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歷史 1492-1892

作者序言
目錄
1 尋找中國--發現美洲
2 法國染指新大陸
3 香普蘭和魁北克

3 香普蘭和魁北克

相信北美洲印地安人早在西元前三萬五千年前就由亞洲及俄羅斯來到美洲。那時候亞洲與美洲還是連成一塊﹐因此他們可以由亞洲直接步行到美洲北部。後來冰河融化﹐才出現一個(白令)海峽﹐將兩塊大陸隔開。

這些人先抵達北極區﹐後來逐漸向南面移居。留在北極圈的被叫做是愛斯基摩人(今天叫做 Inuit 因紐特人)﹐而分散在北美洲其他地區的就被叫做是印地安人 Indians。這是為什麼他們的外型酷似中國人或蒙古人。不僅地理學家証明在幾萬年前﹑亞洲大陸與美洲相連﹐不久前考古學家更在 Banks Island (西北特區﹑近北極圈的一個島嶼)發掘到一個愛斯基摩人的營地﹐挖掘到一些至少有四千年歷史的工具。

在歐洲人抵達美洲時﹐有幾十支不同部落的原住民零落散佈各地。有些以打獵為生﹐(如亞岡昆族 Algonquin)﹑有些則務農 (如依羅夸族 Iroquois)。打獵的部落活動範圍較大。務農的則經常會因為一個地區土壤的用盡﹐而換地方居住。他們之間彼此有交易來往。同時也定期聚會﹐舉行慶典儀式。在利害衝突時﹐也會爆發戰爭。不過因為武器落後﹐傷亡不大。

當時的加拿大﹐約有十支較大的部落分據各地。其中最大的幾支包括在東部現今東岸區﹑及安大略省﹑魁北克北部一帶的亞岡昆族 Algonquin。魁北克及安大略﹑紐約州一帶的的依羅夸族 Iroquois。中部的緬省﹑沙省﹑及西部亞伯達省北部﹑卑詩省北部﹑及西北特區一帶的是亞他巴斯甘族 Athapaskan﹑亞西尼波 Assiniboine﹑克里族 Cree﹑黑足 Blackfoot﹑蘇族 Souix等。卑詩南部是海達族 Haida。另外在最北面居住的愛斯基摩人其實不喜歡被稱為愛斯基摩人﹐因為這名詞是其他土著給他們取的﹐表示「吃生肉的人」。他們稱自己為英紐特人Inuit人﹐即「人」之意。

北美原住民各部落語言不同﹐當時亦無文字﹐因此沒有歷史留存。有的只是民間傳說。目前所知最多的就是西方人記載的﹑他們與西方人接觸的經歷。難免是基於歐洲人的主觀看法﹐對於土著的意見也難免偏頗﹑或不公平。

最早與西方人接觸的印地安人是住在東岸一帶的米克美Micmac (或寫作Mi’kmaq)人﹐他們屬於亞岡昆族。依羅夸族也有十幾個部落﹐各說不同語言。他們大致可以分成兩派﹐一派包括休倫人Huron﹑Neutral﹑及Tobacco。他們集中住在休倫湖和辛可湖間叫Huronia的地區(現今 Midland﹑Orillia一帶)。另一派包括Seneca﹑Cayuga﹑Oneida﹑Onondaga﹑Mohawk等。他們組成了一個散漫的組織﹐叫做五族Five Nations﹐(又叫 Iroquois Confederacy)。後來Tuscarora加入﹐成為「六族」﹐持續到今天。註一* 這兩派之間過去因為爭奪貿易地盤﹐一直在戰鬥狀態。

歐洲人未到達之前﹐土著的主要作物是玉米﹑豆類﹑瓜類﹑向日葵。依羅夸人多數務農﹐輔以魚﹑鹿肉為副食。他們有固定的村莊﹐闢地耕種。亞岡昆人就像遊牧民族一樣﹐隨處宿營﹑甚至露天住宿。

最初一批零星的歐洲人到北美洲是以捕魚為目標。當時海岸邊的鱈魚cod﹑鯨魚多到不勝計數。但是後來促成歐洲人與土著交易的是皮毛。他們發現土著自己會囤積許多皮毛﹐多數是水獺皮 beaver﹐載在獨木舟上與其他部落交易。不久歐洲人就學會了參與一份。最初歐洲人還不懂這種水狸皮毛的好處。卡提耶 Jacques Cartier 在1534年與土著初交遇時﹐就說土著爭著交換的是「一些不值錢的皮毛」。多數漁民也是在岸邊補了足夠的魚﹐就回國了。是後來水獺做的帽子在歐洲成為時尚﹐才使到歐洲移民更熱衷於到新大陸與當地原住民交易。(這一段經歷,可以參見:河狸Beaver-加拿大國寶)

印地安人熱衷於與歐洲人交易﹐則是因為對於歐洲人的用具﹑工具有強烈的需渴。因為此時當地土著還在石器時代﹐他們不會使用金屬﹐沒有鍋子。他們要將肉類煮熟時﹐是將石頭燒得熱透之後﹐與肉類一起放在木碗中﹑或牛胃中﹐將肉燙熟。煮水也是一樣﹐用石頭將放在牛胃的水燙熱。此外印地安婦女對於歐洲人的針線也十分喜愛。當時的土著女人用魚骨做針﹐用香杉木的根做線。因此縫製獸皮做衣服時﹐十分粗率。男人只用一片獸皮遮住下體﹐女人亦穿獸皮﹐只是遮住部位多些。有了針線﹑即使是縫獸皮也方便得多。

當時土著作戰時的武器是弓箭。歐洲人出現後﹐他們要求金屬做的箭頭﹐以加強殺傷力。因此歐洲人回國發出訂單﹐開始製作歐洲人早已不再用的金屬箭頭。

不過土著製作獨木舟則是一流。在當時的加拿大沒有獨木舟幾乎無法通行。因為當時北美洲沒有馬匹﹐沒有道路。而四通八達的河流﹑湖泊就是最好的連結網。而且多數地方也只有河流可以通行。土著用樺樹birch皮做的木舟又實用﹑又輕便。但卻可以載幾百磅重的人及貨物。在樹林中﹐土著將獨木舟頂在頭部行走。遇到河流時﹐就取下木舟行駛。夜間更是將獨木舟倒轉過來當帳篷﹑睡在下面。不過土著沒有小刀﹐做獨木舟是用磨平的石塊﹐非常不便。因此更需要歐洲人的金屬刀﹑和釘子。

