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一個14歲少女,將自己的裸照傳給男友,父親知道了,用一個塑膠做的迷你冰棍球棒在她穿了睡褲的屁股上打了三下。母親回來後認為不夠,又用跳繩的繩子抽了她。
據說她的父母讓她選擇,要罰禁閉,還是挨打,她選擇挨打。
但是第二天她到學校,給同學發現她身上有傷痕,報告了校長,校長通知了警察,經過兩年的審訊,法官判她父母「用武器攻擊」罪名成立。下個月判刑。
當然這法官條條大道理,說做父母的有更好的方式管教女兒。當然有,你可以說教,你可以禁足,可以罰她做家務,都是辦法。但是在屁股上打幾下絕不過份,因為她做的事絕對嚴重,絕對要嚴重處理。
今天一些法官,特別是一些教育專家的腦子明顯都有病,他們似乎都抱著一些教育心理的書,死背裡面的專有名詞。後果呢?完全跟不上現實世界的變化。
他到底知不知道一個未成年少女將裸照傳給外人的後果?不要說是一個男人,這男人隨時會跟她分手,變成一個陌生人。
他知不知道,一個女孩子的裸照到了網上會是什麼後果?如果他說不知道,就是大白癡。
其實就在同一個省份,一個叫亞曼達Amanda Todd的女孩就在同一個年齡(七年級)時,在Chat Room向一個半陌生男人,短暫的閃了一次胸部,就給那個可惡男人做為威脅工具。他威脅她要她做出更多裸露,否則會將那一閃的鏡頭四處公布。後來還因此威脅她與他發生性關係。盡管如此,那男人的女友仍然在學校裡糾眾欺負她。她轉了幾次學校,母親甚至為他搬到另一個城市,但internet ,facebook都跟著她。她受不了這壓力多次自殺。最後一次成功,終於在第十班時斷送了年輕生命。
如果她的父母能夠事先打她一頓而保住她一條命,你說她母親不會這樣做?她自己不會這樣選擇?
最奇怪的是,亞曼達事件發生後,沒有一個專家,沒有一個傳媒以此訓戒少女不要蹈亞曼達覆轍。相反的全部都只專注一件事,就是怎麼阻止bully。如果你能百分百防止bully 的行為,當然女孩子可以隨便將裸照四處傳。但是任何一個有腦子的人都知道,你做不到。那為什麼不先從自己做起,你這裡沒有東西落入人家手裡,別人自然威脅不到你。
難道不向外人傳自己的裸照很困難嗎?做不到嗎?
其實女孩子生下第一天起,就應當教導她們相關知識,教她們怎樣保護自己。而不是依靠要別人都有崇高道德來保護自己。
但這些專家就是不肯面對事實,就是要由最不容易的那一頭解決問題。
亞曼達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今天的少女每天由社交網站及傳媒那裡,得到錯誤的訊息,完全不知道怎麼保護自己的身體。
美國俄亥俄州一個少女傑西Jessica Logan就因為將裸照傳給男友,男友分手後將相片在學校四處分傳。學校中,旁邊的人都竊竊私語,說她是whore,使到傑西受不了,18歲那年上吊自殺。
傑西的母親和亞曼達的母親一樣,說她們在當時都不知道事件嚴重性。之後傑西的母親四處演說,教育少女不要隨處自傳自己的裸照。(這樣簡單的常識,都需要有人提醒嗎?現代年輕人都愚蠢到如此地步嗎?難以想像。)
但據統計,今天39%的少年男女承認曾將自己不雅相片上傳。
傑西的母親責怪學校沒有做到應做的,她先後請了六個律師控告學校。告他們什麼呢?
她說學校應當跟那些欺負女兒的學生面談,當時傑西就說,沒用的,那會讓更多人欺負我。
有網路專家說,現時有很多法律保障青少年不受欺負,傑西的案件也在其中。例如說,傳閱18 歲以下兒童的相片是兒童色情,可受法律制裁。問題是,相片是你自己傳出去的,在今天的網路一出去就收不回來了,法律有用嗎? 而且那些傳閱的人也多數是未成年的青少年,怎麼罰他們。這樣說,天下年輕女孩子,現在有法律保障妳們了,明天開始妳們可以盡量上傳裸照了,是這樣嗎?
就因為我們有太多的愚蠢專家,才會有這樣多的愚蠢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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