映時的廣告。)
對於喜歡北美歷史的人,這些情節會很吸引,而且這電影對於當年北美歐洲人與印地安人的戰爭,有很多細節是值得一看。因為電影花了很多心機去拍,雖然不是實地取景,(沒有在美國加拿大邊界一帶,或是魁北克取景,而是在美國的愛達荷州Payette Lake一帶以及McCall拍攝的。)
電影由史賓賽崔西Spencer Tracy (史本賽屈賽),羅柏楊Robert Young,華特布里南Walter Brennan,及露絲何西Ruth Hussey等主演。
劇情:
電影背景是1759年的美國新英格蘭(美國未獨立前),一個叫做藍登‧湯尼Langton Towne的男子,出現在新罕普什爾州的波資茅Portsmouth家鄉。藍登本來在哈佛大學修讀,但是叛逆的他抱怨學校伙食不好,又畫了一張校長的漫畫,被學校開除。藍登家境普通,但是父母都歡迎他回家,女朋友伊莉莎白Elizabeth Browne更高興見到他。伊莉莎白的父親是當地一個非常有地位的牧師,家教嚴謹。這天伊莉莎白帶他回家去見父親,當他聽說藍登的志願是做一個畫家,就非常不滿,幾乎跟他翻臉。
一天蘭登在酒吧跟一個朋友山姆Sam Livermore喝酒,兩人言語間侮辱了當時英王的律師Wiseman Clagett,和英國派在美國的印地安事務大臣Sir William Johnson,正巧當時Clagett就在隔壁,他們過來質問,蘭登和山姆就動手打了他們,這時另一個朋友漢克Hunk Marriner來幫忙,之後蘭登就和漢克兩人逃走。
他們經由樹林逃亡,在酒吧遇到一個穿綠色制服的遊騎兵Ranger,這人身邊有一個印地安人,他要有人跟他一起唱歌才肯喝Rum酒,(否則他要求烈酒喝),於是這名遊騎兵要他們陪他唱歌,然後給他們酒喝。他們大醉一場,第二天在樹下醒來,才知道自己是在一個軍事基地Fort Crown Point,見到一批穿紅色英軍制服的士兵red coats,另有一批是穿綠色制服的遊騎兵,以及一批沒有制服的印地安男子,多數是莫哈克Mohawk人,他們負責幫這批英國士兵做探子。這時蘭登才知道,原來昨晚在酒吧認識的遊騎兵就是這個Rangers的隊長羅伯‧羅傑斯少校Robert Rogers,這個遊騎兵就叫做Rogers’ Ranger,大約五六百人。羅傑斯聽說他會畫畫,就徵招他參加,幫他們畫地圖。他和漢克就加入了。(下:他們在酒吧遇見羅傑斯。)
過兩天他們就出發了,這一次目的地是魁北克的St. Francis,要去攻擊一個叫做Abenakis的部落,因為他們不久前潛入新英格蘭一個村子,殺害了很多男女居民,還有小孩。
他們最初一段路是坐平底木船走水路度過Lake Champlain。而且要夜間行駛,以免被法國人的巡邏發現。那一帶風景好美。之後他們走樹林小路。但是必須將木船拖上岸,藏在樹林哩,回程時可以使用。之後的一段路程他們在泥沼裡步行,非常辛苦,還不斷有蚊蟲滋擾。這樣做是要避免留下足印,讓對方跟蹤。這一段路很長,晚上就睡在泥沼裡的大樹樹枝上。睡不穩就會跌到水里。(下:大夥走在泥沼裡。)
不過隨行的莫哈克人很難讓他們服從命令,一些團員就與他們發生爭執,羅傑斯制止他們,雙方發生打鬥,爭執時一名莫哈克人向火藥開火,火藥爆炸,炸傷了幾名士兵。羅傑斯命令那些不服從命令的士兵回頭,一些鬧事的莫哈克人也送回去,這就損失了兩成士兵。
而且這時防守他們船隻的探子來報,說他們的船以及藏起來的食物都被法國人發現和偷走了,這樣他們回程時將沒有船也沒有食物,於是羅傑斯就派這幾名傷兵回去求救兵,說他們需要150名士兵來幫忙。