 

前面一章說到,卡提耶及羅勃維的殖民任務都失敗後﹐法國又發生宗教內戰﹐就是新教(基督教)徒對抗天主教會。1572年八月﹐巴黎發生新教徒 Huguenots 被集體謀殺事件。類似事件隨即蔓延到全國。最初﹐天主教的國王企圖在海外尋找新殖民地﹐將新教徒都趕到外國居住。1555年﹐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河口成立社區﹐但不到五年就被葡萄牙人驅逐。1562及1564年又先後在佛羅里達成立兩個社區﹐也為西班牙軍隊驅趕。隨即就發生了基督徒集體遇害事件﹐然後全國陷於激烈內戰。1577年雙方達成協議﹐允許基督徒宗教信仰自由。但這只是表面﹐雙方信徒的爭戰並未停止。一直到1598年﹐原屬 Huguenots 的國王亨利四世改信天主教之後﹐宗教內戰才算正式結束。

內憂外患不停﹐法國暫時放棄了在新法蘭西殖民的努力。但是每年都有私人漁船前往紐芬蘭海岸捕魚﹐或是到芬迪灣 Bay of Fundy﹑及進入聖勞倫斯河口﹐不時與土著交換皮毛帶回﹐或是帶回幾名土著。一方面訓練他們做翻譯﹐一方面將他們施洗為天主教徒﹐「解救」他們的靈魂﹐滿足他們的宗教任務感。但是長遠的移民計劃就未能開展。而其他歐洲人對於新大陸的拓荒則不遺餘力。

英女王依莉莎白一世時期(1558-1603)﹐積極鼓勵海外的探測及擴張。此時找尋通向中國的水道方面﹐幾乎天天都有人嘗試。其中一個是英國人弗洛比雪 Martin Frobisher。他夢想了十五年時間﹐終於在1576年三十七歲那年籌足經費﹐於這年六月﹐帶了三十餘人坐兩艘船出發。女王不僅個人投資一百英鎊﹐還在皇宮的窗戶親自看他由泰晤士河啟航﹐向他揮手。(下圖:弗洛比雪,由 Cornelis Ketel 繪畫。取自 Wikipedia)

 

弗洛比雪一共航行三次。第一次他們經過格林蘭﹑拉布拉多﹐到了巴芬島 註二南邊的一個海灣(他們命名為弗洛比雪灣)﹐他們以為這裡可能可以通向亞洲。但是因為一艘船走失﹑加上五名船員被愛斯基摩人俘虜﹐因此決定回航。他帶回一名愛斯基摩人做俘虜。十月回到英國﹐受到熱烈歡迎。因為第一他認為自己發現了通向東方水道的入口﹐而他們帶回來的一些黑色礦石也被一名義大利鑑定家認為含有黃金。

這時更多人投資要加入他的探險﹐他還成立一間「中國公司」Company of Cathay。英女王個人就投資一千英鎊。這一次有三艘更大的船﹐還有一百多名礦工同行。船上單啤酒就帶了八十噸重。因為當時每一名船員及職員一天分配是一加崙。這份量還只夠六個月之用。另外船上還有一名畫家同行。因為在沒有攝影機時﹐需要畫家留下畫面記錄。

這一次的目的除了要找中國﹑還要找金礦。因此計劃是﹐如果真有金礦﹐一艘﹑或兩艘船將搜集的礦石帶回國﹑主船就繼續開向中國。如果沒有金礦﹐就將主艦駛回﹑另兩艘船繼續開向中國。

但這一次在進入同一個海灣時﹐就遇上極大的飄浮冰塊﹐無法前進。不久又與愛斯基摩人發生爭執。弗洛比雪自己臀部受了箭傷(交戰經過有畫家描繪) ﹐於是剩下的時間他們就尋找去年被俘的五名船員。但是毫無蹤影。註三因此在搜集了兩百噸的所謂金礦之後﹐全部啟航回程。不過這一次他們又帶回了一男﹑一女及一個嬰兒﹑共三名愛斯基摩人。與上次的一名俘虜一樣﹐都在一個月內去世。

這一次他們帶回來的「金礦」繼續被部份鑑定家說是含有金沙﹐因此當他們在下一年第三次出發時﹐情況更是熱烈。女王投資達三千英鎊。總共有十五艘船隻﹑四百多人同行﹐似乎忘記了他們的主要目的是找尋中國。

這次還是到同一海灣﹐但是同樣的受到浮冰(冰山)的阻擋﹐多數的船隻被困。弗洛比雪的船隻進入一個海灣後﹐才發現不是以前走過的海灣﹐因之取名為錯誤海灣Mistaken Strait。(就是後來的赫德遜灣。)他們費了極大力氣才駛出赫德遜灣。回到弗洛比雪灣後﹐繼續為浮冰所困。剛脫離一群浮冰﹑又進入另一群。最後他召集所有船隻﹐啟程回航。

這一次他們帶回逾千噸的黑色礦石。但是這時才發現﹐連同以前帶回來的石礦都是黃鐵礦﹐找不出一些金沙﹐是所謂的「窮人的黃金」。「中國公司」宣告破產﹐主要投資人因此為債權人控告入獄﹐弗洛比雪則幸運的逃過責任﹐還被封爵。不過名譽大大受損。

至於為什麼一再有行家鑑定這些石塊含有黃金?有可能是部份投資人故意誤導的結果。因為經過卡提耶的經歷﹐歐洲人對於黃鐵礦應當已經有認識。

 

這時水獺皮毛在歐洲逐漸成為值錢商品。因為一來在英﹑法等國自己不能生產 (歐洲的水獺早已因為濫捕而幾近絕種。而且因為歐洲天氣沒有加拿大寒冷﹐當地水獺皮毛亦沒有加拿大的厚暖)﹑其次它價錢高﹑第三它輕便﹐方便運輸﹐因此本小利重。另一方面﹐水獺皮除了可以保暖﹐還有一個長處是﹐它的每一束毛都有倒鉤﹐因此容易編織﹐而且編織後毛不會脫落。做成帽子後形狀不會改變。這時歐洲漁民才發現﹐一些破銅爛鐵做的鍋子盤碗﹑或是刀斧就可以交換到值錢的貨物﹐對於與土著的交易就更為熱衷。皮毛交易甚至取代了捕魚事業。

