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事越來越稀鬆平常,將物件放到網上出售,結果惹來殺身之禍。我們生活在一個充滿了邪惡的世界中,可悲的是,我們一些辦法都沒有。
安省南部漢米頓市Hamilton一個32歲的男子包斯瑪Tim Bosma 將自己的柴油卡車放在一個網站上脫售。他太太說,他們不過手頭有些緊,決定忍痛將丈夫心愛的卡車讓出。結果兩個男人來看車,包斯瑪跟著兩個人出去試車,就一去不回了。
跟下來的案情難以令人相信。兩個男人原來計劃一嘗偷車的快感,而且必須是 Ram 3500卡車。他們策劃了很久,後來計劃演變成紅燒人肉,包斯瑪不過是他們闖見的一個目標。
主謀米納德Dellen Millard不是窮人家出身,但在今日的自由主義流行文化下,有尋求謀殺快感的慾望。他承繼了父親一個飛機工廠的事業,但不走正道。在認識了一個有多次販毒及偷竊前科的宵小史密契Mark Smich之後,泡製了一宗沒有人性的謀殺案。
不過在庭上,史密契的律師就說,他只是跟從米納德的計劃行事,因為米納德答應他事成後,會給他一量紅色的卡迪拉克。
2013年五月的那一天,27歲的米納德,和25歲的史密契於傍晚七點多,他們開著自己的車到包斯瑪家去看車,當時兩人就帶著一把.380口徑的槍。就如檢控官說的,他們的計劃根本不是去買車。
結果包斯瑪從此消失,遺下一個強褓中的女兒。(下: 包斯瑪和女兒)
當時幾百名市民志願參與搜索,一個星期之後警方證實他已經死去。但是他的屍體已經被焚燒得不像話。原來米納德殺人的目的是要試用一個焚燒屍體的焚化爐。
據案情揭露,米納德一直想嘗試用焚燒動物的焚化爐焚燒一個人,他先嘗試了一個現成的焚化爐,不感滿意,因此用兩萬三千元買了一個全新的焚化爐,他將之叫做BBQ。(一萬五千元買的,七千多元裝到一個活動車廂內,說是可以機動焚化。)
包斯瑪的妻子夏琳說:警察送來的丈夫的遺骸裝在一個鞋盒還裝不滿。(下: 尋找包斯瑪的招貼,右邊是他的卡車。)
試車時,米納德自己跟包斯瑪試車,叫史密契開著他們自己的車在後面跟著。史密契說,不久見到前面車停下,他前去看時,包斯瑪已經伏身在擋風玻璃上死去。
當晚米納德就在他父親的飛機倉庫裡,使用了他的新玩具,那個焚化爐,一方面要毀滅證據,一方面嘗試焚燒人體的滋味。
檢控官說得一針見血:有些人天生就是要殺人。包斯瑪的卡車,不過是他們的獎盃。用來炫耀的。
米納德就是這一類人。他現在還被控射殺他自己71歲的父親,此外他一個前女友失蹤事件,警方相信也是被他害死的,但屍體至今沒有找到,因此不能控告他。
現代社會的主流思潮不相信天生有壞人,因此對於這一類的新聞他們輕描淡寫,同時只著重於事件經過,完全不討論這些人渣的背景。不像其他他們熱衷的議題那樣(像上議員達菲事件)整天討論到聲嘶力歇。
我在網路魔鬼中引過一對網路上結識的男女,他們怎樣一步步計劃要殺害一個女童的經過,米納德與史密契也一樣,他們的計劃也是一步步進行。他們在2012年就在text中計劃買一枝槍,兩人交換子彈的相片,還與那枝槍合照。由偷卡車,到買槍,到買焚化爐,到一個無辜的人遇害,這經過顯示的是,兩個二十多歲的人無事可做,整天策劃如何演出一場慘絕人寰的謀殺案。
要知道這事不是異常,是現今社會的normal。我們生活在什麼樣的一種文化中?
包斯瑪妻子的話讓人泣血:你們不需要他( Tim Bosma),我需要他,我女兒需要他。
這案子還沒判。兩個人渣都不認罪,還透過律師將殺人行為推到對方身上。在我們今天這個只顧犯人人權的時代,你不要期盼米納德會獲得應有的懲罰。(下: 米納德與史密契。)
6/18/16 加註:
包斯瑪的案子終於宣判,陪審團裁決兩個被告都是一級謀殺罪成立。法官隨即判刑,就是一級謀殺的最高刑期:終身監禁,25年內不得假釋。大家都不感意外,不過包斯瑪的妻子及家人就在法庭外歡呼,說正義得到伸張。現代人真太容易滿足了,這樣的人渣死有餘辜,現在被判終身監禁算是便宜他們了,有甚麼值得高興的?
不僅如此,兩名犯人還說要上訴。現代司法制度真是為惡人準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