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1986年推出的彩色片也屬於美國所謂coming-of-age的電影,指的是在美國社會變遷時期,年輕人成長的故事。劇本是根據恐怖小說作家史蒂芬金Stephen King在1982年發表的短篇故事The Body (屍體)改編。在史蒂芬金的小說中,這一部算是比較沒甚麼恐怖場面的。至於電影名稱來自於美國藍調歌星Ben E. King的暢銷歌曲Stand by Me,這首他自己作曲的歌在1961年推出時已經進入排行榜前十名,但在這電影推出之後,再度瘋狂流行。
這電影當時是由一批少年演員演出,他們年齡都在12-15歲之間,其中有些還是第一次演電影。多數後來繼續演電影,都紅了。但也有一個染上毒癮,River Phoenix 就在23歲那年死於吸毒過量。他的弟弟Joaquin Phoenix是目前好萊塢最炙手可熱的影星,今年並且以Joker獲得奧斯卡最佳男主角提名,及獲得金球獎影帝。
這電影獲得一項奧斯卡提名:最佳改編劇本。兩項金球獎提名:最佳劇情片,最佳導演(Rob Reiner)。不過均未得獎。
這電影也是一部懷舊電影,電影中很多當時流行曲子(搖滾樂)的插曲,都及時出現在適當的地方,讓人精神隨之一振。我盡量將穿插的曲子在情節中標出來。因為這些曲子真的有助於情節發展。
劇情:
電影開始時是1985年,一個叫哥迪Gordie Lachance的作家看報,知道他童年的一個朋友克里斯Chris Chambers發生意外死了。這讓他回憶起童年時光,特別是其中一件事,他和克里斯,還有兩個同年的孩子一起出發去尋找一個失蹤男孩的屍體的經歷。
那是1959年的勞工節周末,在奧勒岡州的Castle Rock的小鎮上,哥迪的哥哥丹尼Denny剛剛意外死去不久,他的父母陷入深深的悲痛,沒時間理他,不僅如此,他們將失去丹尼的悲哀,發洩在他身上:你怎麼不像丹尼一樣用功?整天跟一群抽菸、偷東西的人在一起。
於是他就和一群同伴整天聚在一起。他們包括克里斯,泰迪Teddy Duchamp,和韋恩Vern Tessio。這天大家無事瞎聊天,韋恩聽到哥哥比利Billy同其他人說起,他有個朋友在城外見到了當地一個失蹤男孩Ray Brower的屍體。他說那人不肯報警,因為那會公開他們偷車的事。哥迪等幾個人聽見了,就興奮起來,說他們可以去找屍體,找到了就可以成為當地的英雄。(下:他們商量出發去找屍體,左起韋恩,克里斯,哥迪,泰迪。)
於是他們準備起來。克里斯回家偷了父親的一把手槍,他們都帶了過夜用的毛毯,水壺。但是他們身上的錢有限,幾個人加起來才兩塊多錢。
做為還未進入teen-ager的孩子,他們也要隨時準備受到一些大孩子的欺負。出發前就遇到一班像流氓一樣的大孩子,包括克里斯的哥哥(綽號Eyeball),他們用菸頭燒他們,還搶了哥迪的棒球帽。之後他們一邊喝酒,一邊開著車,用棒球棍將每一家伸出街外的郵箱都打爛。高喊:Let’s play ball!,呼嘯而去。(插曲:Great Ball of Fire/Jerry Lee Lewis) (下:一群流氓整天想著做壞事。)
他們四個終於出發了,他們沿著鐵軌走,以免迷路。首先遇到一個垃圾堆積場,鐵鍊鎖了們,上面寫「生人勿近」,但是他們爬進去了,結果被垃圾場的警犬追逐,好不容易一個個逃出,但是垃圾場的主人就追著他們罵,甚至罵泰迪的精神失常的父親是瘋子,泰迪氣得要再進去決鬥,被其他人阻止了。泰迪為此傷心流淚,其他人就安慰他。
之後他們花了$1.50買了四個漢堡,吃完繼續上路。(插曲:Lollipop/The Chordettes)
四個人中,克里斯跟哥迪比較親近,克里斯知道哥迪想做作家,但是他在學校成績普通,父親也從來都不鼓勵他,只會冷嘲熱諷,就鼓勵他要堅持,說他有天分。
(插曲:Everyday/Buddy Holly)