法國方面﹐在巴西及佛羅里達成立殖民區都不成功﹐因此認定要在新大陸設立殖民地﹐就必須在北邊的加拿大。但是因為探險新大陸的花費高﹑風險大。因此各國就以發出專利許可的方式﹐由民間公司出資﹑派人去做。1577年﹐一個叫 Mesgouez de La Roche 的候爵就由亨利三世手中獲得授權﹐到新大陸成立新法蘭西殖民社區。一般條件是﹐獲專利者獲得三分之一利潤﹑新移民分得三分之一﹑其餘三分之一做為維持殖民區之用。La Roche在1578年帶了兩艘船出發﹐但是據說船被英國沒收了。這時因為法國再度陷於與西班牙的戰爭中﹐因此到1584年﹐他才再度出發。他帶了三百人到新大陸﹐卻因為他的最大一條船破裂﹐被迫撤退回國。

後來不斷有人自法王那裡獲得專利權﹐到新大陸設立殖民社區。但是不是因為受不了當地的冬天﹐就因為屬下叛變﹐或是幾派商人發生戰鬥﹐沒有能夠在新法蘭西久留。其中包括一個是卡提耶的外甥諾爾Jacques Noel﹐他與一名同伙得到十二年的專利﹐還回到聖勞倫斯河的聖十字 Sainte-Croix及查爾士堡他舅父先後成立社區的地方﹐見到只剩下殘桓斷瓦。他們還去到赫齊拉加 Hochelaga (現今蒙特利爾/滿地可)﹐上了皇家山﹐並修改了他叔父當時所繪地圖中的幾處錯誤。但是因為有四艘小船損毀﹐被迫回航。因此又是一事無成。

英國也不斷的向新大陸探試建立殖民區的可能。著名詩人﹑政治家 Sir Walter Raleigh 的(同母)兄弟吉伯特 Sir Humphrey Gilbert 也是一名探險家。他在1578年由依莉莎白女王資助﹐到佛羅里達建立殖民區。發現不適人居。1583年﹐再度駕駛五艘船﹑帶了兩百六十名男性﹐到紐芬蘭建立社區。他們之中有木匠﹑打鐵師傅﹐也有金匠﹐期待發現黃金時派上用場。甚至帶了一班北非黑人舞蹈員﹐做為娛樂之用。

他們到時﹐聖鍾斯港口St. Johns 已有三十多艘漁船停泊。不過這些都是只在夏天打魚的船隻﹐不留下來過冬。吉伯特留下一批人之後﹐與少數人先回英國。不過回程時遭遇船難﹐他自己也喪生。剩餘的殖民社區維持到1610年就不再存在。

1585年六月﹐英國航海家戴維斯 John Davis與吉伯特之弟 Adrian Gilbert合作﹐在皇室支助下﹐乘坐兩艘船去尋找西北航道。他經過格林蘭﹐穿過一個海峽 (後來取名戴維斯海峽)﹐然後進入一個海灣(Cumberland Sound)。他深信這就是西北通道。因為越行水越深﹑而且越來越多鯨魚出現。但是八月尾﹐風開始轉向﹐他決定回程﹐下次再來。不過這年夏天很熱﹐海灣裡沒有冰塊阻止。(下圖。我在2016 年的北極圈之旅,乘船經過戴維斯海峽。不過當時就因為太多冰山,無法前進才改道巴芬灣,這裡沒有浮冰,而且風平浪靜。)

 

 

 

 

 

 

 

後來戴維斯又啟航兩次。第二次是1586年﹐總共四艘船。先到了拉布拉多 Labrador。大批愛斯基摩人拿了魚﹑皮毛前來交易。最多的上百人﹐他們最喜歡的是會響的小鈴鐺﹐還有魚鉤﹑針線等工具。有些還是去年曾經交易過的。戴維斯還上岸﹐參觀他們的村子﹐與村民一起比賽摔交。但是後來他們發現愛斯基摩人偷他們的東西﹐連錨都偷了。他向愛斯基摩人開砲﹐還開了船去追。戴維斯記載說﹐他們的大船卻追不上愛斯基摩人一個人划的小皮艇 kayak。

這次再經過同一海峽(戴維斯海峽)﹐進入同一海灣。但天氣不好﹐而且到處是巨大浮冰(冰山)。有一次他派小船去環繞一片浮冰﹑測量其體積。結果用了兩星期才能環繞一週。他們幾乎無法前進﹐因此送了兩艘船先回去。在幾場暴風雪後﹐他只有決定回國。回程時經過同一地方﹐他們下船去捕魚時﹐愛斯基摩人為了報仇﹐藏在樹林中向他們攻擊﹐兩名船員死亡﹑兩人受了箭傷。

下一年他們第三次啟程。這一次最遠到了北緯72.46度的Hope Sanderson (巴芬灣內)。他相信西北通道就在對面的一條河道 (Lancaster Sound)。同樣的因為太多冰山﹐他們無法前進。這一次又是無功而返﹐但是他勘查及畫了拉布拉多﹑格林蘭及巴芬島的地圖。同時首次對愛斯基摩人的生活﹑習性做了最完全及正確的描述。而且事實是﹐Lancaster Sound 確實是西北通道的開始﹐後來的船隻由這裡一直通向 Beaufort Sea﹐進入北極或白令海峽。

 

法國方面﹐這時也認識到必須在新大陸佔據一個據點﹐否則就會失去任何機會。而此時法國也結束了連續多次的內戰﹑及國際戰爭。在位的亨利四世首次享受到暫時的和平。

1597年﹐La Roche重新得到法王專利許可﹐再度組團到新法蘭西。他在1598年四月帶了二百多男女到達事先選擇的Sable島建立社區。殖民中不少是乞丐﹑流浪漢﹐他們在島上墾荒種植。La Roche則在冬天之前就回法國﹐去向國王領取賞金。並預備每年補充糧食及新的移民。但是據說他只在前兩年運送糧食及補充貨物﹐並將在新大陸搜集到的皮毛﹑魚油等運回國。但是第三年起﹐他就不再補充任何糧食﹐後來甚至通訊中斷。一年後﹐有人前去看究竟時﹐發現幾名負責人都已遇害。相信是下面的人叛變。後來剩餘的殖民都被押運回國﹐因叛變受審。但得到國王特赦﹐還領到他們應得的移民賞金。