之後他們還遇到一條河流,水流非常湍急。大家都認為過不了。羅傑斯堅持過去。他想到一個辦法,就是組成人鍊,由他在這一邊抱住一顆大樹,其他人一個個緊握著手,組成人鍊,然後其他人順著人鍊過河。還要攜帶行李,槍枝。最後全部過河,沒有損失。
過河之後就到了印第安人的村子,他們聽見有歌舞聲,原來印地安人在舉行慶祝儀式。他們靜候到了晚上才進攻。等村民都睡熟之後,羅傑斯的遊騎兵先是點燃火把,將印地安人的營帳和住屋都點火,等到印地安人紛紛逃出時,他們就向他們射擊。一些印地安人轉向河流逃去,跳上小船,但是羅傑斯的人馬已經準備好,對住他們掃射。一些爬上山坡的,也都遭到攻擊。從來沒有開槍的藍登,第一次發射子彈。但一些遊騎兵就非常興奮。當殺人當作是打靶。最後短兵相接,雙方用刀劍,甚至斧頭攻擊。最後多數印地安人被射殺。但是羅傑斯的人也救出多名過去被對方俘虜的白人婦人,她們有的說自己的丈夫被殺死,被俘之後又被用做性奴隸。雖然多數都對獲救感到高興,但其中也有一名年輕白人女子卻表示不願意獲救,因為已經被對方同化。
他們原先希望可以由村子裡獲得一些食物,但是發現只找到一些玉米,其他甚麼也沒找到,所以回程時有可能斷糧。而此時藍登又受到槍傷,腹部中彈,有其他士兵本來要為他做擔架,但是羅傑斯認為不可行,會拖累行程,他強迫藍登自己步行。這一路回程非常辛苦,他們沒有糧食,又有傷兵,還擔心被法國人發現。
路上他們都找不到食物,大家心中想的都是食物,而他們預期的救兵也沒有來。大約還剩幾百哩路時,部分士兵不想再遵守羅傑斯的嚴厲要求,醞釀叛變,一些人要求分批前進,方便找食物,羅傑斯就同意大家投票決定,結果同意分成四批,分頭前進。羅傑斯的這一隊,也是嘗盡艱辛,找不到食物,羅傑斯見到一個士兵不時由一個袋子中拿東西出來咬食,他要看袋子裡是甚麼東西,那士兵不給他看,最後羅傑斯奪過袋子,一看大驚失色將袋子丟到河裡。那士兵則跳入懸崖下摔死了。蘭登問羅傑斯,袋子裡究竟是甚麼?羅傑斯說是一個印地安的人頭。
隨後的路程非常艱辛,最後士兵將身邊可以找到的,能吃的東西都蒐集了,包括幾隻鳥,松鼠,青蛙,全部放到一個大鍋子裡煮了吃。幾天後,其他隊伍的士兵有幾人回來了。其中有兩隊的人說,他們遭到法國人及印地安人攻擊,多數人都遇害,死得非常悽慘,他們的頭被割下來當作皮球踢,只剩他們幾個人逃回來。最後他們清點人數總共只剩下50人,只有原來的十分之一。
最後他們拖著疲累的身子繼續走,一些人想食物想到發瘋,飛奔到不同方向不知所蹤。最後好不容易到達目的地,一個英軍營地,以為有食物等著他們,卻發現一個人都沒有。大家的失望可以想像,一些人甚至哭泣。羅傑斯用聖經裡摩西帶領信徒在沙漠中40天沒有食物和水的事蹟鼓勵大家,正當大家都陷入絕望時,聽到蘇格蘭軍笛聲音,原來英軍坐船到了,下船後士兵捧著豬肉蔬菜和酒走進營地,大家終於有一餐好吃了。
回到Portsmouth基地,因為他們殲滅了Abenakis村落,他們每個人都獲得英王喬治二世頒發的勳章。蘭登與伊莉莎白也會合了,這時他聽說,羅傑斯遊騎兵的下一個任務是前往西北通道,藍登就決定與伊莉莎白前往倫敦定居,進修做一個畫家。
製作與卡斯:
我們都知道,歐洲人發現北美洲的一個原動力,就是要尋找通往中國(東方)的水路,而在他們一再失望之後,還堅信有一條西北通道,可以通往中國。這電影最後一段對白我記得很清楚:伊莉莎白問藍登:究竟有沒有一條西北通道?藍登說:誰知道。然後他說:「每個人都有一個夢想,有一條捷徑通往自己的目的地,只要堅持這夢想,就會發現。」