之後他們上了一座橋,那是一座只有鐵軌的橋,不是給人走的。哥迪,泰迪,韋恩都不敢上去,說一旦走到一半火車來了,後退不及,但是克里斯就笑他們膽怯,而且繞道會太遠,就上去了,沒想到走到一半,火車真的由對面開來,他們迅速快跑,幾乎是一邊哭一邊跑,但是韋恩嚇得腿部僵住了,一步也走不得,克里斯跟泰迪先跑到對面,叫他們快跑,但韋恩就是動不了,哥迪只有在最後一秒鐘將他推到橋下的河裡,然後自己跳下去,才沒被火車壓死。(插曲:Come Go with Me/The Del-Vikings) (下:韋恩嚇呆了,無法跑,哥迪推著他。)
當晚他們在樹林裡宿營,燒了木柴,抽菸。他們叫哥迪講故事,因為知道他的志願是寫小說。他就講了一個胖子參加比賽吃pie大賽的故事,裡面有放屁、集體嘔吐等情節。非常噁心,但是這些pre-teen就覺得過癮。
晚上大家輪流守夜,有狼叫。哥迪有機會跟克里斯談心。他說起父親偏心,只喜歡哥哥丹尼,其實他也崇拜丹尼,他功課好,體育好,又聽話。他的意外去世自己也難過得要命,但是父親說「為什麼死的那個不是你」,讓他無法為哥哥流淚,直到現在他才想好好的哭一場。
克里斯也吐露心聲,說他很慚愧自己家人的行為,讓他們一家人在社區丟人。但是他承認,自己在學校偷了同學聚集得牛奶錢,不過他後來良心發現,把錢拿去還給老師,但他還是被學校退學,他懷疑那老師將那筆錢吞了。他說很希望到一個地方沒人認識他們家,以免每個人見到他都說他是賊。他也忍不住流了淚。
第二天他們決定離開鄉村道路,走叢林地區。遇見一個泥潭(沼澤),試了下水不深就進去了,結果一下子深度高過一人,他們試圖游過去,但是全身都沾滿了水蛭,趕緊出來拔都拔不及。哥迪甚至發現有水蛭進入他的內褲,他嚇得昏過去。但是他們決定還是繼續走,不回頭。(插曲:Yakety Yak/The Coasters)
他們終於在一條河邊見到那個屍體,他們很激動,哥迪甚至因此想到哥哥,開始哭起來。這時那同一班流氓又出現了,他們開著車故意在公路上去撞卡車,讓一輛卡車摔到公路邊。當他們見到這些孩子先發現屍體,其中的頭子Ace就威脅說,屍體是他們先看到的,如果他們想干預就會打死他們。克里斯不服氣就罵他們,Ace就拔出一把瑞士刀要對付克里斯,哥迪見到就拿出手槍開了一槍,Ace叫他交出槍,哥迪拒絕,反而威脅說會殺死他,那班流氓才退去。
他們將屍體用樹葉蓋住,現在他們四個人不想用這事出風頭了,所以決定不用真名向當局舉報發現屍體。回去的路上大家好安靜,回到鎮上大家分手。
哥迪繼續回憶,後來泰迪希望跟隨父親腳步去從軍,卻因為視力不夠好被拒絕;韋恩則小心翼翼做人,平時作一些散工,也結婚成家了。克里斯後來進了大學攻讀法律,還取得律師資格,但是這一次卻因為在餐館吃飯,見到有人打架,勸架時被人刺死。他為克里斯的際遇唏噓不已。
現在已經有了自己家庭,以及身為作家的哥迪回憶到這裡,他已經將這故事寫成小說。小說最後的結尾是:「即使最好的朋友,都有可能多年沒有聯絡…但是我今生再也沒有交到一個像我12歲時交到的朋友,大家不是都一樣嗎?」
(插曲:Stand by Me/Ben E. King)
製作與卡司:
這是1986年的電影,這時拍電影的過程跟我介紹的一些早期的電影很不一樣。過去電影公司見到一個好劇本,立即可以購買版權,安排自己的導演及演員開拍,有時一年內就有成品推出。但自從電影公司制度瓦解,一些製片公司及製片人見到好劇本,先要籌備資金,找齊演員,如果沒有人投資,就無法動工。這包括劇本的吸引力,演員的吸引力,缺一不可。而演員也要看是否有其他夠分量的演員搭配,即使一切都令人滿意,要讓人掏出錢來仍然是不確定數,所以不少電影是在有了劇本之後十年八年之後才開拍。