這時更多商人爭取專利殖民權。1599年﹐亨利四世將十年的專利權給予商人Pierre Chauvin。他在1600年春帶了四條船出發﹐到達在聖勞倫斯河口的塔多塞Tadoussac。這還是繼卡提耶之後的六十年來第一次有如此大型船隊再到聖勞倫斯河。(下圖:今日的塔多塞,是我在2014 年去看鯨魚時拍攝的。原文見:聖勞倫斯河口看鯨魚Whale Watch @ Tadaussac)

 

 

 

 

 

 

Chauvin在塔多塞成立了一個移民社區﹐做起皮毛生意。他將移民留在當地﹐自己離去回國。但是這個冬天極不易過。移民很快將存糧吃完﹐加上居民中群龍無首﹐時起爭執。後來多數移民染上敗血症﹐不少人病死。後來是跑到岸上與土著一起住﹐才能倖存。

春天時補充糧船終於來到﹐但是已經無人願意留下過冬。不過因為做生意確是有利可圖﹐Chauvin本人的船隻仍然定時到塔多塞交易。塔多塞位於沙奎內河出口﹐卡提耶及 Roberval都曾造訪過。這時就成為歐洲人與土著皮毛交易的唯一港口﹐未來的三十年間﹐每年都有約五百艘船隻聚集在這裡﹐成為熱鬧商港。

 

進入十七世紀﹐西班牙及葡萄牙的海上勢力大減﹐英國及荷蘭開始在爭取地盤上面有所斬獲。這時歐洲的貨輪已經定時繞過南美洲前往東方﹐做進口及輸出生意。英國並在1600年成立「東印度公司」﹐將在印度﹑中國取得的茶葉及香料收入變成國有財富。兩年後﹐荷蘭也成立了「荷蘭東印度公司」﹐積極向海外擴充。而此時的法國﹐仍然只有依靠北美原住民的皮毛生意。不僅是一年只有夏天一季生意﹐而且是以私人公司專利經營的方式﹐政府不過是監督﹑及抽取稅收。

不過爭取專利的商人則是前仆後繼﹐其中一個叫狄蒙 Pierre Du Gua de Monts 的組織一群富有商人﹐於1603年成立「新法蘭西公司」﹐獲亨利四世授予新法蘭西全境獨家經商權。條件是在新大陸的盈利中﹐抽出百分之十給予法國王室﹐並要帶領六十名法國人移民﹐及在新法蘭西建立移民社區。

1604年三月﹐狄蒙帶著兩艘船駛向新大陸。隨船的有一名海員香普蘭Samuel de Champlain﹐專精繪畫精準地圖。三十歲的香普蘭很小就開始航海﹐是一名有經驗的水手﹐曾經去過墨西哥及西印度一帶﹐並是最早建議起建巴拿馬運河的人。他一年前就與另一名探險家去過魁北克﹐最遠到過赫齊拉加(蒙特利爾)﹐見過卡提耶當年住的城堡遺址﹐並帶回大批皮毛。當時他已繪出加拿大東岸一帶地圖。(下圖:香普蘭。)

 

這一次﹐他們在芬迪灣一帶勘查現今New Brunswick (紐賓士域/新布朗什維克)的海岸。六月二十四日(施洗者約翰聖日)經過一個河口﹐港口極廣﹑極深。香普蘭將之名為St. Jean (即英文Saint. John聖約翰市)。他們豎了一個十字架﹐做為法國領土。再向南走﹐是一個大海灣﹐有無數小島。這個海灣內有一條河通向內陸﹐後來被取名做聖十字Sainte Croix河(現今紐賓士域與美國緬因州交界)。

幾經考量﹐他們決定在聖十字河口外一個島嶼上建立社區﹐原因是減少被土著襲擊機會。組成人員包括由巴黎市徵來的六十名健壯乞丐﹐及一百多名建築工人﹑各行業的手工藝者。但是這地點卻是一錯著。因為小島冬天更嚴寒﹐而且他們無法上岸獵捕野獸﹑或取水﹑取木生火。只有吃鹹醃肉。所以不少人得了敗血症。當地土著居然不知道有妙方可以治這種病。而卡提耶當年由土著那裡獲得的妙方﹐就沒有人知道。加上這年冬天特別冷﹐一個冬天下來﹐死了四十人。

這一帶的土著多是米克美人﹐他們屬於亞岡昆族﹐性情和善。1611年﹐首次有一名米克美土著受洗成為天主教徒。

夏天時﹐狄蒙與香普蘭決定遷回內陸。他們沿著海岸尋找﹐最遠南下到一個海岬 Cape Cod﹐(現今麻省境內﹐他們為之取名Cape Blanc)。但是對於當地環境不滿意﹐因此折回向北。最後他們橫過芬迪灣到現今Nova Scotia (新蘇格蘭/新斯高沙)﹐選擇一個內灣的一個港口落腳。狄蒙將之叫做皇家港Port Royal。這裡是漁港﹐可以捕魚。同時土壤肥沃﹐當地土人也友善。因此他們將建在聖十字的屋子拆了﹐運到這裡重建。成為歐洲人在北美的第一個永久性移民社區﹐並首次在此種植第一片小麥田。他們甚至挖了一條溪流﹐蓄養許多鳟魚﹐以保全年都有魚吃。

Port Royal的另一個好處是﹐當地土著蘇瑞夸人Souriquois十分友善﹐甚至對法國人逐漸生出效忠之心。蘇瑞夸也屬亞岡昆族﹐他們的酋長身材高大﹐面部有鬚﹐如法國人。他們甚至宣稱這族長有一百多歲﹐說他當年還見過卡提耶。