歷史上是有一段St. Francis戰役,也確實是由Rogers’ Rangers參與的。而St. Francis是在現在的魁北克的Odanak,當時是由美國的印地安部落Abenakis居住的村落。他們的確曾經入侵新英格蘭的一個美國村子,殺死了村里的所有男人,俘獲了一些女人。這一次的遠征就是要報復,以及阻止未來再有類似的攻擊。不過電影裡的細節就全部是杜撰的。
這電影在今天看來非常的政治不正確,一些近年來的影評甚至以種族主義批判這電影(及小說)。可見過去半個多世紀的價值觀有極大改變。電影中有一段話是羅傑斯在進攻印地安村落前說的:「我們的命令是要殲滅這個村子,所以你們要殺死每一個戰士,要快,要俐落。不過不要殺死我們自己的印地安人,也不要殺死他們俘虜的白人。我們自己的印地安人背面有一個白色十字架,所以要睜開雙眼。不要弄錯。」
看了這電影認識到兩個多世紀前的戰爭確實是非常艱難的過程。士兵們所付出的代價是現代人無法想像。所有路程幾乎都是要步行,而且不是在平地上的步行。不論是天寒地凍,或是炎熱難忍,都難以控制,而每日三餐也都是挑戰。羅傑斯遊騎兵的這一次的行程,更是難以想像的艱苦。其中食人肉的經歷,據說也是當時參與者的紀載。
這電影中對於遊騎兵Rangers的描述,雖然承認是雜牌軍,但是卻有一定的紀律,勇氣,及目標。至於羅傑斯本人Robert Rogers,他原來是英國軍官,後來移居美國。在French and Indian War發生後,他就組織了Roger’ anger,自己招募軍人,自己訓練,但是附屬英軍。最盛時有一千多人。他們除了會負責像是St. Francis一類的攻擊行動,多數是收集情報,刺探軍情,對於英軍幫助頗大。不過到了1776年美國獨立革命時,羅傑斯因為還是效忠英國,因此變成「忠英派」Loyalist,投奔加拿大,部分組成了Queen’s York Rangers。只有少數投靠美國。
這部電影目前很少人看過,幾乎被人遺忘,但其實卻是米高梅電影公司當時的一部大製作,是自從1926年默片「賓漢」Ben Hur之後,最大投資的一部電影。所以雖然電影在美國及加拿大收入217萬元,在海外收入將近一百萬元,還是虧損了88 萬元。
前面說過,這電影只拍了原著的前半部,所以電影的副題是:Book One: Rogers’ Rangers。表示應當還有Book Two。導演King Vidor原本也計畫拍第二集,但是米高梅高層有見花了這樣多錢,卻虧了本,當然不會再開拍第二集。不過米高梅卻在1958-1959年推出Northwest Passage的電視劇集,可見還是喜歡這個劇本。
這電影只被提名一項奧斯卡金像獎,就是最佳彩色片攝影,但輸給The Thief of Bagdad。
主要演員表:
史賓賽崔西Spencer Tracy 飾羅傑斯Major Robert Rogers
羅柏楊Robert Young飾蘭登Langdon Towne
華特布里南Walter Brennan飾漢克Hunk Marriner
Ruth Hussey飾伊莉莎白Elizabeth Browne
Louis Hector飾伊莉莎白父親Reverend Browne
Lumsden Hare 飾上司安赫斯特將軍Lord Amherst
Lester Matthews 飾山姆Sam Livermore
Truman Bradley 飾隊長Captain Ogd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