這本書最初也是經由幾個與電影有關的製片,編劇見到後籌備製作,最初作者史蒂芬金要求十萬元版權費,加電影10%利潤。幾經周折壓價到五萬元,及少一半的利潤。而且因為演員都是年輕人,不可能是有號召力的大明星,中間製片人,導演都換過人,最後才由當時剛剛轉做導演的Rob Reiner執導。拍完之後還要找發行商,又要經過一番周折。每一部電影的拍攝過程,都比電影劇情更為曲折。其中過程不足為外人道也。(下面是四位主要演員,他們在2015年電影推出三十年後重聚時的模樣,只有左起第二位River Phoenix 因為已經去世,用的是舊照。其他是左起:哥迪,泰迪,韋恩。)
有人認為這本書的主角哥迪Gordie說的其實是作者史蒂芬金Stephen King的個人心歷路程。他小時候希望成為作家,但不為父親看好,甚至冷言冷語。所以後來成名之後仍然持反抗立場。史蒂芬金的小說就太灰色,很多書中都有變態人物。像這本書對大人的批判就太嚴厲,對年輕人的不軌行為就認為好平常。雖然哥迪的父親說那些話是不對,但是對比起來,丹尼跟哥迪就相差很遠。哥迪的朋友確實是整天抽菸,玩牌,做些偷雞摸狗的小壞事。那些大孩子的行為更不可取:每天偷車,喝酒開車,破壞公物,欺凌弱小…作者就沒有拿他們與哥迪的父親相比。
導演Reiner面試了三百個演員,挑出這四個,之後他讓他們住在一起兩個星期,建立那種必需的感情。所以電影中見到他們之間的友誼更有真實感。
電影中也有幾位大孩子演員,一個是飾演流氓頭子Ace的Kiefer Sutherland,他這時不到20歲,這是他第四部片子。另一個是飾演哥迪哥哥丹尼的John Cusack,他這時也是20歲,是他第七部電影。他們後來都大紅。另外飾演成年後的哥迪的是Richard Dreyfuss,他這時38歲,而且他也擔任這電影的旁述。
電影中的Castle Rock是虛構的城市,而電影的外景就選擇在奧勒岡的Brownsville拍攝,因為一方面是類似的小鎮,而且仍然帶有五十年代的純樸風格。這個小鎮自從2007年起就每年舉行Stand by Me的紀念日,每年都吸引大量觀光客。而那座橋上的驚險鏡頭,則是在加州Shasta County的一座水庫Lake Britton Reservoir上拍攝,因為場面驚險,用了四個個子矮小的成年女人特技演員拍攝。
當初製片人完全未想到這電影會賺大錢,最初只在有限的一些戲院推出,發現成績不錯,之後才全面推出,結果是該星期賣座第二位。以八百萬成本拍的電影,賺了五千多萬元。這電影的錄影帶發行銷路也非常好,而且經常在電視上放映。對很多三四十歲的人而言,這電影也代表他們成長時的集體回憶。而電影中的歌曲就更是現今五六十歲的人的集體回憶。
主要演員表:
Wil Wheaton 飾哥迪Gordon “Girdie” Lachance
River Phoenix 飾克里斯Christopher “Chris” Chambers
Corey Feldman飾泰迪Theodore “Teddy” Duchamp
Jerry O’Connell 飾韋恩Vernon “Vern” Tessio
Richard Dreyfuss飾哥迪成年後Gordie
Kiefer Sutherland 飾流氓頭子John “Ace” Merrill
Casey Siemaszko 飾流氓之一,韋恩的哥哥Billy Tessio
John Cusack 飾哥迪的哥哥Dennis “Denny” Lachance
Marshall Bell 飾哥迪父親Mr. Lachance
Frances Lee McCain飾哥迪母親Mrs. Lachance
Bradley Gregg 飾流氓之一,克里斯的哥哥Richard “Eyeball” Chambers
William Bronder飾垃圾場經理Milo Pressman
Scott Beach飾吃pie大賽主持人市長Mayor Gru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