後來香普蘭兩度南下﹐企圖在 Cape Cod 以南找一個適合長居的地方﹐但每一次都因意外中斷﹐甚至未能走到 Cape Cod 以南地方。後來的歷史學家說﹐當時如果他在Cape Cod定居﹐也許那裡就會成為法國殖民區﹐美國歷史就要重寫。(二十年後﹐英國移民才初抵麻省及新英格蘭一帶﹐在此建立家園。)如果他們當時再向南走少許﹐就會發現紐約港口所在的赫德遜河﹐而不必等到1609年由英國人Henry Hudson來發現。

法國的此一錯著﹐給予英國人在當地建立永久基地的機會。第一批英國殖民一百零五人﹐在1606年十二月由英國出發﹐第二年四月抵達維珍尼亞的 Chesapeake海灣。然後沿河南下建立第一個殖民社區 Jamestown。美國歷史由此開始。

 

這時荷蘭的東印度公司頗有斬獲﹐股東每年分紅達七成五。同時英國亦有計劃的在維珍尼亞建立永久殖民區﹐亨利四世就同意延續狄蒙的專利權﹐積極開拓美洲殖民計劃。這時狄蒙因為幾次探險都賠錢﹐是香普蘭建議他向內陸走。他說﹐亞加迪亞的殖民區沒有皮毛﹑沒有礦藏﹐同時沒有通往東方的水道。因此1608年﹐狄蒙提升香普蘭為他的副手﹐決心到聖勞倫斯河岸建立殖民區。這次開到新法蘭西的船隻增加到三艘:一艘專做一季的皮毛生意﹑一艘到Port Royal補充貨品﹐另一艘船就由香普蘭領導到聖勞倫斯河下游﹐開發新的殖民區﹐並壟斷腹地皮毛生意。

到了河口的塔多塞 Tadoussac﹐當時這裡已經成為皮毛交易商口﹐許多西班牙的巴斯克人在當地建立貿易站。當香普蘭的船隻經過時﹐還向他們發砲攻擊。儘管前一年法國亨利四世才宣稱這裡是法國領土﹐香普蘭認為這爭執還是由法國去解決。於是他避過巴斯克人地盤﹐沿沙奎內河向內走﹐但是走不多遠,見到不是通往東方的大河﹐就折回頭繼續向上游走。到了卡提耶去過的史塔達孔那Stadacona (現今 Quebec City 魁北克市)。經過三河鎮Trois-Rivieres﹐一直到了赫齊拉加Hochelaga (現今滿地可)。但是1535年當卡提耶到史塔達孔那及赫齊拉加時﹐兩地都有大規模的依羅夸村落﹐並種植許多農作物。然而事隔六十多年後﹐當香普蘭在1603及1608年兩度到達這兩個地方時﹐卻已不見任何土著村莊痕跡。他只在河岸邊見到一些零星亞岡昆部落的土著﹐露營而宿。甚至連赫齊拉加﹑史塔達孔那這幾個地名也不再存在。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香普蘭等一直沒有找到解釋。據說﹐他曾向人說起﹐這裡的土著沒有一個人聽過赫齊拉加。後來香普蘭在更向南面的安大略湖一帶才再發現依羅夸部落的下落。

一些歷史學家推測是因為土著學會使用槍枝﹐因此部落戰爭的傷亡較以前更大﹐才導致依羅夸族集體遇害﹐然後集體遷移。傳說中﹐一次亞岡昆族以八千之眾前來圍攻﹐依羅夸人措手不及﹐整個村莊被毀。

其實就在卡提耶最後一次到魁北克時﹐依羅夸酋長當那康納就對他說過﹐有Toudamans人攻擊他們﹐一次損失兩千人。

另一個說法是依羅夸人自己遷移。因為依羅夸人以農為生。這一類的印地安人總是在土壤用盡之後就換一個地方居住。而亞岡昆等以打獵為生的土著﹐就隨處為生﹐不會有永久性村落。

這一次香普蘭與亞岡昆人相處不壞。在史塔達孔那時﹐因為河流突然變窄﹐亞岡昆語言稱之為kebec﹐意思是「窄」。從此就有了Quebec魁北克這名字。

香普蘭繼續法國人對沙奎內的憧憬﹐因此繼續沿著聖勞倫斯河向上游行走。在現今赫齊拉加邊河口見到一處水流湍急﹐他為之取名中國激流 La Chine rapids (後來叫Lachine)。可見﹐他仍然認為可以在這裡找到通往中國之水路。沿著一條河流向下游﹐見到一個十分美麗的湖泊﹐湖上有許多島嶼﹐生滿了美麗的樹木﹐並有無數動物﹑花鳥。他以自己的名字做名﹐稱之為香普蘭湖。後來那條支流就以法王路易十三的宰相紅衣大主教黎希流Cardinal Richelieu命名。因為他十分支持香普蘭的新法蘭西殖民計劃。(下圖:La Chine Rapids,圖片取自 wikipedia)

 

 

 

 

 

 

香普蘭此次有懂法文的土著的翻譯。他詳細詢問﹑及記載土著對他的描述﹐並依此畫出五大湖的地圖。土著說﹐激流之下有一條大河﹐六十五里格 註四之後﹐那裡就是亞岡昆人的家鄉(指渥太華河)。這條河流向一個大湖 (尼普辛湖Lake Nipissing )。如果是向南走﹐會有更多激流﹐然後會有一個巨大的大湖(即安大略湖)。有八十或一百五十里格之長﹐(其實是六十五里格長)。在湖的盡頭﹐有一個十分高的大瀑布﹐(這是西方人第一次對 Niagara Falls 尼亞加拉大瀑布有概念)。然後緊接著有另一個湖大約六十里格﹐(即依利湖Lake Erie﹐其實是八十五里格長)。在北面尼普辛湖以西﹐有一個海峽﹐然後是另一個湖﹐湖水是淺紫色的﹐(休倫湖 Lake Huron)。那土著說﹐他們也沒有去過這湖的盡頭﹐因為湖太大了﹐他們不會冒險到湖中央去。香普蘭心想﹐這個無邊的大湖也許就是通往亞洲的海洋。

