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奧巴馬總統的健保案不違憲。奧巴馬政府及美國自由派歡欣鼓舞。但是中間的細節太多被忽視了。
九名大法官中,以五比四的票數危險通過這一決定,表示有四名法官不同意此一裁決;
裁決中明白表示,奧巴馬健保案中的基本精神:強迫個人每一個人都要買保險、否則要被罰款的條文,是違憲的。如果此一基本精神違憲,為什麼可以說整個計劃不違憲?
裁決中又明白指出,如果奧巴馬要執行此一(違憲)政策,可以將「罰款」視為一項新稅。等於是指引奧巴馬政府一條後路。但是一開始,奧巴馬就信誓旦旦的表示,這個保險不是一項新稅,才獲得國會中民主黨人的支持,現在最高法院強迫他承認自己的政策是新稅,他和他的支持者怎樣自圓其說?
事實是,純粹站在法律的基礎,奧巴馬的健保法有極大機會被裁決違憲。美國憲法中有好幾條款的修正案,都是為制衡總統及國會的無限權力而產生。甚至連美國有線電視台CNN這個一向支持民主黨的電視台,其評論員事先都鐵定奧巴馬會吃定輸數。何況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中,保守派票數穩定的有四票,包括首席法官羅拔士John Roberts在內。唯一搖擺立場的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是個人自由主義派Libertarianism,這一次他維持自己立場,站在保守派的一邊,沒想到立場改變的是羅拔士。
整個裁決最詭異的就是是,首席大法官羅拔士一直是穩定的保守派,他為什麼一反過去立場,要支持奧巴馬的健保案?
其實那段「強迫買保險及罰款為違憲」的裁決就是他寫的,將之當做新稅也是他的立論基礎。他為什麼好像忍著牙疼一樣的痛苦,要幫奧巴馬尋找生路?
沒人知道羅拔士的想法,有保守派為他解釋。說他今年才57歲,他還有近20年的大法官好做,他不想由這一次事件,將自己呈現在美國的自由派勢力前面,被攻擊為破壞奧巴馬健保案的罪人。而他本身還有很多有關社會議題的案子要做裁決,他要將這機會留給那一些議題,那包括:同性婚姻,宗教自由,安樂死等議題。
羅拔士這樣「計算」也有道理,因為在這些社會議題上,另一位法官甘迺迪將以個人自由主義立場,與自由派站在一邊,屆時他的保守派一票就有舉足輕重立場。另外他此次犧牲自己對健保案的立場,但卻成功的奠立了一項法律基礎,就是政府及國會無權在稅項上假藉名義推出新政策,將來在很多議題上,他將可以強迫自由派接納他的前提。只不過在保守派來說,他此次的犧牲未免過重。
奧巴馬的健保法實際就是一個左傾自由派的異想天開的健保法,實施後每一個人都必須有健保,理論上非常理想,但是事實上,保險公司已經出招提高健保費,因為屆時低收入者可以由政府支付,而浪費勢必發生。實施後,僱主增加的開支可能導致小生意無法負擔,減少聘用僱員。另一方面,醫院,醫生,護士都因為更像公務員,導致醫療服務水準下降。美國今天有全世界最領先的醫療水準,就因為自由市場的競爭所導致。加拿大實施全民健保不過四十年已經是千瘡百孔。醫生負荷太重,但相應收入無提高,因此不接新病人或新症,導致全國有500萬人沒有家庭醫生,看醫生被限制只能一次問一個問題。而醫院及手術的等待期年年在增加,許多不重要手術要等待經年累月,醫療水平更是明顯下降。但是病人買藥的錢,就因為沒有節制而成天文數字增加。有錢人及權位之人動手術不是打尖,就是找私人診所,(前總理克里田,已故新民主黨領袖林頓,都是例子。)至於提高醫術就不是醫療界要考慮的了。
奧巴馬健保案目前得到美國自由派,左派,傳媒及少數群體支持,不令人意外,因為這些族群都是支持政府多花錢照顧窮人的群體。但是今天的美國已經不再是經濟雄厚的大國,太多人來到這裡要分一杯歷史上積存的油水。這健保法表面開支就高達5,000億元,將來的連帶支出以兆元計。美國人應當問一問,他們的國家是否能再支付這樣的寬大計劃?他們的債主,包括中國在內,自己國民都無此寬裕的健康保險,是否願意繼續幫美國人還債?
註:法官甘迺迪是1988年由前總統列根(李根)任命的法官。當時列根要任命學歷豐富、著作等身的保守派法官Robert Bork出任大法官,但遭到國會民主黨人及傳媒無情攻擊,將Bork打擊成一無是處的反派,一生名節盡毀。最終列根只有提名在財經事務上持保守立場,但在社會問題上持自由派立場的甘迺迪,才為民主黨控制的國會接納。(July 1,2012)