由於眼前的一個激流St. Louis Rapids十分險惡﹐他們根本無法通過﹐因此香普蘭折回。

七月三日(1608)﹐他們回到魁北克﹐決心在此建立碉堡及房舍。這一天可以說是魁北克建埠之日。他建了三座獨立建築﹐每一座十九尺乘十三尺﹐但是有相連的二樓﹐成為相連的一座長型建築﹐同時有堅固城牆保護。外面還挖了壕溝﹐有活動吊橋相通。最外面還有圍牆﹐有哨堡及守衛。似足歐洲式的堡壘。這時有巴斯克的奸細串通了香普蘭手下要暗殺他﹐以便將這殖民地雙手奉上給西班牙人。因此香普蘭更加強碉堡安全﹐而那名主事者就被吊死﹐他的頭顱還被高高掛在城牆上示眾。

香普蘭等在城堡內種了小麥﹑蔬菜﹑葡萄等作物﹐立意在此久居。然而印地安人卻沒有儲存足夠糧食﹐一月之後他們食物吃完﹐就在對岸哭叫﹐哀求要東西吃。因為冬天船不能開進來﹐他們自己也沒有多出的糧食﹐因此無法幫助。香普蘭說﹐一個土著坐著浮冰到了城堡外﹐瘦得像骷髏。

香普蘭的二十四名移民﹐在魁北克的冬天也不十分好過。因為痢疾及敗血症死了十六人。第二年春天﹐只剩八個人﹐法國又要運來新移民補充。

 

這時﹐亞岡昆及休倫人先後找香普蘭幫忙﹐要他幫助他們一同對付依羅夸Iroquois 族。

休倫人本來叫 Wendat 人﹐意是「島上的人」。但是香普蘭叫他們休倫人Hure﹐法文意思是「野豬頭」。其實香普蘭曾讚休倫人高大英偉﹐是最英俊的土著。同時他與休倫族是盟友﹐只不過休倫人認為法國人的卷髮﹑及滿面鬍鬚不文明。而法國人就認為土著的不梳理的黑色直髮髒亂﹐形似野豬。因此才會彼此以這樣的字眼相稱。

休倫人其實是與依羅夸族同一族﹐使用同樣語言及文化。但是因為休倫族過去與亞岡昆等部落結盟﹐控制大湖區的部落間貿易。而依羅夸人就控制聖勞倫斯河的水道﹐雙方一直為了爭取皮毛地盤而爭執。這一次休倫﹑亞岡昆及其他幾個部落﹐就希望聯手一舉將依羅夸人制服。這些部落包括沙奎內的蒙泰內斯 Montagnais部落﹑住Laurentian 樹林的亞岡昆族中的 Chippewa (即 Ojibwa 歐吉布娃) 等。

另一方面﹐亞岡昆及休倫人要對付的也不是所有依羅夸人﹐而是依羅夸族中的莫哈克 Mohawk部落。因為過去幾十年是莫哈克人控制聖勞倫斯河口的貿易﹐亦是他們多次攻擊聖勞倫斯河的法國殖民。

因此香普蘭同意與土著一起作戰。1609年七月三十日早上﹐他們在香普蘭湖邊佈陣﹐這裡距依羅夸人的大本營不遠。約二百名莫哈克人由三名酋長帶領﹐面對香普蘭及六十名亞岡昆人及休倫族人。另有兩名法國人則藏在樹林中。這時土著仍然是使用弓箭。當雙方接近到可以發射弓箭時﹐香普蘭搶先用手中火蠅槍只射了四發子彈﹐就使兩名酋長當場倒地死亡﹑另一名酋長也受傷。對方一見這樣快就有兩名酋長死亡﹐立即開始慌亂。這時樹林中的法國人又向他們發射﹐莫哈克人就紛紛向後逃離。亞岡昆人乘勝追擊﹐逮捕了十幾名俘虜。莫哈克人總共死亡人數約五十人﹐而法國盟友只有十幾人受輕傷。當晚舉行慶功宴﹐喝酒吃肉。香普蘭記載﹐他首次見識到土人當眾剝俘虜的頭皮﹐並由他們掖下抽筋。一名盟友要他對俘虜射一槍﹐他立即朝那人發射﹐將他打死﹐以結束他的痛苦。他從此知道﹐一個白人若是被俘虜會有什麼樣的下場。

這次戰爭大挫依羅夸族的勢力﹐也使法國人的勢力向南伸展到現今紐約州北面﹑及維蒙特 Vermont 等地。不過香普蘭在湖邊的一槍﹐也建立了依羅夸與法國移民的世仇關係﹐從此兩個種族間仇殺不斷。

打完仗後﹐香普蘭回國述職﹐送了一個依羅夸人的頭皮﹑兩隻紅色小鳥﹑一隻長嘴魚標本garfish給法王。(1610年他在法國時﹐四十三歲的香普蘭與一個十二歲的少女Helene結婚。婚約上說明兩年後行房。)

 

香普蘭幫助休倫人打勝仗﹐休倫人屢次承諾要帶領他向西航行﹐到大湖去。或是向北航行到一個極大的海洋(應當是赫德遜灣)。但是每當香普蘭提起這事﹐休倫人又拖延﹑拒絕。明顯的﹐土著不希望打開大門讓歐洲人到他們的領土範圍。

香普蘭唯一可以做到的是﹐安排一名法國青年到休倫族社區去生活﹐以學習他們的語言及生活習慣。另一個目的是壟斷法蘭西與土著的關係。香普蘭選擇十八歲的Etienne Brule﹐要他做自己的耳目﹐瞭解大湖區及所有水路的狀況。結果 Brule成為第一個經由渥太華河到五大湖區的歐洲人。

在魁北克期間﹐香普蘭總共回國超過十次。他並在1613年首次出版了他的航海記Voyages的上集。書中詳細敘述他們在亞加迪亞艱苦設立移民村的經歷﹑以及在魁北克﹑及與莫哈克人戰爭經歷。書中包括他在當時繪的一些地圖﹐有些是地區性地圖﹐也有整體的﹑全部新法蘭西版圖。同時書中他首次使用聖勞倫斯河這名稱﹐也首次將赫齊拉加所在地稱之為 Mount Royale (法文Mont Real﹐即英文的 Montreal)。

香普蘭苦等印地安人帶他到大湖區﹐土著則一再拖延。一次他們約好在St. Louis激流處等待﹐但是土著又失約﹑未出現。1613年五月尾﹐他終於等到亞岡昆人的幾名嚮導﹑及兩艘獨木舟﹐帶他沿著渥太華河進入亞岡昆族家鄉腹地。那時行駛獨木舟行程緩慢﹐平均一天只能行駛三十里。據他的日記記載﹐他們在六月四日抵達加拿大未來首都渥太華。其間因為河流確是十分險惡﹐他們多次要揹負獨木舟﹑行走陸地。其中最長的一處﹐要行走七里路。最初香普蘭還是乘坐法國人做的小木船﹐但是到了瀑布時﹐土著下船將獨木舟架在頭頂上﹑開始步行。香普蘭望著自己的木船﹐他知道無論如何他們是沒辦法將沉重的木船頂在頭上﹐因此也只有改坐獨木舟。但在行到一處激流Long Sault時﹐土著再度阻止他向前行。事實是﹐亞岡昆人控制這一條河流﹐連盟友休倫人要通過時﹐都要以相當可觀的貨品做交換。這是休倫人一直無法控制皮毛交易的原因。註五

結果是到1615年七月﹐香普蘭才經由十名土著﹑一名翻譯﹑及當年他送交土人學習印地安語言的年輕人Brule帶領註六﹐分乘兩艘獨木舟出發。一路上香普蘭首次與土著一起吃東西。他們見到河裡一尺多長的魚在跳﹐還有很多鹿﹐蒼鷺heron﹑水鳥 loons。但是因為沒有時間停下來釣魚﹑打獵﹐因此一路上多是吃野草莓。有時連續幾天都是吃草莓﹐還有就是土著的食物 Sagamite。印地安人經常在旅行時﹐將乾玉米埋在地下﹐等需要時挖出來吃。這時他們將乾玉米放在獸皮中﹑用棒鎚敲爛後煮來吃。如果有魚﹑或是肉﹐就放在一起煮。因為土著沒有鹽﹐因此淡而無味。一名教士曾形容有如「法國人用來貼牆紙的漿糊」。

他們經尼普辛湖Lake Nipissing﹑法蘭西河French River到一個大湖(Georgian Bay)。香普蘭一見到「大海」﹐就俯身拿起海水來嚐。他多希望水是鹹的。但是使他失望的﹐卻是淡水。他尋找通往中國的海洋又失敗了。他為之取名「淡水海」。

一個月後﹐他們到了休倫族的社區Huronia。他見到的村莊在現今的Midland一帶﹐是一個相當繁盛的社區﹐也是當時大湖區的商業中心﹑及農業中心。

香普蘭記述說﹐休倫人在這裡建的住宅長達一百餘尺﹑寬二十五到三十尺。四周用大木柱插入土中固定﹐中間折彎成圓頂﹐覆以樹皮。內屋有間隔之外﹐屋的兩邊還有長廊﹐用以收藏糧食及木柴。這樣的屋舍叫做 longhouse。原因是當時是母系社會﹐每當女兒出嫁﹐女婿一家都與母家同住﹐因此人越來越多﹑屋子就越蓋越長。(下圖:在現今安省喬治彎湖畔的 Midland,也就是當年休倫人長居的地方,有一座 Huronia Museum 博物館,複製了當年休倫人的房舍,以及各種當年的設施,甚至教堂。下面是我在 2018 年拍攝的其中一排木屋。)

 

 

 

 

 

 

 

香普蘭還記述﹐土著對於性毫無禁忌。「天黑後﹐年輕女子由一間屋到另一間屋﹐年輕男子也一樣。挑選心中喜歡的對象。然而卻從來沒有暴力﹐都由女方決定。男人會與鄰居的妻子交歡﹑女人也一樣。沒有人吃醋﹑也沒羞恥感。」

在Huronia時﹐亞岡昆及休倫人再向他提出要求﹐要他幫助他們攻擊依羅夸人。他們並且說會出動兩千五百戰士。但後來休倫人只動員到五百名戰士﹐法國人則有先來到休倫村的十二人。他們一起坐船及步行南下﹐十月初到了安大略湖南岸依羅夸的本營﹐(現今紐約州的 Syracuse)。但是還未採取攻勢﹐莫哈克人就先意外攻擊﹐休倫盟軍失去先機。後來與強悍的莫哈克人打了三小時都無勝負。休倫人還失去兩名酋長﹐盟軍被迫撤退。香普蘭膝蓋還受了傷﹐要坐在一個網籃中﹑由土著揹著逃走。這件事大大影響他在土著心目中的地位。過去印地安人一直以為法國人是打不敗的。今後依羅夸人開始毫無禁忌的攻擊休倫村﹑甚至法國殖民區。

香普蘭一路由土著青年抬著回到湖邊。他希望回到魁北克﹐其實他此時可以經由聖勞倫斯河回到魁北克﹐距離很近。但土著說獨木舟有限﹐不肯分給他一艘船。他只有帶著傷與他們一起長途跋涉回到休倫村﹐一路上十分狼狽。不過休倫人對他倒是十分客氣﹐經常以盛宴招待他。第二年五月開春才啟程回新法蘭西。

香普蘭利用這時機畫了大湖區的地圖。不過仍有許多缺陷。例如說﹐他畫的休倫湖是東西向的長形﹐密西根湖﹑及蘇必略湖則是靠想像畫的﹐十分不真實。而且沒有伊利湖Lake Erie的蹤跡﹐也沒有尼亞加拉瀑布。不過這是第一次休倫湖﹑渥太華河出現於地圖上。而且他仍相信﹐過了大湖區西面﹑就是通往東方的水道。

 

不久因為土著大舉捕捉水獺﹐使到水獺皮毛來貨不易。另一方面﹐也因為土著越來越精明﹐並會利用法國人﹑英國人﹑荷蘭人間的衝突爭取最高價格。例如1611年在塔多塞的交易季節﹐成為中盤商人的蒙泰內斯人﹐就要等所有歐洲商人的船都到齊了﹐才開始交易。因此皮毛生意的收入已經無法吸引新的投資者。於是新法蘭西的投資者決定取消香普蘭的領導地位﹐而由他富有的親戚 --- 妻舅Henri de Montmorency公爵出任加拿大總督。

另一方面﹐法國的政爭不斷﹐一向支持殖民的亨利四世被人暗殺﹐繼位者是九歲的小國王(路易十三)。加上英法戰爭的爆發﹐使到法國對於新大陸的興趣再受影響。相對的英國方面卻積極向北美開發。

英國探險家赫德遜Henry Hudson﹐在1607及1608年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支持下﹐兩度出發尋找西北通道Northwest Passage。其中一次﹐赫德遜的船經過聖勞倫斯河口﹐見一條支流向南﹐順河南下﹐經過現今美國紐約州境內﹐一直下到紐約港口﹐因此為荷蘭人佔領了奧本尼Albany。這條河因此取名赫德遜河。他們在這裡遇到依羅夸人。這時他們因為戰敗於香普蘭的槍下﹐已經不再向西方人要求金屬弓箭頭﹐而要槍枝對付香普蘭屬下的法蘭西移民。另外在北面﹐他們到了格林蘭北岸地區(是當時歐洲人所到最接近北極的地點)之後回程。赫德遜堅信﹐下一次如果他再往西走就可以找到通往中國的通道。不過這時英王詹姆士一世已經注意到他的探險﹐禁止他再接受荷蘭支助﹐因此他以英國資金在1610年四月第三度出發。

這一次他帶了二十多名船員﹐乘坐五十五噸重的帆船Discovery「發現號」直接向北邊行駛。經過一個海峽後進入一個廣大的海灣。因為他們是第一個進入這個海灣及海峽的歐洲人﹐因此均以Hudson為名。不過由於船員成份複雜﹐很快就有糾紛。最初﹐赫德遜在海峽內以S形路線航行﹐浪費不少時間﹐已經使船員不快。後來他發現海灣內水極深時﹐以為到了大海﹐因此不理冬天快到﹑仍堅持繼續前進。但是卻進入一個大海灣(現今詹姆士灣)。當他發現進入死巷時﹐一時恐慌﹐又以S狀航行浪費時間。秋天時﹐船員都吵著要回程﹐但是他堅持要找出西北通道才作罷。於是在一個小海灣內上岸﹐建了一間小屋避冬。他們並沒有準備足夠冬衣﹐不少人生凍瘡。他們的食物也不夠。整個冬天只遇到一個印地安人﹐他們用小刀﹑眼鏡﹑及扣子換了兩隻死鹿﹑及兩條水獺皮。他們靠捕殺當地一種乳色松雞為生﹐一個冬天殺了一千多隻。唯一的綠色食物是一種有酸汁的青草。不久大家就開始得敗血症﹐船上砲手還病死。

六月時﹐海灣內的冰才融化。但是他要繼續航行。而且每當有爭論﹐他就撤換大副﹐最後換了一名木匠做大副﹐使到船員不服。由於赫德遜每天只拿出少量食物分給大家﹐使船員認為他私藏食物給自己家人及心腹﹐於是決定叛變。他們將赫德遜及他的十九歲兒子﹑還有七個他的心腹都趕到一艘小艇﹐讓他們自去飄流。船上只給他們一些食物﹑一枝槍及彈藥﹑及一隻鐵鍋。他們後來下落不明。當時海灣中都是飄浮的大冰塊(冰山)﹐相信他們不會走很遠。據後來的探險家說﹐見到岸邊有人居住過的跡象:簡單的屋舍﹑生火的餘跡﹐相信他們是在岸邊生活了幾年時間。(下面是歷史畫家 John Collier 在 1881 年繪畫的赫德遜跟兒子,以及幾位忠心船員被叛變船員放到一艘小船中的情況。圖片來源 wikipedia。)

 

 

 

 

 

 

 

至於叛變的船員﹐回程亦頗坎坷。他們與印地安人發生爭執﹐四人遇害。回程中遭到風浪﹐而且食物不足﹐連船上動物脂肪做的蠟燭都被當食油吃了。又病死一人﹐只剩八人幸運的飄回英國。他們沒有受到處罰﹐因為大家需要他們的經歷及知識。至於有關赫德遜一些不合情理的行為﹐也是由他們記述﹐很多都可能因為他們要脫罪﹑而故意加給赫德遜的罪名﹐未必是真。

繼赫德遜之行後的二十年內﹐先後有八組探險隊前往同一地區﹐尋找所謂的西北通道。除了一組是丹麥人之外﹐全是英國人。丹麥人Jens Munk受國王之命在1619年出發。他在赫德遜灣見到冰山兩百多尺深﹐風像刀子一樣切刮面部。連船上的酒都結成冰﹐要煮過才能喝。一冬之後﹐只剩下他及兩個水手﹐其他六十多船員全凍死﹑或病死。他們沒有力量處理屍體﹐忍著臭過了一冬。春天時﹐爬到陸地吃青草。一直到七月才啟程回國。他的日記在1624年出版﹐充滿了北極冰海求生的堅苦經歷。而尋找西北通道的任務﹐就要再多等一個多世紀之後才會有人再試。

 

 



*  nation這字其實與tribe (部落)同。「五族」﹑或「六族」﹑其實就是說「五個部落」或「六個部落」。

當時這個島尚未命名。直到1615年英國航海家William Baffin環島航行一周後﹐才以他為名。

三百年後1862年﹐一個美國探險家在弗洛比雪灣住了兩年﹐由愛斯基摩人那裡聽說了這五名船員的下落。他們述說弗洛比雪的三次航程﹑幾艘船的數字都正確。說到五名船員時﹐說他們在一個島上建了屋子。後來用弗洛比雪等留下來的一些木材建了一艘船﹐不過在航行不久就抵不住寒冷﹐消失在海上。1943年﹐其他探險家在附近發現弗洛比雪當年挖掘金礦時的溝渠﹐以及五名英國船員留下的屋基﹑及用具。

當時航海家使用的長度單位league﹐一個league約是三里。

香普蘭當時記載﹐在途中經過一處樹林時﹐他遺失了一個銅做的星盤。一直到兩百五十多年後的1867年﹐才經由一個農夫拾獲﹐現在保存在紐約歷史學會。

此時他光著身子﹐說一口流利休倫語﹐與土人無異。後來他一共在休倫社區中住了二十年。但後來在英法交戰時﹐他投靠英軍﹐為香普蘭不喜﹐加上休倫人也與他有爭論﹐就將他殺掉﹑切成塊﹑煮了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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